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鳳 其實我跟老婆、小孩三個人都綁定在一起,兩個人活動的機會少之又少。若有兩人可活動的時間,我只知道唯一的大忌不能虛應故事,譬如不能故意得要去哪些地方(咖啡店、電影院、景點踩點都是、臨時用Google或者找IG一些地方去),而是「真心」想要去哪些地方,譬如去IKEA買些東西,若是真心誠意地也是約會行程,也譬如今天真的想要吃冰,那就一起去吃冰吧。真心誠意想做某一件事,邀請對方要不要一起。(我目前覺得絕對是最棒的約會方法)以我自己直男為例,女生很清楚男生到底是不是應付她(大概是第六感,我也不知道,還是直男們可能做什麼東西都太刻意了)事實上「感覺」完全是凌駕於任何行程之上。或者兩人之間的氣氛吧。即便去了咖啡廳,但不是真的想喝杯咖啡、或者享受午後時光,若只是因為這是IG熱點而去,然後想要趕快應付掉這個行程,通常對方都看得出來你的心思。雖說如此,我還是有時會不小心太刻意。刻意因為現在剛好是約會時間想要做些什麼,通常臨時Google的一堆鬼東西全部都會搞得很爆炸,反而就是流於形式、應付。所以說到底,約會還是很講究臨場靈感的。有好的靈感即便去巷口全聯也是一場約會。我自己覺得是如果當有一個人可以跟你一起等烘衣服,聊到衣服烘完但還沒聊完,相信你們去哪邊約會都不是問題。結婚前,我印象很深刻我們為了買一個隔天營隊要用到的東西,跑了四間24小時賣場還是買不到,兩個人苦哈哈的,但不知道為什麼還是很開心;結婚後,某次聊天聊一個奇妙話題(我印象是還是一個國際議題)聊到天亮,然後隔天明明要早起外出。我們要睡的時候還一起怪北韓為什麼害我們晚睡之類的~ (只是舉例,忘記是北韓還是跟中國有關的事情)雖然兩件事以嚴格定義來說不算是約會,但我心中一直覺得它是約會的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