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7|閱讀時間 ‧ 約 29 分鐘

對不起,我愛你4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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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以為吳依珊在電話裡說有機會見個面吃個飯的這件事情只是她的客套話而已,但很顯然的並不是。

這就是當一個人客套話說太多時所造成的後遺症,不管別人說了什麼,都一律的也只當對方是在客套。

 

不管從各方面而言,我都是一個客套話使用頻率相當之高的人。

例如我高攀上的一位名作家朋友,他總是自我陶醉並且也希望得到同行(雖然是完全性不紅的同行)認同的問道:我的小說真的有讀者所說的那麼驚天地泣鬼神嗎?

雖然他的小說坦白講故事性相當之唬爛而文筆也是還好而已,之所以會成功的原因完全只是天見猶憐湊巧讓他走紅罷了,而實際上我根本想不透為什麼他竟然會當起作家來。

但有礙於每次見面總是他請客吃飯的緣故,所以我總是佐以真摰的表情客套的回答:是的,就是這樣沒錯,你之所以被誕生下來就是為了要寫作的,寫作就是你的使命,我想這是神的旨意。

他是個天主教徒。

 

又好像我的一個在紐約留學的朋友,她有極嚴重的被愛妄想症卻又完全毫不自知。

常常我們在餐廳吃飯時,她總是得意洋洋的認為某處的一個男生看見她的美貌看到傻眼,但事實上在我確認之後,才發現原來那個人是在看她身後牆上的菜單,而她所謂的傻眼其實只是對方可能眼鏡度數不足而露出呆滯的眼神;總而言之,只要有男的把視線往她的方向看去,她就會認定這是對方在向她含蓄的傳達愛意,我懷疑她其實認為只要是公的都愛她,連狗也不例外;而實際上她是個連好看都稱不上的女人。

但礙於我三不五時就會上她家去白吃白住並且計劃存到機票錢就去紐約把她的家產吃垮的緣故,所以我總是佐以真摯的表情客套的回答:是呀是呀,有時候我真慶幸我是母的,否則我會愛妳愛到死的。

她是一個有被愛妄想症的自戀狂。

 

也好比我收到過數量是為五根手指數都嫌多餘的讀者所寫來的稱讚信,我總是客套的回信說:這真是我所收到過最好的讚美呢;而實際上我懷疑他們八成是搞錯作家了。

或者是那些因為一時糊塗採用我的小說、搞得自己可能飯碗不保的主編們,他們常會吃飽撐著問我自己最滿意的作品是哪部?我總是客套的回答就是他們手上握有的那一部;而實際上我只要看到自己寫過的任何小說就會噁心的想要嘔吐。

 

正因為我是這麼一個愛用客套話的虛偽者,所以當吳依珊當真打電話來約定吃飯的事情時,我心底是千百個不願意;不願意的原因並不是我想不出客套話來拒絕,純粹是因為我認為交情不夠所以不好意思直言:妳請客的話沒問題,各自買單的話就下輩子再聯絡。

情急之下我只好選擇婉轉的說:

「事情是這樣的,我並不是妳以為的那種暢銷女作家,相反的,我的小說乏人問津並且我的主編都相當討厭我,我正是所謂的窮作家,事實上我已經窮途潦倒到快連白開水都喝不起了。」

「那有什麼問題,反正我本來就打算要請妳吃飯啦!」

「可能我們太久沒聯絡所以妳並不了解現在的我的個性,我並不是那種會客氣的人,我想妳可以再考慮清楚些。」

「考慮什麼呀!就這麼決定吧!」

「那我要吃日本料理。」

「好呀!哈哈哈。」

嘖嘖嘖!這娘們,給人敲竹槓了聲音還開朗成這樣!早知道她這麼乾脆的話,老娘剛就該說想去法國餐廳了。

不過也罷,下次吧!如果還有下次的話。

 

我們選了一家位於飯店內的自助式日本餐廳。

當我在飯店的門口看到久別重逢的吳依珊遠遠朝我走來時,我整個人受到很大的震撼。

本來我以為現在的吳依珊會是一個燙著大捲波浪頭,兩塊眼影抹的像是貼上去似的,嘴唇用唇蜜糊的快要融化掉一樣,上衣穿的像是怕別人不知道她有胸部的低胸緊身衣,裙子則是穿了等於沒穿的超短裙,可能還會穿網襪也不一定,鞋子是讓她一踩身高就暴衝到一百八的細高跟鞋,搞不好大姆指和食指間還捏一根細長的薄菏涼菸,菸灰隨意飄到別人的鼻孔裡她也不在乎的那種女人。

但結果她不是,出現在我面前的吳依珊甚至比高中時代還要更顯得清純,簡直好像只是把高中制服換成套裝而已,頭髮隨意的紮成馬尾,淨素著一張臉,臉上是開心的笑容。

「嘿!妳沒什麼變嘛!」

我傻笑。

「可是怎麼瘦成這樣呀!是不是都沒吃飯呢?哈哈哈!」

我還是傻笑。

「走吧!進去吃胖個兩公斤再出來。」

然後吳依珊拉著我和竹竿子沒兩樣的左手臂往飯店裡走去,雖然她只是握著我的手臂往前走,但由於她身材太過豐滿而我太過乾扁,她步伐太過豪邁而我表情太過僵硬,所以在旁人看來我好像是被她拖著走一樣;搞不好不知情的人還以為這是她在逼良為娼也不一定,但想想又不可能,不可能的原因並不是她長的並不像老鴇,而是因為我的身材不像尋芳客會想點的應召女。

