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明

王大明

355 位追蹤者
*歡迎你來,我會在這裡分享,真實世界發生的故事。 *我叫王大明,如同英文諺語:"Every Tom, Dick and Harry", 是一個再通俗也不過的名字。 *在這裡沒有學生、沒有老師。你請隨便坐,我只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歡迎交流、回饋、分享。 *信箱:[email protected]
355會員
115內容數
這裡的故事,淺顯、白話、正確。希望有趣。 就是大人看得懂,而且可以跟小孩分享的。
由新到舊
不能教小孩講「尿尿的地方」嗎?👵🏻:以後你們從事教育工作,一定要教小孩正確的描述性器官,例如:陰莖、陰蒂。不可以只教小孩講「尿尿的地方」。 👩🏼‍🦰:為什麼啊?如果是幼兒園或智能不足的學生,這好像太苛求他們了? 👵🏻:唉~我告訴你們,老師曾經看過一個判決:有一個小孩遭性侵了…
Thumbnail
2023-11-21
13
「我將小孩送給你」有什麼辦法?這是一個令人辛酸的故事。受訪的父親說得沒錯,小孩是不可能賠一個的;但是換成肇事者的立場,她難道不是將自己的孩兒視為最珍貴的一塊肉嗎?如果不是真心道歉,又哪可能說出這種話呢? 但是在這個故事,可能有一件事被忽略了:就算女童父母點頭,「收養」對方小孩仍不是容易的事。
Thumbnail
2023-05-09
14
我從照顧學長的女兒,到想念學長…你有聽過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嗎? 別的女人我不敢說,表姑媽我今年剛過三十,還真的如狼似虎… 的喜歡吃美國牛肉,和德國大肉腸。
Thumbnail
2022-10-02
22
不敢考太好的邦妮「邦妮,妳的筆記做得那麼好。看過的同學都考試高分,為什麼妳自己反而成績一般呢?」同學問。邦妮不回答,只是微笑。
Thumbnail
2022-09-04
20
🍐不敢考太好的邦妮這則故事叫「不敢考太好的邦妮」,感謝你的聆聽。 在你聽完這個故事後,不知道有什麼感想呢?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覺得不公平;還是你真心替邦妮感到高興? 其實這故事,有很多真實的成份在裡面。我們隨便舉兩個吧:
Thumbnail
2022-09-04
10
好想放假的消防員阿保是一個消防員,他很認真,每次有火災發生,他都是第一個衝進火場。 一定要將受困的人全部救出來,他才最後一個離開。 他有好多同伴,跟他一起滅火。但是,阿保已經好多天、好多天,都沒有放假了。
Thumbnail
2022-08-28
17
🍐 好想放假的消防員到了晚上,大火熄滅了。 終於,阿保這次可以順利放假,回家跟家人吃飯、好好睡個覺了。
Thumbnail
2022-08-20
12
如何跟小孩解釋「防疫險保單」風波?如果現在才跟風,想再多買幾張防疫險,請先不要; 但是之前已經承保的防疫險,就應該讓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Thumbnail
2022-05-17
17
為什麼他們「肇事逃逸」鬧上法院,被判無罪?我們常聽過一句話說「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我常覺得這句話的另外一個意思是:法律也可以嚇唬不懂法律的人。分享幾個「肇事逃逸」的故事…
Thumbnail
2022-04-20
9
為什麼有些大人不打疫苗?是他們不乖嗎?(文末附法院實務見解)我更期待有記者問:「請問部長,個案雖然吸毒但是還不致死。如果因為施打疫苗,加速了他的死亡,請問可以申請受害救濟嗎?」 如果從今年6月的「意外險」爭論以及最高法院見解來判斷,答案應該是:可以申請受害救濟。
Thumbnail
2021-09-02
23
你有聽過「租屋」、「包裹」、「解除分期付款」的詐騙嗎?我的建議是,面對這個充滿詐騙的社會,父母可能要先考慮如何教小孩不被騙。
Thumbnail
2021-08-26
15
我沒有棄養,貓就愛流浪。告上法院不是我逞強如果我將寵物獨自放置在騎樓前的紙箱內,寫「徵求新飼主」,算是棄養嗎?
