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部分的人來說,愛是出生前就擁有的。沈浸在健康合理的關愛裡面長大的人,普遍也都有人性比較光輝的一面,較能夠同理他人,關愛他人。
不過社會上有另一群人,從一開始就得不到關愛。那些人的父母親可能因為逃避責任而消失,也可能沈迷於各種上癮的事物,完全忽略孩子的存在,更糟糕的是,把現實的不順遂與面對責任的壓力,轉化成暴力,發洩在幼小的生命身上。
在Neflix的自製影集 《我殺人, I AM A KILLER》中,詹姆斯・羅伯森就是一個這樣的悲劇人物。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開始酗酒吸毒。在那樣的家庭裡,不要說關愛,就連最基本的照顧,對於詹姆斯來說都很奢侈。想當然爾,這樣的小孩,絕大多數要不是早夭,不然就是夠強壯地活下來以後,便開始憑著本能,在街頭闖蕩討生活。
顯然,詹姆斯是後者,雖然他戰勝了童年的生存考驗,但他不幸的人生,才剛要開始。
短暫的自由
詹姆斯自己表示,他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在街上遊蕩。大概在12歲的時候,他常常翹課,最喜歡看著街上燈紅酒綠的景色,所以常常到街上鬼混。他喜歡嗑藥,也為了買毒品而偷竊。據他表示,他偷的都是些小打小鬧的東西,不是什麼很貴重的物品。
在他16歲那年,有一次行竊失風,被幾個保全員制服了以後,扭送警察局法辦。從那時候開始,便開始了他長達37年的監獄生涯。
永無休止的混亂
在坐牢的前幾年,因為各種在監獄裡的違規,例如刺傷他人、參與暴動、鬥毆等等罪名,他不斷地被增加刑期,也常常跟獄卒起衝突,按詹姆斯的講法,那些獄卒的「態度不良」,經常對他冷嘲熱諷,所以他也頻繁地對這些執法人員表現出威脅與冒犯的行為。最後,他因為上述種種紀錄,被關禁閉,也就是所謂的單獨監禁,前前後後加起來近20年。
單獨監禁是什麼情況呢?詹姆斯說,一天有23個小時,你只能自己坐在獨監房裡面,但有給你1小時的放風時間。而所謂的放風,只是站在室外的一個籠子裡面讓你透透氣,旁邊一樣沒有人可以說話、交談。而一週只有6小時的放風時間,換句話說,週日是最讓人郁悶的一天。
所以在這無窮無盡的輪迴裡面,詹姆斯愈來愈扭曲,愈來愈絕望。而人在絕望透頂的時候,肯定會想出更駭人聽聞的做法來對抗現實。對詹姆斯來說,那個計畫就是,打算殺了他的獄友,來換取死刑。
根據監獄的管理辦法,在單獨監禁一段時間以後,會再將犯人移監至雙人監禁牢房裡面,並評估是否可以再進一步將犯人移回團體監禁區域。詹姆斯就是利用了這個規定,殺了他的獄友,並在案發之後坦承不諱,甚至要求法院可以判處他死刑定讞。
這一個犯行讓當局譁然!當然在審理的過程當中,有人主張必須判處死刑,但也有人主張詹姆斯疑似精神失常,所以才提出這不合常理的請求。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年裡,詹姆斯便為了爭取他的死刑而努力。而最終,在確定詹姆斯心智能力正常的情況下,法院裁定此犯行實屬蓄意謀殺,遂判以死刑定讞。
生命最後的溫暖
詹姆斯有個素未謀面的表弟,是他的阿姨所生的兒子。他們聯繫上的時間,大概是在詹姆斯被判死刑定讞的一年以後。據詹姆斯的表弟透露,詹姆斯其實還有兩個親哥哥,但是這25年以來,他們完全都沒有跟他聯繫過,這個家庭就好像忘記了有詹姆斯這個成員存在一樣,沒有隻字片語。而對於一個長期監禁的人來講,哪怕只是一張明信片,幾句關心的話,在那裡都會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就是沒有,完全沒有。
所以,他的表弟開始與詹姆斯通信。他嘗試與詹姆斯談心,也鼓勵著詹姆斯。慢慢地,還進一步將他的家庭成員介紹給詹姆斯認識,並且讓他看孩子們的照片。在過程中,詹姆斯慢慢地放下他的心防,他甚至開始會在回給表弟的信件結尾,用起比較親暱的稱呼,來問候表弟一家人。而詹姆斯最嚴重的問題,也就是頻繁地違反監獄規定而一再被加重刑期的狀況,已經改善了很多。據詹姆斯說,他只是不想因為違反規定,而被剝奪固定與表弟一家人見面、通信的權利。
雖然詹姆斯依舊在等待死刑執行,不過他現在的狀態,已經不同於以往了。他完全認同必須為了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但因為感受到被愛與關懷,現在的他可以跟別人友善地談話,甚至面對自己的過錯,也會因爲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機會,不再隨意地違反規定,自暴自棄。
看完這部紀錄片,我的心情其實很複雜。不過最重要的心得,那就是不帶要求與目的性的關愛,是化解家庭糾紛最好,也最有效的方法。除了像詹姆斯童年那種失能的家庭以外,有更多的家庭,是以關心和愛為理由,進行著索取與控制的行為,並且因此造成各種失控與悲劇。而這些故事的共通點之一,就是家長永遠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讓孩子們這樣討厭他們,甚至因此而犯下不可饒恕的罪過。
單純的關心,可以融化像詹姆斯這樣的人,這點值得大家好好思考,這也或許會打開一條前所未見的通道,幫助更多人找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