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群看到她,12歲的年紀,第一次,懂得什麼叫心動的感覺。 關於為什麼國小畢業後,要上國中的那個暑假就需要上暑期輔導?我已經忘了,原因大概率是要讓學生提前接觸新環境,好接受開學後的荼毒吧。 暑輔第一天,按各校位置集合時,我看到了她,在我右後方,約十公尺的地方,她正在跟同學說話,笑起來好好看。然後,我就忘了那時集合在那裡到底要幹嘛,只記得那時間段裡,我的目光都在偷偷收集她一幀一幀的剪影。 寫信給她!我想著憑我跟大學生作筆友的功力,我寫信給她,一定可以打動她的芳心。於是,我寫了信,託人帶去她的班級給她,然後,送信人我同齡表妹回報:信,被丟垃圾桶了,連看都沒看。 我的愛情還沒開始,就被無情的消滅了。 我的第一封情書到底寫了什麼?其實現在的我也蠻好奇的,因為那值得紀念內容,我已經完全沒有印象了,而那時的狗膽寫下的拳拳之心、殷殷之情,蠻想拿來笑笑看的,只是,已經死無對證。 然後,就差不多是整個國中時期的暗戀。比她06:40的公車早到校,就為了06:45看她上樓的那一眼;假日172縣道繞山一圈,就為了經過她的窗前……蠢蠢的暗戀,天真的可愛。 而為什麼說是差不多呢,因為三年級時,我把它寫進了校刊,結果,兩個人都被彼此的導師叫去關切。現在想起來,我有疑問的是:那個年代,這種反專心聯考的文章“給妳,女孩”是怎麼被審核過的? 我覺得負責的老師,應該是個喜歡看戲的人。 同年的光復節遊行,她約了我,跟我說「我們不熟悉,可以從朋友作起。」我好開心,興奮地手足無措,也感覺到自己的臉部發熱,舌頭打結,她還說了啥,已想不起來了,不過,估計我那個狀態,應該只有說“是”、“好”的份。 在喜歡的人面前,卻無法正常的應對進退,愛情,真的是需要練習的。 畢業後,有過一段時間的魚雁往返,但總不溫不熱,對著喜歡的人,筆下卻太小心翼翼,相對之下,跟一班好友寫信還會調侃打屁,乏善可陳的隻字片語,也就漸漸斷了聯繫。 後來,聽說她去高雄工作。 後來,聽說她去了佛光山。 後來,為了教導女兒,我就拿自己當反面教材,告訴她:面對喜歡的人,要儘量以平常心對待。 致 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