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人

含有「抵押權人」共 34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24條之1(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移轉主義、抵押權人或質權人之權益、法定抵押權)(98.01.23增訂公布) Ⅰ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6條(地上權之終止)(99.02.03修正公布) Ⅰ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地上權人支付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99.02.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36條之3(土地用益權之終止)(99.02.03增訂公布) 地上權人違反前條第一項規定,經土地所有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土地所有人得終止地上權。地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之一 農育權(§850之1~850之9) 立法沿革︰ 99.02.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50條之6(土地用益權)(99.02.03增訂公布) Ⅰ農育權人應依設定之目的及約定之方法,為土地之使用收益;未約定使用方法者,應依土地之性質為之,並均應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一節 普通抵押權(§860~88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6.03.28修正公布 民法第861條(抵押權之擔保範圍)(96.03.28修正公布) Ⅰ抵押權所擔保者為原債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但契約另有約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一節 普通抵押權(§860~881) 立法沿革︰ 96.03.28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62條之1(抵押權效力之範圍(二):變形物)(96.03.28增訂公布) Ⅰ抵押物滅失之殘餘物,仍為抵押權效力所及。抵押物之成分非依物之通常用法而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一節 普通抵押權(§860~88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64條(抵押權效力之範圍(四):法定孳息)(18.11.30制定公布)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抵押人就抵押物得收取之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一節 普通抵押權(§860~88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6.03.28修正公布 民法第866條(地上權或其他物權之設定)(96.03.28修正公布) Ⅰ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一節 普通抵押權(§860~881) 立法沿革︰ 96.03.28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70條之1(抵押權次序之調整(一):次序讓與、次序拋棄、受不利益共同抵押人責任之免除)(96.03.28增訂公布) Ⅰ同一抵押物有多數抵押權者,抵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一節 普通抵押權(§860~88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6.03.28修正公布 民法第871條(抵押權之保全(一):抵押物價值減少之防止)(96.03.28修正公布) Ⅰ抵押人之行為,足使抵押物之價值減少者,抵押權人得請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