更新於 2024/05/09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不愛,也是一種愛2

之二 蘇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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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耳邊我聽到手機裡響起訊息的聲響,眼前我看見電腦瑩幕右下方的時鐘顯示著3:09。

起身我關了電腦瑩幕,稍微轉動一下因為盯了整晚瑩幕於是僵硬到不行的脖子,接著繼續我原本打算的動作、走到吧台給自己沖了杯UCC的即溶咖啡以作為這案子的句點;吧台上是擺了一台咖啡機沒錯,咖啡機是葉緋送我的,不知道幹什麼堅持代替霈霈送給我的;從義大利飄洋過海來的咖啡機,八萬多一台聽說,不過我始終提不起勁來使用它,因為費事又麻煩、這點跟我的客戶真像,我還是情有獨鐘於UCC的即溶咖啡,不囉嗦的快狠準,跟我的作品風格一樣。

精準。

 

把馬克杯裡的UCC喝乾完全之後,這我才慢吞吞的走上閣樓的臥房,往堆到亂糟糟的床舖裡撈出手機,果真是霈霈傳來的簡訊沒錯,而簡訊上只有著簡簡單單的五個字:我要結婚了。

我開口唸了一次,然後燃起入夜以來的第十七根香菸,我不確定自己有什麼感覺是什麼感覺,我只是把菸捻熄,讓自己以大字型的姿勢平躺在柔軟的床上之後才回了電話,終於回了電話:

「什麼時候?」

「一月一號。沒吵到你吧?」

「沒啊,剛好把把一個案子做好結束掉,嚴格說起來是晚上就已經完稿的封面,不過因為這個客戶很愛催又機車的關係,所以我做好之後就一直擱著然後看著mv直到半夜才mail過去。怎麼認識的?」

「相親。」

「有趣。」

「你不相信?」

「不,我相信,只是這不太像我認識的霈霈。什麼時候妳跑去相親的?」

「今年初,那天我一直打你電話但你不接,氣的要死、真的,但現在反而覺得很感謝。」

「滿酷的。」

「什麼?」

「相親。」

然後霈霈笑了起來,在笑裡、她故作俏皮的問:

「哈囉?有人在後悔嗎?」

「不,我的意思是,相親這件事在妳身上沒想到反而還滿酷的。妳愛他嗎?」

「我們合得來,而且很快樂,不像某個愛了他兩年又等了他兩年的人。是的我愛他,不然我幹嘛嫁給他?嘿!我們還是朋友嗎?」

「就這麼缺我這份紅包嗎?」

「果然還是蘇沂哪、你,沒感情的蘇沂,自私的要命,呵。」

呵。

沈默了稍久之後,霈霈把話題繞回剛才:

「看什麼mv一直?」

「陳逸迅的《好久不見》。」

「呵,確實是啊,好久不見,我們。」

「我們?」

「我們,還有我們三個,婚禮那天葉緋也會去,感謝我吧,或者應該說是,原諒我吧?」

原諒我吧?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喧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詞/施立 曲:陳小霞

掛上和霈霈的電話之後,嘴裡含著未點燃的香菸,一邊我把這mv重新又repeat了一次。

「好久不見。」

張開嘴巴,我對著記憶裡的葉緋說,伸出手,我捉起總是擱在枕邊的錄音筆,閉上眼睛,我試著在心底跟自己說個故事,就像是每個被寂寞惹的失去現實感的夜裡那樣,我會習慣性的對著錄音筆、為自己說個故事,以一種文藝青年的做作獨白姿態,把放在心底的這些那些說成故事,然後……然後天一亮、人醒來,她們就真的只是個故事了、對我而言。

關於這些以及那些的、她們。

她們。

 

故事不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而是很久很久以後,因為這不是個童話故事,也不會是個太美好的愛情故事,甚至,它連個故事都稱不上是;至多是一些愛情裡曾經有過的無聲言語:眷戀、撕裂、遺憾、逃避……或者其他什麼的。

很久很久以後,她和朋友到夜店裡喝酒放鬆,時間是公務員蓋印章似的尋常夜晚,很一般,一般到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就是一通電話,一個默契,這樣而已;同行的朋友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那種:喜歡,但沒喜歡到要直接告訴對方,或者確認。

「老實說,其實妳/你喜歡我對不對?」

這樣一句簡單的話,卻僵在嘴邊說不出口,怕的是對方搖頭,或點頭。

怕的連這方面的玩笑都不願意開,還刻意的避開。

怕尷尬,怕又失敗。

怕前進不了,也無從後退。

怕。

他們相遇的太晚,晚的幾乎不再願意相信愛情,儘管,他們實際上還算年輕;他們友達以上,他們戀人未滿,他們覺得這樣剛好,剛好陪伴彼此的寂寞,卻不至於打擾。

別人的曖昧是困擾,他們的曖昧卻自在。

 

自在。

地點是老老舊舊的夜店,不時髦,不起眼,不浪漫,不情調,不是戀人們會想要選擇的那種,甚至還有那麼一點不好說破的寒酸,不過卻剛好合適他們的關係:只想喝杯酒,酒夠濃夠純,音樂夠放鬆,燈光夠昏暗,但氣氛卻不夠失控。

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的地點,五年前的某一晚,他們記得,都記得;邀約者是朋友的朋友,想要喝杯酒是他們三人那晚共同的邀約、以及念頭,共同的念頭於是牽引他們相遇相聚且相識;而失戀則是他們共同的狀態,這共同的狀態迅速拉近他們的距離,他們沒見過彼此的戀人--或者應該說是:剛失去的戀人--不過他們都能清楚感覺到的是:對於彼此的那個人,他們都愛的夠深,愛的太深。

總有那麼一個人,我們一輩子,都不應該相遇。

 

五年的時間過去,當初牽引他們相識的那位朋友,如今早已告別那個狀態,結婚且生子,這夜裡三個人的聚會要對朋友而言,開始由放鬆變成是負擔;於南三個人的聚會,在不知不覺中自然而然的變成是他們兩個人,依舊裹足且不前的他們。

不前。

依舊的老舊夜裡,依舊徘徊在愛情之外的他們。

在這樣的一個不會被當作約會場所的夜店裡,他們照例是從他的whiskey和她的whiskey sour開始,開始漫不經意的閒聊,聊聊工作,聊聊新聞,甚至還聊到了通貨膨帳;他們看似無所不聊,可實際上他們從不聊進心底--或者應該說是:從前。

在這樣的默契裡,四方桌上的酒是一杯接著一杯,直到微醺、卻不誤事;所謂的酒後亂事並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存心故意,或者應該說是:藉酒裝瘋。

而他們不瘋,不願意再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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