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記得那座三合院。
小學一年級的午後,我一個人蹲在種滿果樹的後院用菜瓜布洗碗,風在果樹間穿梭,陽光燙黃了銹蝕的屋簷,時間彷彿入定了,只剩下手中碗盤磕磕碰碰的聲音,提醒我世界還活得鏗鏗鏘鏘。
我擁有一俱古老靈魂,老到天地玄黃、宇宙洪荒那般。七歲那年的某一天在三合院的東廊寫作業,寫到一半抬頭問天,為什麼這個世界有我?那時我感覺自己極不願意被降生在這個世界,卻也明白無法阻止、無法選擇、更無法結束。
婚前,我十分忙碌,忙著賺錢養自己、養興趣,白天上課、晚上教書,假日躲在宿舍寫文章,然後期待每個月郵差送來匯票或某文學獎獎金,我用那些錢養作家夢,錢不多,自給自足之外,還能偶爾捐助公益。
婚後,我從陀螺場退了下來,不用工作就能養興趣,反而寫得少了,雜誌、報社邀稿,字數固定、截稿日期固定,再也不用汲汲營營賺錢,多出來的時間,我稱之為感恩光陰。
因為不用忙於工作賺錢,所以我用更多時間修習自身的功課。我的一位舊友曾這樣說,如果想修行(意指入世的修正行為)也得有助緣,為三餐奔波的人連休息時間都不夠了,哪還有美國時間談修行、談內省、談空性?都是一管屁。
如果有願力,那股願力是可以上達天聽的。當一個人不用再為三餐奔波,也許是自我審視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