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淑君身為家中大姊,又是大齡剩女,侍奉長輩的責任,自然而然落在她肩上,即便有個小她幾歲的弟弟已經成家立業,弟弟卻找盡了理由不與爸媽同住。淑君孝順,心腸子軟,薪水幾乎全用在爸媽身上。她不是沒有拿出大姊的威嚴,要求弟弟幫忙負擔一部家用,但他有一搭沒一搭的,淑君不再奢望什麼,只要弟弟偶爾抽空回來探望爸媽,就謝天謝地了。
兩老和淑君三人住在一棟位於加州郊區的老宅子,這裡是充滿童年回憶的老家。爸爸勸慰女兒,沒遇到良人,乾脆就別嫁了,以後這棟房子留給淑君,不怕沒有容身之處。
某日,爸爸身體不適,送去醫院檢查,被診斷得了末期癌症。對媽媽和淑君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爸爸年紀大了拒絕治療,唯一的心願,就是能返回家中,平靜的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
弟弟接獲消息,來醫院探望,把媽媽拉到病房外,不知在說什麼悄悄話,沒待多久便匆匆離開。媽媽忽然在丈夫女兒面前,宣布了一項決定,要把丈夫送到安寧病房,而非接回家。理由是,在那裡才能獲得更好的照顧。費用的部份,包含爸爸之前的醫療費,將由弟弟全額負擔。淑君心裡納悶,弟弟何時變得如此慷慨?
過了一個月,安寧病房裡,爸爸在親人的圍繞下,安祥的閔上雙眼,就這麼被上帝接走了,淑君抱著媽媽痛哭。接下來開始處理後事,淑君猛然發現一項令人震驚的事實,那棟爸媽名下的老宅,在爸爸過世沒多久之前,竟已轉到弟弟一人名下。這意味著,淑君多年以來的付出,只是天經地義,不該奢求回報嗎?
媽媽在大女兒的質疑下,支支吾吾的坦誠,當初弟弟會同意負擔安寧病房費用的條件,就是讓爸媽把房子轉到他名下。弟弟也再三保證,媽媽可以待在老家安享天年。淑君對爸媽的偏心失望至極,然而房子轉都轉了,她又能怎麼辦?
沒過幾個月,媽媽去體檢竟也驗出癌細胞,幸好發現的早。自從拿到房子之後,弟弟有一陣子常回老家探望媽媽,又開始變得不聞不問。更過份的,是他把載媽媽去看診、支付醫療費、照顧病人起居的重責大任,都拋給姊姊淑君。
淑君啊,媽媽對不起妳!這晚淑君剛幫媽媽洗澡吹頭髮的時候,媽媽歉然的小聲開口,一臉愧疚,如今她才能體會什麼叫做真孝順。稍早她接到兒子的來電,不是打來關心病情,反倒像是威脅,如果媽媽不把身體顧好,病情加重的話,他就把老家給賣了,讓媽媽搬回故鄉,那裡的養老費用相對低廉多了。
媽媽多希望可以逆轉時光,當初就不該輕易把房子轉到兒子名下,讓自己失去籌碼。這也讓她看清,最疼愛的小兒子,為了利益可以變得如此冷血。
遺產規劃的好處
父母總是巴不得把上好的全分給兒女們,然而金錢的誘惑,有時會讓人變得迷茫。其實較好的作法,不是急著把房子轉給子女,而應提前作好遺產規劃,通常需要設立一份生前信託,並立下遺囑,然後只需將子女指定為房子的受益人。運用這種方法,父母健在時,根本沒有立刻分家的必要。
受益人可以不只一人,故事中的淑君多年以來悉心照料父母,照理來說應該和弟弟享有對等的權益。弟弟以支付安寧病房和醫療費用為由,要求拿到全數產權,但這些費用可以列舉在遺囑中,等到父母百年後,再從遺產裡面取得賠償。
剝奪繼承權
父母共同設立的家庭信託,還可以列出一些額外規定。例如,父母在世期間,他們的生活費應該由所有子女平均分攤。此外,若有子女棄養父母的情況發生,可以剝奪子女的遺產繼承權(disinherit)。
信託裡的條款,最好寫得明確具體,以避免未來發生爭議。例如,子女若是違反信託裡的特殊條款,未來將有可能失去遺產繼承權。或者,如果有不肖子孫做出天理不容的事情,例如家暴父母,或盜用父母的存款,父母還可以在信託和遺囑中,明確的摒除其遺產繼承人資格。
此外,無爭議條款(no contest clause),也是加州遺囑或信託中,可以額外加入的法律條款。該條款禁止受益人對遺囑提出異議,因為如果他們發出挑戰不幸敗訴,將面臨失去繼承權的風險。
結論
西方國家,許多富豪不願把一生累積的財富留給子孫,為的就是期許他們能夠早日獨立成熟。有許多不勞而獲的富家子弟,由於太容易拿到遺產,反倒淪為一摔就爛的「草莓族」、「啃老族」、「躺平族」。家族遺產糾紛,請諮詢劉美芳律師,您最能信賴的美國加州遺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