Thumbnail
2021-08-19
12
講三個「無罪推定」的故事『按著這個邏輯,只要小偷不明確說自己是小偷,就不能給他定罪唄?』🥺
Thumbnail
2021-08-05
17
「免費的才是創作者」?這話可能沒錯『為什麼傾訴心事要收費啊?這本質上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嗎?』
Thumbnail
2021-07-29
21
她不能跟表哥結婚?早30年是可以的我覺得,整個故事最糾結的地方是:這對情侶「本來並不認識」,他們是在交友軟體才認識彼此的。
Thumbnail
2021-07-22
10
「情人應該將手機給我看」?其實偷看配偶手機有刑責『那如果我真的抓到了一刀斃命的證據,是不是就沒事了?』 對於這種當事人,我一律回答:「律師的專業從來不是免費的,你的委任費準備好了嗎?」
Thumbnail
2021-07-15
12
當一場家暴到達了「隱忍臨界點」…比較中肯的建議是:在家暴發生的一開始,就應該催促施暴者勇敢向社福機構求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當然你我都很清楚,這個建議不可能對每個個案都有效。 於是有學者提出,刑法「緊急避難」的「緊急」,並不只是字面的「明顯而立即的危險」,應該也包含「持續性危險」。
Thumbnail
2021-07-08
6
講三個「鬧上法院還離不成婚」的故事(文字+音檔20:21)有沒有可能是夫妻已經撕破臉、鬧上了法院,結果法官仍是判決駁回,不准兩人離婚?答案是有。 我們來分享三個今年的判決故事吧。
Thumbnail
2021-07-01
7
夫妻離婚聲請「子女改姓」,復合了還可以改回來嗎?我們家沒有其他兄弟及子女可以繼承父姓家族香火,為了家庭生活和諧美滿,減輕小孩母親的經濟負擔,使小孩可以享受更多教育資源。讓小孩「變更父姓」都比較符合小孩的利益。
Thumbnail
2021-06-24
10
賈永婕的捐贈是「分裂台灣」?講幾個政府採購的故事政府採購的「行政流程」,一定優於民間募款能力嗎?賈永婕「捐贈」的行為,是幫了政府大忙還是讓政府臉上無光?我先不作回答,來講幾個「政府採購」的故事吧。
Thumbnail
2021-06-17
12
什麼是「不確定性」?你想問的法律不是我學過的法律故事聽到這邊,你會不會覺得,這其實不用學過法律也可以作判斷了? 這就是我看到的「不確定性」。
Thumbnail
2021-06-10
8
「做這件事我沒犯法」的三個故事所以,為什麼YouTuber拿水球砸街友,警察沒抓他。因為街友沒報警、也沒提告。至於為什麼街友不提告?(笑) 我只能說,這就是赤裸裸的霸凌了。
Thumbnail
2021-06-03
16
「小孩被性侵」怎麼辦?分享三個法律故事「爸爸,我跟男友上床了…」 『天啊!妳才13歲耶~怎麼可以?妳有沒有不舒服?』 「我…我也不知道。就感覺很奇怪。」 『太過份了,對方是誰?我要醃了他!』
Thumbnail
2021-05-27
8
當我重病不能自理,如果來了兩個醫師…「兒子你記住!不管發生了什麼事,你別為難人家啊。」
Thumbnail
2021-05-14
11
2021-05-11
12
未滿20不能外宿?父母提告「和誘罪」的七個故事用七個故事,來說明「和誘罪」是什麼
Thumbnail
2021-05-04
10
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警察執法的各種樣貌警察陳先生這時是 「單警執勤」,對他以中文喝令「趴下」。不料,他全身赤裸未持械,向警察的巡邏車走去…
Thumbnail
2021-04-25
26
為什麼李義祥不是「過失殺人罪」?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可以變更法條嗎? 在刑事訴訟法第300條,法官可以就起訴的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引用的法條。
Thumbnail
2021-04-20
12
上下班繞路「吃鹹粥」遇車禍算職災,那下班接小孩呢?如果勞工的「通勤災害」實在不是雇主可以控制的,仍然可以向雇主求償嗎?
Thumbnail
2021-04-13
15
從「50萬元交保」到羈押禁見,你聽過「棄保潛逃罪」嗎?祝福太魯閣號的受難者家屬,可以得到足夠的賠償。
Thumbnail
2021-04-04
13
當「包養」鬧上法院這篇來聊四個「包養」法律問題: 說你「被包養」可以求償嗎? 接受包養被元配抓到要還錢嗎? 妻子在家偷吃但丈夫自己也包養小三還可以求償嗎? 答應被包養卻拿錢不履約是「詐欺罪」嗎?
