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仇,究竟是洩恨的美化、享受審判的快感,抑或是自我毀滅的起端,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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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下了一場大雨,大到輕易地將衣服、鞋子、包包打濕,還遲遲走不到目的地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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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突然心血來潮,又將東野圭吾所寫的「徬徨之刃」再次讀了一遍。印象中,該書日前已有翻拍成影劇(日劇與韓國電影),但因為我還沒看過,所以不曉得內容是否相同。
一名女高中生與同學參加夜間活動結束後,獨自走在回家的路途中被幾名惡徒隨機擄走,並用錄影機清楚錄下戲謔侵犯的過程,以供來日不時之需。而將世上唯一心愛的女兒,視為比自己性命還要重要的單親爸爸(妻子早逝),在得知真相且看見女兒被殘忍地注射毒品、失去意識,最終蹂躪致死的過程之後,便下定決心對惡徒展開了復仇行動,並誓死親手獵殺他們。
會讓這位父親做出這個決定,除了當時的法令規定不符被害人期待外(青少年犯罪保護),更重要的是,在女兒死去的那一天,他也跟著死去了。
幾年前第一次看到這本著作時,純粹只把它當成故事在看,大多數的心思幾乎是放在:「惡徒最終是否順利被復仇的父親就地正法的結局上」。是以,等放下書後,並無其他過多的想法,隨著時間過去,對於書中許多內容已經淡忘的差不多了。然而,這一次看完卻忍不住會想:「如果換成你是那位單親爸爸,你會怎麼做?」
身處法治國家,就該相信法律,讓加害人於現有法令規定下,接受該有刑罰,以保全自身尚存的一絲潔白,如果連自己也跳進地獄,不是賠的更多、輸的更慘,是該這樣想嗎?又或者,該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呢?
坦白說,我沒有答案。因為,心死與否,是兩個不同的境地。
倘若心沒死,理性會說:「哪怕再不願意,也該交給法律來制裁。」「跟著罪惡之人一同墜入地獄,這樣是不對的。」
倘若心已死,亦無後顧之憂,竄滿空洞欲望的靈魂便會無處宣洩,一心想著:「血債血還是唯一的選項,再瘋狂的事也沒有極限。」「你也必須嚐到撕裂的痛苦。」
只要心還在,都還有轉圜的餘地;如果心已死去,世界早在人看不見的地方毀滅,恐怕再多的苦口婆心,都很難再回頭。用一句話來說,與「哀莫大於心死,而人死亦次之」有差不多的意思。這點人性,同樣從復仇戲碼的「黑暗榮耀」中可見一斑。
黑暗榮耀金句:「你應該受到懲罰,如果神幫你就是法律刑罰,如果神幫我,那你就會遭天譴!」
每個人在乎的事情與程度不同,就像痛點一樣,有些人一點痛就哭的稀里嘩啦,有些人卻覺得沒什麼。不過,等真正痛到一個境界,會懷疑人生,也會久病厭世。此時,再多的理性與規勸也無法喚回高舉尖刀的心。
人活著需要有理想、有抱負,以及有重要的人陪伴。如果看不見未來,盼不到陽光,等不到希望,沒有生存欲望,實在很難想像,最後將會變成什麼樣子。被徹底摧毀的人,待他高舉復仇的尖刀時,究竟是悲,還是懼?抑或兩者皆是。一個同時令人感到可憐與可怕的--怪物。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觀戲,想戲,忘記。想過之後就忘了吧,好好面對人生的挑戰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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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文章(也可以說是讀後感想)打完存在電腦裡已經好一陣子了,遲遲沒有跟大家分享的原因無他,主要是考量話題較不正面、不陽光,甚至有些沉重,說是有點「陰」也不為過;其次,是因為人性的不完美,當理性成為戰俘,那麼我們還能持續克制自己,不失禮、不失態、不失心嗎?我想應該是很難的,對吧!這種情感上屬於「暗」的一面,可能會讓閱讀者產生反感。
萬物都要包裝,人性當然也要。
基於前面的理由,這個文檔被我冷藏在不起眼的角落裡許久,除了讓自己想的更明白之外,看能不能將原先的想法重新修正為「美麗『好』世界」的樣子?直到今日,我又重新溫習了一次,總認為有陽光的地方就會有陰影,反之亦同。於是,我將它解封了,讓它走上我的版面,如你現在所見的這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