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
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舊金山和約》又名《對日和平條約》正式生效,顧名思義,就是要解決小流氓日本在近代造成的一系列問題,比如我們最關心的臺灣主權歸屬問題。
但老實說,《舊金山和約》關於臺灣的條文真的是很不乾脆,只說日本要「放棄」臺灣,卻不說清楚臺灣到底給誰?這就是著名的「臺灣地位未定論」。
其實從二戰期間的各種會議來看,盟軍一開始是打算把臺灣還給中國的。只是沒想到二戰剛結束,中國居然又「精神分裂
1」了,所以也不知道該給哪個中國。
更關鍵的是:美蘇冷戰爆發,使得臺灣主權直接事關大國博奕;換句話說,這件事不只是中共和臺灣的問題,而是整個國際局勢的縮影。尤其對美國來說,臺灣的地位是越模糊越好
2,這樣才有政治操作的空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