Thumbnail
2021-04-01
9
「職場霸凌怎麼辦」的判決故事等這些受害人長大了,進入職場,遭到職場霸凌。同樣的,會有人質問受害人:這是真的嗎?(你的證據呢?)你為什麼不反抗?(你其實也默許了吧?)你為什麼不尋求法律救濟?(這是不是利益交換?) 你知道受害人心裡在想什麼嗎?「愚蠢的大人,為什麼只會檢討受害人,你為什麼不敢將加害人關起來?」
Thumbnail
2021-03-22
14
「性交易」是犯法了?還是犯罪了?被抓到要跑法院嗎?色情網站的重點不在於由何人架設,而是隔絕措施是否足夠讓一般人不會輕易見聞。事實上,家長對於網路使用安全,也有一定的保護責任,不能將全部教養、保護責任,完全加諸在網路經營者。否則,網路的自由度與便利性,將大受影響。
Thumbnail
2021-03-18
32
法律的「強制」是什麼意思?所以,我們也不能說「強制罪一定只能對人,不能對物」。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我是一個必須持枴杖才可以出門的長者,你取走我的枴杖害我出不了門,這跟直接囚禁我有什麼區別?難道不成立「強制罪」嗎?
Thumbnail
2021-03-09
15
買衣違停紅線!不滿被拖吊怎麼辦?許多人聽到「訴訟」會誤以為要很嚴重的糾紛才會鬧上法院,其實不一定。 例如在2020年就有兩件「聽起來是小事」的行政訴訟:
Thumbnail
2021-03-04
10
愛莉莎莎推薦自然療法有責任嗎?法律其實不禁止「另類療法」「食物療法」、「心靈淨化」都不涉及侵害身體的侵入性治療,對於癌症的診斷而言,被害人知悉行為人沒有合法醫師資格,被害人在資訊完全透明下,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治療,這裡,不應該處罰行為人,因為,這是出於被害人對於自己生命、身體、健康之選擇。
Thumbnail
2021-02-15
21
Clubhouse是中資又怎樣?你還記得「滅頂事件」嗎?(文字+音檔20:32)如果這個說法成真,我們所謂的「中資」就會變成「中國的技術進入了Clubhouse」,也就是坊間傳說的: Agora 的背後是中資,掌握著 Clubhouse 的技術核心。 那我們就會進入下一個話題:一間資訊公司使用中國的「技術」,就有資安疑慮嗎?
Thumbnail
2021-02-10
13
關於面試的四個小故事(文字+音檔21:30)這篇文章,分享四個關於面試的小故事。
Thumbnail
2021-02-02
14
小孩買遊戲點數還花光光!可以退費嗎?法官說「契約無效」(文章+音檔14:49)看到這裡,你覺得小孩子到底能不能訂契約呢? 如果小孩擅自作了上萬元的網路交易,父母卻事後反悔,可以嗎?
Thumbnail
2021-01-27
21
我們對檢舉達人「雙標」?你有聽過「告訴乃論」嗎?(文字+音檔16:15)我認同這個說法,但我認為「雙標」(雙重標準)是人性
Thumbnail
2021-01-19
11
小孩幾歲要性教育?(文字+音檔27:06)她被性侵後,因為過程中身體敏感帶被觸碰而生理上自然產生的感覺,讓她事後覺得自己很下賤、很淫蕩。被性侵不是應該要抵抗嗎?身體怎麽會有這種感覺?從來沒有人告訴她即使被侵犯了,敏感帶還是會有感覺的。結果對性的無知,讓她一輩子認為自己很下賤,很糟糕,最後還因此得了憂鬱症。
Thumbnail
2021-01-12
12
西門町舉牌徵炮友犯法嗎?那約炮呢?「你說性交易有罪,為什麼『愛交易』無罪?難道『愛交易』不會上床嗎? 如果今天跟你戀愛,明天拔鳥不認人,這算不算詐欺? 所以我們只好假裝跟客人談戀愛,也不肯承認這是性交易。 反正收到禮物才是最實在的。」
Thumbnail
2021-01-05
9
「代銷」如果發生糾紛,有什麼故事?這故事告訴我們, 買賣不成仁義在,仲介費討不回來。
Thumbnail
2020-12-27
9
能不能在「付費網站」引述他人作品?1.無論有沒有商業使用,都可以主張合理使用。只是商業使用的狀況,主張的空間較小。 2.如果將別人商業使用的作品,自行重製、改作、散布。你就算不收錢,也是侵權行為。 3.雖然著作權法第52條有規定,但不是所有的報導、評論、教學、研究,都叫作「正當目的」
Thumbnail
2020-12-15
27
窗邊做愛沒事,拍照反而犯法?(文字+音檔09:03)你看到這邊, 可能會好奇: 為什麼同樣是律師,彼此的答案仍會不同? 馬律師說不會構成公然猥褻,蔡律師說可能觸犯公然猥褻; 莊律師說不會構成妨害秘密,廖律師又說可能構成妨害秘密?
