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喜愛的物品捨不得使用,放久也不能用了。
曾經收藏的飾品與包包,捨不得使用,氧化後不再耀眼,轉贈覺得不好意思,回收感到浪費,擺著佔用空間……,還有保養品、香水放到過期,捨不得使用卻造成後續困擾,有人說這是「我不配使用美好物品」的心理狀態。
對於人呢?也會捨不得嗎?因為捨不得對方,所以小心翼翼,卻也錯過了繁花盛開,錯過了某個時刻,錯過了桂花釀酒,泉水煮茶的美好片段。
為什麼有保存期限的物品,要留到過期,才想到它?
沒有保存期限的人事,會跟物品同樣地變質嗎?人們也會感到惋惜不捨嗎?
是「捨不得」還是「不配得」呢?
是「捨不得」還是「不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