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總統車隊被路人比中指表達不滿,當警察把這位火氣很大的仁兄攔下來好一頓訓斥,然後我們回過頭回憶蔡英文總統承諾過的不滿可以對她拍桌子,前後不一這打臉行為,只能說所謂的敗壞官箴,揣摩上意連警察都這樣淪陷了,況且最誇張的地方在於警方為了討好上級完全不按規矩來,首先該民眾並沒有對總統車隊有實質性的危害(比起綠營對馬英九前總統扔鞋這仁兄是理性的)再者該民眾稱不上現行犯有犯罪行為(縱然要以公然汙辱罪來論也應該依法傳喚而不是控制人身自由申斥),警察控制人身自由申斥的行為根本是揣摩上意的馬屁行為,松山分局的主管難辭其咎!
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屬之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之,以為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金。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
出自史記張釋之執法
縱然這位仁兄有其不禮貌之處,畢竟比中指不是正確的表達不滿方式,但警察應該依法辦理,而不是揣摩上意的去申斥民眾,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這些警方高官為了拍馬屁指使下屬做出逾越執法分際,甚至侵害人身自由的行為,典型的上下相賊!,史記中張釋之在皇帝的壓力下對驚擾皇駕的民眾都能秉公辦理,不因為皇帝的壓力有所改變,今天松山分局的主管應該感到汗顏,揣摩上意拍馬屁居然可以凌駕執法規定及人民合理表達意見的自由,說來諷刺民進黨很愛批評白色恐怖威權,而這個事件不也是一個赤裸裸的威權行為嗎?所謂上行而下效,沒有上意難違?何來下屬揣摩?怕批評只想聽好聽的歌功頌德,就不應該執政,過去綠營對馬英九前總統扔鞋,綠營歌功頌德高呼民主,馬總統也沒為難這仁兄,今天比中指的仁兄就不民主了?高下立判毋庸質疑,這個事件必將銘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為官當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