Thumbnail
2020-12-10
10
讀者是TA還是ta?我的創作初心、轉機和夢想讀者如果社會大眾學會了閱讀判決書,就可以在接受新聞資訊時,多一個更正確的管道。所以我開始進入聲音直播,將判決書當故事講。 我從不認為一定要法律人才可以閱讀判決書,社會新聞記者都會看了。 你如果覺得新聞都在亂寫,為什麼不自己看呢?
Thumbnail
2020-12-03
22
單親媽辯護律師:「國家制度沒有給她幫助。」真的是這樣嗎?許芝綺指出,吳女與2子女是列冊低收入戶,每個孩子每個月有2802元的補助,去年跟今年都有領取補助的紀錄,勞健保也不用自付額,而學校也提供5千元的急難金,吳女也說自己還有約半年的積蓄,並暫居在娘家的哥哥家中。
Thumbnail
2020-11-27
6
跳樓之前先買保險?分享三個判決故事(文字+音檔06:56)為什麼「自殺仍賠、要等滿兩年」? 並分享三個判決故事作說明: 實務上,被保險人「自殺」是怎麼認定的? 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鬧上法院會怎麼發展呢?
Thumbnail
2020-11-25
11
網路盜圖告「著作權」,什麼情境適合告肖像權?這篇講三個「肖像權」的判決故事 第一個故事(拍攝執行公務警察的臂章) 第二個故事(手機錄影「X!你是不是住海邊」) 第三個故事(壹週刊照片修圖,判賠75萬元)
Thumbnail
2020-11-17
3
小白兔童話-來自網路的災難咦?將對方的告白情書刊登在網路上, 居然是違反「著作權法」?
Thumbnail
2020-11-09
6
八仙樂園為何不肯復業?八仙塵爆事件演變到如今, 罹難者家屬以及康復的當事人,應該怎麼辦呢?
Thumbnail
2020-11-02
11
「性騷擾」會被抓去關嗎?既然如此,有沒有真實判決是「性騷擾罪」成立的被告, 既沒有易科罰金也沒有緩刑,就真的被抓去關的案例呢? 答案是:有。
Thumbnail
2020-10-27
11
不是每一句罵人,都能換來「你有罪」怎樣的言詞可以爭取無罪判決? 1.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 2.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3.證人說的不一樣。
Thumbnail
2020-10-21
8
來不及拒絕的性侵,要告什麼?從某個角度來講,性侵害已經發生了, 就算將加害者關一輩子,也不一定能彌補受害者。 所以如果雙方和解時,受害者有明確表示「不再追究」, 法官多半會斟酌減刑。
Thumbnail
2020-10-13
5
(圖)周末練習講笑話(10/3)更多原創笑話發表在ig : wang.da.ming 😘
Thumbnail
2020-10-03
6
如果有一天,警察騙了法官最後仍有六名員警被判決有罪,刑度均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後就被切割了
Thumbnail
2020-09-29
10
「我的婆婆殺了我」別的女孩怎麼做?她給婆婆一掌摑/她卻遇到好婆婆(文字+音檔30:05)婆婆也期待兩人仍可繼續維持婚姻。 婆婆除以言詞陳明支持兩人應共同維繫婚姻外,甚於丈夫對妻子提起本件離婚訴訟時,婆婆亦偕同媳婦委任律師尋求法律協助,以實際行為支持媳婦。 甚至引發丈夫對母親心生不滿。
Thumbnail
2020-09-04
8
外國的保養品可以使用大麻? 大麻的CBD跟THC,哪個有毒?我們常把毒品當成一種破壞美好人生的原因,但很多研究認為,多數成癮者根本沒有什麼美好人生,藥物只是他們生命支離破碎的結果。 所以無論進監獄或勒戒所再久,只要社會無法接受他們,他們就只能繼續回到那個迫使他們吸毒的環境中。
Thumbnail
2020-08-27
7
特斯拉可以成為下一個「性專區」嗎?如果你剛好有學過法律,會知道在法律規定上,「性專區」應該是合法的。只是各縣市均不設立。 所有這幾年都有聽到「移動性專區」的聲音。 今年「特斯拉專用飛機杯」推出了,下一步會不會成為台灣的下一個「移動性專區」呢?
