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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事,誰管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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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事,誰管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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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案件為民事紛爭常見案例,幾乎每個律師都會接觸到這樣的爭議,但依法可以處理嗎?依情可以處理嗎?很多最後還是妥協,理不清也剪不斷,殘忍的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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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政恩律師
2022/04/18
發佈於
我的家事,誰管得著?
侵害配偶權,不再成立?
最近又一件判決侵害配偶權不成立駁回的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122 號民事判決),雖然可能是目前唯二(其實是同一個法官判的)不承認配偶權存在的裁判,但未來(一定會)上訴後的高院認定,仍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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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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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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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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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政恩律師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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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事,誰管得著?
交友自由vs侵害配偶權
本日新聞聳動標題:「結婚不必放棄交友自由」,並引高雄地院一原告提告侵害配偶權敗訴之判決,似乎對於近來沸沸揚揚的侵害配偶權事件,又是另一新見解。不過,詳細看了一下這個判決,或許是有稍微放寬了一點"正常交往範圍",但此本屬法官的自由心證,後續應該也會上訴,到時就看高院怎辦判斷,摘要一下這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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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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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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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政恩律師
2021/08/04
發佈於
我的家事,誰管得著?
(想要)離婚該怎麼辦?
每年~~都會有社會重要人士離婚新聞 大家~~也已經見怪不怪只在旁邊笑笑 但真的要離婚的話,究竟該要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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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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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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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政恩律師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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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事,誰管得著?
通姦除罪化,但賠償不能少!!
按109年5月29日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概認通姦行為雖有損及婚姻之忠誠義務,但未明顯損及公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直接限制人民之性自主權及干預人民隱私,並可能對於婚姻有負面影響,該規定造成之損害大於其所欲維護之利益,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自本號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今年5月31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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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政恩律師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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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事,誰管得著?
當小王(三)的責任!!
日前刑法通姦罪已除罪化,惟小王或小三仍需承擔民事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少則10萬元,多可逾百萬元,歡愉過後所帶來的損失與寂寞感,不可不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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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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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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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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