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猩猩審判日》裡的主角蘿絲,我想到「裡外不是人」這句話,字面意思。
蘿絲是一頭「會說人話」的大猩猩。生長於喀麥隆的她,有個懂人類語言的母親,於是在被判定具有接近人類的記憶力、認知能力與數學能力後,從小就被母親帶到研究中心學習英語和手語。由於時常與人類相處、接收人類世界的資訊,蘿絲清楚感受到自己與一般大猩猩不同,在思維與情緒上都更接近人類。
因緣巧合下,蘿絲從喀麥隆來到美國辛辛那提的動物園,與另一頭大猩猩奧馬里結為連理。有一天,一名男童誤入大猩猩柵欄,奧馬里以大猩猩逗弄子女的方式拖行他,卻被當成是危險行為,遭園方射殺。蘿絲對此無法接受,遂對園方提告,陪審團卻以人類的性命更重要為由駁回。這時,蘿絲不禁想起過去在叢林裡無憂無慮的日子,感到不勝唏噓。然而她當初離開叢林的契機之一,恰恰是目睹大猩猩之間凶殘的打鬥、以及對犧牲者的漠然。儘管那是大猩猩的正常行為,依然讓她難以接受。
試讀篇章並不長,卻足以引發諸多思考。比如,除了真正的人類,其他物種到底怎樣才「配擁有」人類的待遇?蘿絲具有人類的智慧與能力、甚至是人性——亦即許多人認為的人獸分野,卻只因物種不同就被貶為次等公民。進一步說,是非對錯憑什麼由人類說了算?難道動物的命不是命?這麼問不免有假清高之嫌,但面對和人類一樣會思考、能表達的蘿絲,我難以對她的遭遇與憤恨置身事外。所以諷刺的來了,難道動物非得有「人性」,我這個人類才願意去關注牠們的權益?明明問題本身並沒有改變。另一方面,即使蘿絲再怎麼像人類,只要她的本質是動物,在這個由人類主導的世界裡,遇上攸關生死的重大議題,她就永遠只有認輸的份,除非她徹底拋開律師與雀兒喜的忠告,「捨棄文明」,進行野獸式的暴力抗爭,但這種作法恐怕只會讓她淪為奧馬里第二。
特殊題材、寫實的刻畫與發人深省的議題,使本書引人入勝。不論結局如何,只希望「裡外不是人」的蘿絲可以不必非得選邊站,做自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