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當代法律: Uber Eats(吃)熊貓行不行

    當代法律 "Uber Eats(吃)熊貓行不行" 研討會@09 - 12:00

    競爭法是我的菜:數位經濟之外送平台事業申請結合之法律經濟分析, key points :

    ◆申請當事人之產值合計逼近 NT1500億元

    ◆併購(結合)的產品/服務市佔率約為80%

    ◆對於市場競爭的利益 v. 不利益

    ◆對於餐食/店家的利益 v. 不利益

    ◆對於消費者的利益 v. 不利益

    每一位講者的發言都擲地有聲,尤其是外送員代表更是訴諸實務而且有理有據。

    比較可惜的是沒有人從 #外部成本的論點來探討!數位經濟時代的市場競爭與消費者保護不能不探討 ‘’外部成本‘’,尤其外送行業好發的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碳排污染、勞動糾紛……,不一而足的外部成本幾乎全部轉嫁由社會整體吸收!

    #我的博論中國電信體制改革與競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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