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一開始,女主角尚恩的一段獨白:「 我無意踏足你那神聖的婚姻,我只是知道了婚姻是一門生意 」作為浪漫愛情喜劇中潛藏著對「 婚姻 」的實質探究。
女主角的人設雖然有點俗套(外型亮眼、工作能力超強、善良大方、懂得照顧別人 ),但男主角卻跳脫「 霸道總裁 」、「白馬騎士 」高富帥的人設。編劇還邏輯性的連結了家事法官職業,來凸顯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引發家庭爭端的解決,有時甚至是需要上法院裁定的情形,與是不是因為愛而結婚,其實並沒有很直接的關係。
美國的歷史學家 史蒂芬妮. 昆茲認為婚姻是建立家族與家族(或更大團體)之間的聯繫。也就是說,婚姻是經由結婚雙方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安排,使得家族能聯合彼此的財富或土地來獲得優勢。這還真是有點像是一樁「 交易 」呢!既然是一樁交易,那麼為什麼不能是一門生意或是一種職業呢?
從表現形式上看婚姻,是雙方財富、心理和生理的結合,但本質卻是一種沒有契約規範的社會道德制約。本劇想要傳達的應該就是「 有愛情的婚姻 」才值得期待,而婚姻關係中的所有種種,也因為「愛」與「情」都不滅才得以順利進行。
現代婚姻比較強調有「愛情 」的婚姻,而「愛情」兩個字並沒有明確規定的法律條文,因此婚姻前提若是沒有「愛情 」,婚姻就只能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