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法律 "Uber Eats(吃)熊貓行不行" 研討會@09 - 12:00
競爭法是我的菜:數位經濟之外送平台事業申請結合之法律經濟分析, key points :
◆申請當事人之產值合計逼近 NT1500億元
◆併購(結合)的產品/服務市佔率約為80%
◆對於市場競爭的利益 v. 不利益
◆對於餐食/店家的利益 v. 不利益
◆對於消費者的利益 v. 不利益
每一位講者的發言都擲地有聲,尤其是外送員代表更是訴諸實務而且有理有據。
比較可惜的是沒有人從 #外部成本的論點來探討!數位經濟時代的市場競爭與消費者保護不能不探討 ‘’外部成本‘’,尤其外送行業好發的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碳排污染、勞動糾紛……,不一而足的外部成本幾乎全部轉嫁由社會整體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