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仰光的北區地方法院二月十五日終於就前「全國民主聯盟(全民盟)」法律顧問高倪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在仰光國際機場光天化日之下遭刺殺一案做出判決,槍手基林(Kyi Lin)及同夥翁溫兆(Aung Win Zaw)被判處絞刑,另兩名嫌犯遭判處徒刑,主要指使者則逃亡至今未能歸案。
高倪遭刺殺是緬甸近代史上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在政治上所扮演的角色。如所周知,緬甸前軍政府在二零零八年通過一部普遍被認為不民主的憲法,除了賦予軍方極大的政治權力之外,也訂定了家屬為外國公民就不能出任總統的「翁山蘇姬條款」。
翁山蘇姬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率領「全民盟」在國會大選中贏得壓倒性勝利,結果卻礙於「翁山蘇姬條款」無法出任總統,後來就是靠著高倪另闢蹊徑,仿效新加坡設置「國務資政(State Counselor)」的職位,讓翁山蘇姬能夠凌駕總統之上,成為緬甸的實質領袖。當時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良相當不悅,曾經公開指出文人政府設置「國務資政」乃違憲之舉,只不過翁山蘇姬出任國務資政並未影響軍方的政治權力,所以敏昂良並無進一步行動。
但身為憲法專家的高倪積極研擬修憲,卻會直接碰觸軍方的利益,一般均認為,這就是高倪遭到刺殺的根本原因。
高倪遭刺殺事件,是緬甸歷史上第三個震驚各方的政治謀殺。七十二年前的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九日,後來被尊為緬甸國父的翁山將軍(翁山蘇姬之父)和七位當時的內閣成員,在仰光的部長大樓(The Secretarial)被曾在英國殖民統治下緬甸擔任總理的右翼政治人物紹伊(U Saw)及其追隨者刺殺。當時,紹伊準備和翁山將軍競逐獨立(一九四八年)後的總理寶座,因此合理的推斷那就是紹伊痛下殺手的動機,只不過至今為止,仍有很多人認為英國扮演了一個角色。
曾經在一九八八年短暫擔任過緬甸總統的芒芒博士(Dr. Maung Maung)就在他所著的「緬甸大審」中指稱,當時很多人都相信英國在幕後支持紹伊的行動,甚至提供了情報、武器,因為英國人相信,除掉翁山而讓紹伊掌理緬甸,英國就可以繼續控制。
當年四十八歲的紹伊後來與九名共謀被交付審判,並於一九四七年十二月被判處死刑,隨後在一九四八年五月走上絞刑台。
一九七六年的那次政治謀殺並未成功,但同樣引起全國震動。當時一批年輕的軍官不滿總統尼溫將軍所採行的社會主義路線,密謀刺殺尼溫、執政黨「緬甸社會主義計畫黨」秘書長山宇(U San Yu)以及國家情報局長丁吾(Tin Oo)。
謀刺行動原本計畫三月二十七日在仰光總統官邸所舉行的建軍節晚宴上發動,但由於彼此協調欠佳,再加上武器儲存地點和舉事地點相距頗遠而臨時取消,並決定另擇時間下手。
結果第二次的行動事機不密,驚動了政府當局展開逮捕。當年七月二日,滿臉驚恐的三十六歲上尉翁喬敏出現在美國大使大衛・奧斯本(David L. Osborn)官邸尋求政治庇護。但當時奧斯本只想與緬甸政府維持良好關係,於是說服翁喬敏搭上大使館的車子開往市中心,套問出密謀細節後,表示無法給予政治庇護並在市區某處把翁喬敏放下。
奧斯本第二天甚至繞過外交管道,直接與緬甸情報首長丁吾聯繫,告知翁喬敏尋求政治庇護之事。數日之後,翁喬敏被捕並和其他十三人一併交付審判。一九七七年一月十一日,翁喬敏被判死刑並於一九七九年被處死。
翁喬敏雖然並未真正成功執行刺殺計畫,甚至在一些人的眼中是個「冒失鬼」,但由於緬甸人民普遍憎恨尼溫政權,所以翁喬敏仍然贏得了緬甸人民廣泛的同情與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