Thumbnail
2020-08-25
6
「女版PUA」是詐欺嗎?其實它沒犯罪「我想過和你一起走到婚姻」、 「但在走到婚姻談到感情之前有太多東西要確認我不想再讓自己受傷所以我會觀察很久」、 「也讓自己準備號再去迎接一段感情你不想等就不要等我也不會勉強」
Thumbnail
2020-08-18
8
我們要不要保護愛滋病患「不戴套」的權利?-愛滋條例第21條除罪化單從刑度作比較,這條法律「愛滋條例第21條」的刑度,已經超過「傷害罪」了,相當於「重傷害罪」(刑法第278條)。 可能就是將人眼睛弄瞎、耳朵弄聾、砍斷一隻手、玩壞生殖器這樣的狀況。 為什麼判那麼重?是不是感染愛滋病(HIV)的人,都會變得短命? 如果以現今的醫學技術,答案是否定的。
Thumbnail
2020-08-13
5
「國民法官」陪審和參審差在哪?白話來講, 陪審是兩張桌子:陪審團(人民)坐一張桌子,法官坐一張桌子。 參審是一張桌子:參審員(人民)跟法官坐在同一張桌子。 所以 陪審團的工作是「決定被告有沒有罪:單獨進行事實之認定及法律之適用」; 參審團的工作是「與法官一起進行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刑罰的量定」。
Thumbnail
2020-08-11
7
雇主調移了員工的休假,怎麼辦?如果只是談法律,「調移」假期本來就需要勞資雙方協商。 勞動部的立場一向是「須經勞工同意」。 當然就雇主的立場,這問題也沒有那麼複雜。 讓員工「被同意」通常是一個比較省事的做法。
Thumbnail
2020-07-21
11
連黃國昌都當不上的「獨立董事」?「公司派」、「市場派」意見可能經常會衝突… 「董事」是負責領導公司的人,「監事」是監督董事有沒有亂搞的人。 然而如果,董事跟監事感情都很好,會不會董事違規時,監事裝沒看見呢?答案是,有可能!這也就是「獨立董事」出現的原因了。
Thumbnail
2020-07-07
8
檢舉達人賺了什麼4月,劉櫂豪、陳柏惟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要將執法單位「製單期限」由90天降低至七天,修法原因是怕違規者被連續開罰。 5月,陳歐珀、賴品妤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1,要直接把原文的「舉發」改成「勸導」。修法原因是怕惡意檢舉,而且說舉證的民眾手機、相機沒有國家認證…
Thumbnail
2020-07-07
33
偷接鄰居WIFI無罪,偷接充電有罪?「使用竊盜」part2律師跟檢察官,對於同一個偷接wifi的行為「有沒有犯罪」的說法不一致?我會相信檢察官的說法(笑) 但是對於同一個「偷騎機車」的行為,法官跟檢察官也可能見解不一致喔~
Thumbnail
2020-07-02
5
「基進女性主義」(資料整理)這篇只是資料整理,沒有個人評論。
Thumbnail
2020-06-30
12
FaceApp為什麼不適用七天猶豫期(文字+音檔12:09)法院認為:賣方的做法,實質上將造成消費者完全無從檢視商品、服務內容,即被迫全盤接受該商品及服務,而毫無於檢視商品及服務內容後行使契約解除權之餘地,該條款顯有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然失去了公平。
Thumbnail
2020-06-29
7
成名要趁早,犯罪要從小?「3歲幼童偷鄰居的水果,要不要送法院?如果不要,請問: 11歲的兒童拿刀殺了人,要不要送法院?」 這個時候,你再回頭想我們一開始說的: 刑法明文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好像是有那麼一點道理?
