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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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7條(物權法定主義)(98.01.23修正公布) 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理由: 為確保交易安全及以所有權之完全性為基礎所建立之物權體系及其特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8條(設權登記:登記生效要件)(98.01.23修正公布) Ⅰ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Ⅱ前項行為,應以書面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9條(宣示登記:登記處分要件)(98.01.23修正公布)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759條之1(不動產物權登記之變動效力)(98.01.23增訂公布) Ⅰ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Ⅱ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60條(刪除)(98.01.2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有關不動產物權之變動應具備書面方式,已於修正條文第758條增訂第2項規定,本條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761條(動產物權之讓與方法: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18.11.30制定公布) Ⅰ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762條(物權之消滅原因(一):所有權與其它物權混同)(18.11.30制定公布) 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763條(物權之消滅原因(二):所有權以外物權之混同)(18.11.30制定公布) Ⅰ所有權以外之物權,及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權利,歸屬於一人者,其權利因混同而消滅。 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64條(物權之消滅原因(三):拋棄)(98.01.23修正公布) Ⅰ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拋棄而消滅。 Ⅱ前項拋棄,第三人有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其他物權或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一節 通則(§765~772)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67條(所有權之保護:物上請求權)(98.01.23修正公布) Ⅰ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