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0|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咬文嚼詞#44] 《Lost in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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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t17《Kiss Kiss Kiss》專輯當中,最耳熟能詳的莫過於《女扮男生》、《Never Been Kissed》、《三分鐘後》等當時熱播的歌曲,因而,或許很少聽眾會對今天分享的這首,同樣收錄在這張專輯的—《Lost in L.A.》留有深刻的印象。​


沒有花巧的編曲,這首歌只有簡單的聲效,二汶的歌聲伴隨著Ellen的結他彈奏,偏偏帶來最純粹的感動,一切都來得自然,大概有時候越是乾淨俐落的音樂,越是能夠觸動人內心深處,令人忍不住一聽再聽。​


在at17早期的作品總能夠看見林一峰的身影,似乎在旅遊過程中尋找創作靈感對一峰而言確是信手捻來,而一峰在2009年推出的專輯《思路》亦有收錄此曲的國語版本,縱然編曲處理上大不相同,但兩個版本刻劃的是同一背景,「《Lost in L.A.》寫於90年代,那段離別的故事發生在美國西岸洛杉磯機場,一個人在剛起飛的夜機上,另一人在沿海的公路上,兩人均沒有回頭,大家都用自己的方式,將彼此的距離徹底拉遠」。看著文案,腦海浮現了一些畫面。​


每一趟旅程自有其特殊的意義,終於遊覽了一直想去的名勝、探望了很久不見的朋友,卻想不到竟在其中碰上對的人。​


初見是止不住的好感,不知道是否稱得上一見鍾情,只是幾天相處下來好像已經離不開彼此。不過,可恨的是,還未脫離曖昧的階段,我們就要道別了,大概是時間出了點差錯吧。​


機場,承載各種離離合合的地方,道別是再平常不過的舉措,有的僅僅是短暫的分開、有些是長久的兩地分隔,卻不知道有多少對像我們一樣,根本未知會否再見?​


你陪我走到這裡,我坐的航班響起了最後登機廣播,我思緖紊亂,糅合疲累與疑惑。為什麼你可以表現得如此平靜輕鬆、撇脫,明明再過幾分鐘,我們或者就會從此走散。​


我不能留下來,我的根不在這裡,我的家也不在這裡,但是如果你親口挽留,我又怎會捨得拒絕。​


想著想著,你緊緊把我抱住,我燃起了一絲希望,但你很快便鬆開了懷抱,然後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再不走就趕不及了。​


你輕輕揮手 這幾天的快樂像碎片翻飛


終於,我狠狠握緊機票,頭也不回的走向閘口,再多留一陣,恐怕會禁不住淚崩,「只差一點點 我會放棄一切留下陪著你」,可我卻沒有留下的理由,就差了確認彼此的這一步,原諒我不知道我們這份快樂有沒有限期,所以缺了放下一切的勇氣。​


歌詞中的「再過幾分鐘 我即將失去自己」,應該是主角最痛心的部分,沒法和你在一起,我就不再是我了。或許你也和我一樣,只是在掩飾內心的痛苦。若果我有時間把內心的說話向你坦白,不知道結局會否變得不一樣?​


可惜沒如果,這段刻骨銘心,不過是幾天的經歷,但那種感覺,「日後回想 還是可細味」。​


Lost in L.A. Offcial A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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