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大您好:很喜歡您這一系列反思古文的文章,您文中提到蘇軾玩不玩得起遊艇趴的問題剛好有些資料可以補充。因為自己是作宋代史,前幾年有在網路上跟幾個也是同樣作歷史研究的網友討論過如何換算宋代的薪水。那時候網友提到比較簡便的算法是用黃金購買力,北宋中葉以後大概1兩(宋制,約今日的40公克)黃金是10貫(宋錢,當時遭貶後蘇軾的本職黃州團練副使每月的職錢是20貫,可以買80公克的黃金,目前黃金近年1克都在臺幣1200元上下,大概是近十萬臺幣左右。這筆薪水跟當時最頂級的文官─月入300貫的宰相比,雖然有相當一段的距離。但如果跟一般最低階月領七貫的縣主簿,或者月領1貫以下的基層士兵相比,其實蘇軾的薪水仍是相當優渥的。另外一個可以參考的資料,當時汴京小吃店中一盤青菜大概是10文,一貫因為省陌的關係大概是900多文左右。所以只要蘇軾不要在首都汴京居住的話,他每個月都要開遊艇趴應該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