Thumbnail
2020-06-20
6
當「保留法律追訴權」寫上判決書…很明顯的,丈夫說出了「將保留法律追訴權」,所以被小王反過頭來提告了。 請問這個聲明,有沒有違反我們剛剛提到的: 小王跟丈夫所簽訂的保密協議? 一審跟二審的法官見解一致:丈夫沒有違反保密協議。為什麼?
Thumbnail
2020-06-18
4
有罪與無罪之間-使用竊盜第二天,弟子請問莊子說: 「昨天那些山中的大樹,因為不能成為材料,所以沒有被砍伐, 可是今天看到這隻鵝,卻是因為不會叫而被殺。請問老師,我們到底要怎麼做才對?」
Thumbnail
2020-06-17
3
割闌尾、罷昌、罷韓,門檻不同如果去年立法院修法採取時力所提「簡單多數決」版本,亦即只要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時罷免案便通過,那麼「安定力量」今天就成功「罷昌」了。
Thumbnail
2020-06-12
1
試用期不給錢/ 打工族的恐攻?有媒體的報導是,根據統計,劉小姐光在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的勞資調解案就有32件、台北勞工局的調解案更高達113件。 店家不堪其擾,只好稱她「早餐店殺手」。 甚至新北地方法院有法官看不下去,就在判決書裡痛批劉小姐,嚴重擾亂社會正常商業秩序,故意以損害他人為目的,違反公共利益又濫用權利。
Thumbnail
2020-06-11
5
女同志視角的「性傾向是隱私」她們的同事、上司或學生家長以「這是妳的隱私」為由,要求她們不要對學生出櫃,好像出櫃跟在課堂上裸體還是宣揚三圍是一樣的事情。 同樣的事情卻不會發生在異性戀男教師身上,他們可以盡情與學生分享婚姻狀態、育有幾個小孩與戀愛經驗。
Thumbnail
2020-06-10
3
通姦違憲,爭了18年如果從小三或小王, 最後「不起訴」跟「判決不受理」的結果來觀察, 女性的數量甚至遠高於男性。 你為什麼說「通姦罪對女性不平等呢」?
Thumbnail
2020-06-05
4
直播露點是公然猥褻嗎我們剛剛說猥褻是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 比方「情侶在大街擁抱接吻」是不是猥褻, 是中老年人或青少年, 在20年前或現在, 在純樸鄉村或天龍國, 評價都是不同的,沒辦法有一個確定的概念。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覺得「露點」就一定是猥褻呢?
Thumbnail
2020-06-04
6
在我家談什麼言論自由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不要以為在Line群組罵人就沒事啊。真的鬧上法院,法官還是會判有罪的。
Thumbnail
2020-06-02
4
「不完全給付」?用三個故事來講人話回到一開始說的「債務不履行」,李先生送修一隻手機,如果手機遲遲修不好,可能是「給付不能」或「給付遲延」。 現在是: 手機不但沒修好,資訊公司反而將主機板也弄壞了,就成立了「不完全給付」。
Thumbnail
2020-06-01
2
不犯罪的線上賭場/台灣也有N號房?但是,如果應召集團,也變成網路平台。甚至將主機移到海外,採「一對一聊天」的方式吸收會員,讓會員自行私下約會、談價錢開房間。 請問這種「線上應召平台」還有法律責任嗎?(笑)
Thumbnail
2020-05-28
6
工具人的逆襲/教你如何查判決書這個訴訟本身很有趣。 如果你沒有學習過法律,但是想要試著自己閱讀裁判書,我會建議你可以找來看一看,當做是一個入門的練習。 尋找判決書的方法是: 你搜尋關鍵字「裁判書查詢」,再利用我剛剛講的故事關鍵字找找看,應該就可以找到。它是在臺南的判決。
Thumbnail
2020-05-27
4
小紅帽可以騎大野狼嗎?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其實小紅帽的故事,它描寫的並不是一個單純好騙的小女孩,她其實是一個性暗示的語言。 比方說小紅帽穿的衣服,小紅帽為什麼要選擇的小路,小紅帽為什麼要去撫摸著大野狼,其實在心理學家的分析中,每一個動作都象徵著一個性暗示。
Thumbnail
2020-05-27
3
「傑克與魔豆」是犯罪故事?如果隔壁的老王只是用鐮刀偷割了一把高麗菜,那這樣子要被判到有期徒刑6個月; 而拿石頭砸車窗行竊的石先生,居然可以易科罰金, 很不公平呢?
