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感覺自己就是個怪咖,不知道是不是受過研究訓練的關係,我很常會去檢視自己的思路和邏輯,然後試圖找一些方法牽制自己的行動,或是把困住自己的框架拆除,大概是一種對自己進行心理學實驗的感覺,然後可能用的都是最基本的行為主義概念。於是就有了上篇提到的「分手策略」,畢竟在一起太久,我不會自以為這很容易,想了無數遍可能失敗的理由之後,我認為自己應該執行的有三個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