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早前威脅下月召開全國人大會議,取消香港特別行政區。但其實不必大費周章,因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其實早已進入「香港直轄市」階段,所欠缺者,只是《基本法》還未來個坦坦白白的「系統更新」而已(註一)。
但原來這「江湖新秩序」的《新基本法》早已擬備。我有幸接觸到相關的「消息人士」,得以預覧這部江湖新秩序的(潛)規則,不敢自秘,遂在此和讀者諸君分享。
不過,細閱之下,下面這部真的是「新」《基本法》嗎?這廿三年來,香港的憲制秩序不正就是這樣嗎?
註一:其實屢次「釋法」之後,《基本法》早已被更新得體無完膚了。
《新基本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香港 #直轄市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沒有授權 香港 #直轄市 任何高度自治,港澳辦及中聯辦享有至高無上的監督權、干預權、搬移龍門權和說謊權。
第三條
香港 #直轄市 的生活方式徹底改變,五十年 #沒有 什麼不變。香港人的權利,包括私有財產權,和自由,也不會受法律保障。香港 #直轄市 境內一切資源和財產依法屬於國家所有。
第八條
香港原有法律予以取消。 一切由中聯辦 #依法 說了算。
第二章 中央和香港 #直轄市 的關係
第十二至十四條
香港 #直轄市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普通城市,任何事務均須依法上報中央。
駐港部隊及中央部門不須遵守香港法律。駐軍及其他駐港人員費用由香港人負擔。
第十五條
行政長官作為中央傀儡,由中央直接欽點。
第十六條
立法機關必須仿效人大,所有法案無須審議,不准拉布,盡快全票通過。任何拖延均可以用「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罪名依法檢控及定罪。
第十八條
香港原有法律予以取消。 一切由中聯辦說了算。
第十九條
香港法院必須執行中聯辦的指令,人大及中聯辦釋法對法院有絕對約束力。法院 #不能 有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力。任何違抗中央之徒都必須被依法判以重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第二十二條
港澳辦及中聯辦可以隨時干預和監督香港 #直轄市 任何事務,一切中央機構及其人員均無須遵守香港 #直轄市的法律。
第二十三條
任何違抗中央旨意,拒絕揣摸中央心意均屬叛國。中聯辦有絕對權力判斷誰干犯叛國,法院必須將此等叛徒判以重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為免生疑義,#此等案件無須審判。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至四十二條
香港居民是奴隸,因此沒有任何基本權利。講完。
第四章 政治體制
第一節: 行政長官
第四十八條
行政長官作為中央傀儡,由中央直點欽點。任期由中央 #依法 指定。
行政長官 #無須 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亦 #無須 申報財產。#依法 收受五千萬、僭建、囤地、劏房等是容許的。
行政長官及各級官員亦有絕對權利政治審查,並以任何欲加之罪取消任何選舉的候選人、當選人、和各級議會議員的資格 (DQ)。若有對中央不夠忠誠者,可將此等人依法送往法院根據本法廿三條判刑。
第五十七條
香港 #直轄市 設立 #貪污公署,對官員貪污舞弊視若無睹,對行政長官負責。
第五十八條
香港 #直轄市 設立 #鄉事黑社會署,#依法 獨立在新界(#特別是元朗)工作,對行政長官負責。
第六十三條
香港 #直轄市 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須受中聯辦監督和指導。#黑警 將免於被檢控。任何已定罪的檢控均可以翻案及免去刑罰。
第三節: 立法機關
第六十六條
立法會是香港 #直轄市 的橡皮圖章。
第六十七條
立法會由對中央忠誠的愛國愛港人士組成,反對中央者會 #依法 被標籤為 #反中亂港的 #港獨分子,全部被取消資格 (DQ)。
第六十八條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 #直轄市 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 #由欽點產生 的目標。
第七十九條
立法會議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立法會主席依法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一)違抗中央
(二)對中央不忠誠
(三)根據議事規則拖延立法程序,企圖政治攬炒
(四)參與或策劃反中亂港的港獨行為
(五)經中聯辦或行政長官裁定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
第四節 司法機關
第八十條
香港法院必須執行中聯辦的指令,並對不同政治立場人士以不同標準衡量和處理:支持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愛國愛港人士,不能定罪。就算他們認罪,亦須因為他們是 #情操高尚 和身為 #奄奄一息滿身鮮血的受害者 予以輕判。至於反中亂港的港獨分子,則必須從嚴處理。
第八十五條
香港法院不能獨立進行審判,並須受中聯辦干涉,司法人員若違抗中聯辦指令,將依法受法律追究。
第八十七條
任何人在被拘捕後,不會享有盡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 #假定為有罪,可被 #執行私刑,#被認罪,或 #無可疑 地 #被自殺,或由 #情操高尚 的政權刀手砍殺。
第五節: 區域組織
第九十七條
香港 #直轄市 可設立區議會,由行政長官欽點產生。任何傳召和侮辱主要官員及黑警的區議會或議員,可按本法廿三條依法究治。
第六節 公務人員
第九十九條
香港 #直轄市 必須是對中央忠誠的愛國愛港人士。公務人員必須對熱愛中央及擁護共產黨領導,對中央政府負責。
第一百零三條
公務人員應根據其 #對中央的忠誠度 予以任用和提升,香港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招聘、僱用、考核、紀律、培訓和管理的制度,不予保留。
第一百零四條
香港 #直轄市 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必須為依法堅決支持中央對港政策及特區政府的施政的愛國愛港人士,並在就職時必須 #依法 宣誓擁護和效忠中央及共產黨,#堅決執行任何中央的指令。
倘若上述各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拒絕或阻延中央旨意的執行,必須以「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罪論處。行政長官及法院亦可按案情嚴重性考慮根據本法廿三條判刑。
第五章 經濟
第一百零六條
香港 #直轄市 須定期將稅款透過賑災等各種名目,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亦可在 香港 #直轄市 徵稅。
第六章 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香港 #直轄市 須推行 #洗腦國民教育,加強學童對中央的忠誠度。
第一百三十七條
香港 #直轄市 沒有學術自由。研究及發布任何對中央不利的論文均可按本法廿三條以叛國罪論處。
第一百四十一條
香港 #直轄市 沒有宗教信仰自由,政府須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和限制一切宗教活動。任何宗教都必須視共產黨領導人為至高上帝,教導信徒 #順服掌權者,並在敬拜場所當眼處張貼共產黨領導人及先賢的肖像,並在敬拜時宣讀相關領導人及先賢的《語錄》。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第一百五十八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中聯辦對本法的條款自行解釋。法院如在審理案件時須詮釋本法,必須尋求 #中聯辦釋法。
任何對本法的解釋不限於詮釋其文本意義及立法原意,解釋也包括根據中央旨意,加入新的條款,或更改本法的現有條款。任何扭曲和僭建均是容許的。
第一百五十九條
本法無須修改。任何修改可以透過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釋法進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百六十條
中央對香港 #直轄市有不容被挑戰,不能被質疑,和不容許外國勢力說三道四的全面管治權。任何原有法律對香港人的保障,均不受本法的承認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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