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買了樂透,中了 8 美金,堪稱有始以來我中的最大獎。扣除成本 5 美金,實賺 3 美金,但我仍然樂不可支地在臉書炫耀,還特地用 LINE 分享給不用臉書的朋友們——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朋友 A 的回應讓我覺得有趣,A說:「我從不買樂透,我不喜歡不勞而獲的財。再多的錢到時候一分錢也帶不走,還是把握時間好好學佛修行念佛要緊!」 媽呀,這麼義正嚴詞?我感覺被潑了一頭冷水,我回A:「哈哈哈哈哈!我喜歡它給我一個快樂作夢的機會。」還好A沒說:「施主,一切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A 只是說:「祝你有個快樂的好夢。」 朋友 B 的反應則完全不同。他先問我樂透的第二次中獎機會(2nd Chance)規則是什麼,聽我轉述 A 的話後,他說:「我幾乎每期買,已經快三十年了,絕不放棄,說不定明天就可以成為大功德主了!」 我笑得東倒西歪,回他:「+1!就衝您的心,我會來研究 2nd Chance!」 話說回來,我還真想問問阿彌陀佛:「您怎麼看呢?」阿彌陀佛應該沒那麼嚴肅吧? 我腦補了一個畫面——極樂世界裡,阿彌陀佛微笑著對我說:「施主,買樂透不妨,但記得功德箱也要投點喔!」或者:「這裡的眾生可沒人在想中樂透,因為來到極樂世界已經是最大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