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釐清「賭博」的定義
指「透過投注金錢或其他有價物品,以贏取更多金錢或有價物品的活動」
賭博的結果通常是依靠機會或運氣決定,而非技能或智慧
根據上述定義,盲目地跟風買股票可以算是一種賭博
同樣地,只憑感覺來打德州撲克當然也是在賭博
要絕對地區分這個差別,關鍵就在於我們做決定的角度
我們再來思考一個問題:賭客們去賭場玩吃角子老虎屬於賭博,那賭場之所以能夠獲利是因為他們也在賭博嗎?
事實上賭場能夠獲利的根本原因在於,賭場內大部分遊戲的期望值都對賭場有利,約莫會落在5~15之間
以期望值角度來看,假設賭客如果每次下注100元,他會贏回85~95元,也就是每次都會損失5~15%
所以賭場盡可能讓賭客們留在裡面,玩越多玩更久,長期而言就是個穩賺不賠的生意
賭客在賭博,而賭場在投資
在德州撲克中,賭場方並無法從玩家之間的勝負獲利,它的角色是服務提供者
提供了發牌員、場地、器材及相關週邊服務等
而賭場在德州撲克桌上的主要獲利來源就是所謂的水錢,也可看作是服務費
通則上是抽取底池的3~5%
所以德州撲克對賭場來說不算是利潤最高的項目,但是它保證了基本的營收
因為在歐美,人們非常習慣去賭場打撲克,是很大眾化的休閒娛樂活動
不可否認地,在撲克中確實參有運氣成分,我們稱之為「波動」
正是因為這些波動存在,人們才有繼續參與牌局的理由
因為波動會使人產生迷思,波動使賭博的人贏錢,讓認真學習的人輸錢
由於人們總是傾向於結果論,只要結果是好的,就等於「我打的很好,我是有天份的牌手」
而結果不如預期時,最簡單的作法莫過於歸咎「自己運氣很差」
在實務上,我們必須理解這些波動存在的必要性,正是其存在讓我們能夠持續獲利
回到期望值的觀點,假設我跟您兩人玩一個「擲硬幣」的遊戲
擲到正面我給您兩元,擲到反面您給我一元
對您而言,每玩一次這個遊戲的期望值就是0.5
因為{2*0.5+(-1)*0.5}=0.5
而如果您的目標是賺到50元,那至少要玩這個遊戲100次,得以讓期望值實現
→ 0.5*100 = 50
當然,有可能在玩到第100次的時候帳面上是+45或+53
但其實賺了多少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持續去做正期望值的動作,並且大量累積
所以對我而言,撲克不僅是投資,在長期看來,更是完全沒有運氣成分
透過大數據跟累積,我們得以把波動降到趨近於零,同時確保實際獲利足夠接近期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