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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珊珊;圖為根據密陽事件改編之韓國電影《青春勿語》電影畫面,來源:https://goo.gl/EenNDe)[/caption]
▋ 韓國密陽集體性暴力事件
今天來介紹韓國史上一宗家喻戶曉的事件:密陽集體性暴力事件。
該事件發生於西元2004年。一切的痛苦來自於一通電話的誤播。14歲的崔姓少女要打電話給朋友,不意打到密陽市一位高中生家中。那位高中生告訴少女:「妳的聲音很好聽,帶妳的朋友們一起來玩吧?」少女找了自己13歲的妹妹與16歲的表姐,共同赴約。見面之後,卻遭朴姓男生為首的「密陽聯合」以半哄半騙的方式引導至一間旅館,進行毆打與性侵。在施暴的過程中,加害者並且以手機拍下侵害當時的影片與相片。
這些影片與相片從此成為他們威脅三姐妹的把柄。由於擔心事情曝光,三姐妹雖滿心恐懼,接到威脅電話卻仍硬著頭皮前往,於是被帶到不同的場所輪姦。這場性暴力持續了長達半年。其中一位女孩精神崩潰,於當年8月服用大量安眠藥企圖自殺。這種劇烈的行為終於引起了大人的疑心,整起事件於是浮上檯面。根據警方的調查,共有41位加害者,分別就讀或畢業於當地三間高中。而隨著調查的持續進行,警方挖掘出更加駭人的事實:受害者可能不僅三位。另外兩位女生很可能也遭到「密陽聯合」的加害。同時,加害者追加到111位。
▋ 追討正義時的「二度傷害」
案件調查中,被害者希望由女警進行身體檢查的要求被無視。同時,即使有警察在場,加害者仍得恣意地對受害者謾罵。進行指認時,警察將一長排的年輕男性帶到少女們跟前,在沒有隔離措施的情況下,以輕率的口吻詢問:「這個人有嗎?」、「他有插入嗎?」。有時,不僅是間接地施暴,偵查機關甚至會主動地去擴大傷害的範圍。有警察問被害者這個問題:「其他人都沒有遇到這種狀況,怎麼偏偏就是妳被侵犯呢?」若被害者因為情緒不穩,而有言行不一的狀況,也會遭到不耐的質疑:「妳的說法跟其他的被害者不同,到底誰是對的啊?」還有證據顯示,數位警察曾在私自的社交場所直接公開討論三位被害者的真實身份 ,並且說出「太麻煩了」、「真是密陽的恥辱」、「密陽的水都被弄髒了」諸如此類的話。
因為作證的困難以及加害者的年齡因素,多數加害者並沒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少數人則受到了比一般情況輕微的裁罰。但另一方面,受害者們的生活卻遭到了顛覆,甚至持續經驗痛苦。在案件進行中,加害者們的親屬從早到晚,不斷地前去拜訪被害者家屬,希望能談成和解。因為被害者的家境並不寬裕,最後在長輩的施壓之下,少女們很倉促地答應了和解。得到賠償金之後,加害者的態度倏地轉變,又恢復了舊往對被害者的嘲笑。也曾發生過,被害者好不容易轉校,一位加害者的母親為了讓少女簽下「減刑情願書」,將被害者逼到廁所苦苦糾纏,於是被害者的身份再度曝光。
少女們訴諸司法,卻發現整個司法系統從調查至審判,都隱約地把矛頭指向:「自我管理出了差錯」,「自愛的女孩是不會輕易赴約的」,甚至,她們最不願看到與承認的是,在許多人眼中,他們已經是「不潔之人」,而不潔之人是沒有資格要求大眾提供更多的諒解與支持的。韓國媒體MBC在比較被害者與加害者事後的待遇之後,也忍不住發出喟嘆:「南韓真是性侵者的天堂啊⋯⋯。」
▋ 性暴力防治是每一個人的事
我們不會否認,「希望被害者積極處理」此主張的背後,其實也寄寓著對被害者的關懷,希望被害者渴望的正義,能夠早日實現,而加害者也必須接受應得的處遇。但是,以南韓的密陽集體性暴力案為例,不難判斷出,這份責任不應過份地投注在被害者身上。有時候,事情可以簡單以一句話表達「你說的一切道理被害者都明白,問題是,他們已經無法再承擔了。」
同時,我們能做些什麼,既不將期望過度地施放在被害者身上,同時卻也能為他們的生活減輕一些負荷。至少從一個認知開始:也許有些人很幸運,一生與性暴力均無涉。即使如此,他們仍可以為性暴力的防治出一份力。我們都是凝聚「社會共識」的一份子,我們的行動決定了是否翻轉或是複製社會「以性為恥」、「以遭遇性暴力為恥」的文化。如果我們希望被害者將一切公諸於世,我們應該盡力營造一個環境,教她/他可以信賴:我可以將一切都說出來,而不會,也不應再去蒙受更多的羞恥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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