 

日本餐廳--

我一向是個壽司愛好者,但是一旦來到這種場合,我就會很勢利眼的淨挑生魚片和酒鮮類來吃,連茶都只是小小的喝他個一兩口以免佔了肚子的空間,至於茶碗蒸那種窮酸品則是一概不碰。

在這種高檔的自式餐廳裡,我對食物的選擇一向是依據價格而非喜好。

在一陣沒命似的狂吞猛嚼之後,我們就像是全世界所有久別重逢的老朋友都會做的那樣,開始交換起彼此遺落的生活片段。

「大學唸兩年就休學了,好可惜喲!為什麼?」

「因為那時候剛好家道中落,逼不得已只好這麼做了。」

「呀?」

「我亂講的啦!小說寫多的人就是這樣,滿口謊言的。」

「怎麼說?」

「因為編故事對他們而言是家常便飯呀。」

「小說家都這樣嗎?」

「別人的話我倒是不清楚。」

問這什麼蠢問題?嘖!難不成我會一個一個的追問那些所謂的小說家「喂喂喂!身為小說家的你本人是不是也很愛說謊呢?」這樣嗎?

搞不懂我怎麼會有這麼蠢的同學。

「那到底是為什麼要休學呢?」

「我忘了。」

「所以妳是休學後才開始寫小說的囉?」

「嗯。」

「怎麼開始的呀?寫小說這件事。」』

「有天我一覺醒來,突然有個念頭是:呀呀!不如來寫小說吧!然後我就走上這條不歸路了,差不多可以說是誤闖森林的小白兔。」

「哈哈哈!好白爛哦!」

什麼跟什麼!我是說真的呀。

 

「妳和雅蘭她們一直有聯絡呀?」

「也不是,畢業後斷了一兩年吧!之後才又重新聯絡上的。」

「哦。」

「妳呢?畢業後。」

「我高中畢業後就沒讀書囉!不想又上大學睡四年,浪費時間。」

「專心做冰館的生意呀?」

「嗯,但後來還是頂給別人了。」

「為什麼?」

「因為館道中落呀!逼不得已只好這麼做了!呵呵!」

她好像覺得這樣說很好笑的樣子,但問題是我並不認為,所以只是勉強配合的笑了兩聲。

「為什麼?」

「阿照哦!嗜賭成性,欠了地下錢莊一大筆錢哩!沒辦法,只好把店頂了替他還錢囉。」

「幹嘛對他這麼好?」

「沒辦法嘛!他哭著下跪求我耶!一個大男人的,看了實在很不忍心呀。」

「你們因為這樣分手?」

「是呀!我們後來關係搞的很糟,分了也好吧。」

「說的也是,如果換成我是妳的話可能會樂的想放鞭炮慶祝吧。」

「那時候可心酸的喲,我一個小女生提著一箱的現金坐計程車去找地下錢莊的人耶!哎!我當時不過是個十九歲的小女生耶!竟得處理這種事!哎!我這是什麼命呀!」

「真不可思議,要我是妳的話就管他去死的,反正又不是我生的。」

「我們那時候本來還看好了房子車子哦,連訂金都付囉,沒想到就這樣什麼都沒了,真的是什麼都沒了耶!哎……。」

我本來想問一下那個混帳有沒有因為我的詛咒而爛了小雞雞,但想想還是算了,畢竟我們正在吃東西。

 

「所以呢!我們上次說的事情怎麼樣?」

「哪個上次什麼事情?」

「第一次在電話裡呀!我說想請妳替我寫小說的事囉!」

哦哦哦,我想起來了,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說:抱歉,這種事我做不來。

我清了清喉嚨,有模有樣的說:

「事情是這樣的,第一、我封筆了,第二、我的主編都恨我,他們甚至連我的名字都不想再聽到看到,他們巴不得我這個人不存在,更別提讓我出書了,第三、我對阿照的事不感興趣,要真把他寫成故事的話,恐怕也只是一篇笑話而已,而笑話的名稱是為:天呀!我的小雞雞爛掉了。」

「什麼小雞雞爛掉?」

「沒什麼,我只是試圖想表現我的幽默,但很顯然的這並不好笑,總之,這種事情我做不來。」

明快的說完之後,我咬下最後一口西瓜,擦擦嘴巴準備閃人,順便還把桌上的糖包牙籤罐放進包包裡打算帶走。

 

「不是啦!我想請妳寫的並不是阿照的事,是後來的,與他無關的。」

「不管是什麼事我都沒興趣,因為我封筆了。」

「為什麼要封筆呢?妳的文筆很好呀!我很喜歡妳的小說耶!」

為什麼要說謊呢?我的文筆明明就很差呀!為什麼連文盲都知道很難看的小說卻偏偏要虛偽的說它好看呢?當一個人並沒有這項才能的時候為什麼卻還要欺騙他說其實做的很不錯請再努力呢?在這種時候明明就應該直接告訴他說:對,你不適合做這個,請放棄吧!為什麼不這麼說卻偏要說反話來浪費他的生命呢?

所謂的謊言應該要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的呀!為什麼連這一點都不懂呢!為什麼要這樣欺騙一個人呢?

我感覺到前所未有的憤怒,深呼吸了兩口氣以鎮定情緒,起身,說:

「今天謝謝妳的招待,有空再聯絡囉!BYE。」

 

吳依珊並沒有追上來而我也沒有回頭看她的表情,並不是因為我怕會於心不忍,而是因為那根本不關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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