Thumbnail
2020-05-26
3
唱「生日快樂」要取授權?在公開場合唱歌,常常是有法律風險的。 但是,對於大部分人來講, 如果你沒有「大咖」到馮提莫、吳青峰、蘇志燮這種等級, 大概也不會有唱片公司想找你麻煩。
Thumbnail
2020-05-13
6
被當小三也能報仇我們剛剛講「貞操權」,它並不是指女生一定要有「貞操」才可以提告, 也不一定是女生只要提告就一定贏。 甚至,實務上也有男生提告的案例。
Thumbnail
2020-05-12
5
加班換補休 1:1(文字+音檔06:59)劉小姐不願離開,開始從桌上拿出文件並撕毀,總經理發現後,立刻要求劉小姐停止動作,並告知已解雇劉小姐,要求劉小姐離開公司。 劉小姐稱「我告訴你我有錄音,我就是不離開,你報警抓我啊」等挑釁話語,總經理警告劉小姐,請劉小姐立刻離開,否則將報警。
Thumbnail
2020-05-11
3
「殺警無罪」罵法官對嗎?帶你看更多的判決故事(文字+音檔12:33)直白的講, 對鑑定報告,檢察官提出質疑才正常吧; 難道你希望看到由法官提出來嗎? 身為專家, 如果因為這個判決被輿論抨擊,是不是應該換個角度思考呢? 這正是展現自己專業訓練的時候,不是嗎?
Thumbnail
2020-05-03
13
不當體罰延長安置吳老師原告當下正全神貫注於另一全盲2 歲幼生,未仔細看見劉老師究竟對這名受害幼生實施何種暴行;當下受害幼生亦無哭鬧或反抗,劉老師的動作亦僅短短4秒,這時吳老師實在不覺得認識劉老師的行為有傷害小孩。 另一助理教師楊老師亦同在場,也沒有進行通報。
Thumbnail
2020-04-30
3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國民法官這種輕判不是偶然,在許多次的模擬法庭,都有出現國民法官輕判的畫面。 有法官對這個現象寫過一篇文章,形容它「不是鄉民的正義,而是殺戮的艱難」
Thumbnail
2020-04-28
2
教養專家誹謗他「不是醫師」曾先生說,他指王先生「與素人無異」,是指王先生號稱的專業領域與真實專業不一致。 心理師養成、訓練與資格要求極為嚴格。 據曾先生的查詢,王先生就讀的大學課程表、碩士論文內容,應該都沒有相關最基礎的心理學訓練,較偏向動作控制之生理上治療或神經機制差異。
Thumbnail
2020-04-28
6
誣告性侵她沒犯罪李女士這種「一聽就不會成立強制性交」的證詞,法院並不認為有讓吳先生有被判有罪的危險,不成立誣告罪。
Thumbnail
2020-04-24
3
欠債還錢,可以「超額查封」嗎?林更穎律師解說,在實務上,「超額查封」,是指「複數」查封的意思。例如一口氣查封「兩」棟房子。或除查封房子外,還查封帳戶,都會構成「超額查封」。但如果為了1.8萬元罰鍰,只查封一棟房子,在實務上不構成超額查封。 我自己比較喜歡講判決書的故事。所以今天來分享三個關於「超額查封」的故事。
Thumbnail
2020-04-22
3
告公司還能領工資我不是來上課的,所以不在這裡繼續介紹勞動事件法。 接下來就講講故事,我們一開始提到的,空服員工會跟美光工會的故事。
Thumbnail
2020-04-21
3
警察開槍 執法過當?審酌陳先生擔任第一線之警員面臨許多工作壓力、辛勞,處理事務繁多,處理急迫情狀往往需立刻做出決定。 為維護社會治安、民眾安全,亦往往陷入生命、身體於危險之中,對於警員於查緝犯罪時,國家資源應給予第一線警員不論是精神上或物質(配備)等最大之支持。
Thumbnail
2020-04-21
2
人妻逆襲:「所以我就被貼標籤」聽到這裡,有沒有一種「互相傷害」的感覺? 這故事告訴我們: 如果偷吃,記得擦嘴。 「如果丈夫當時沒跟女同事講什麼坦誠贖罪,而是老老實實將對話記錄刪掉,默默的自己離職換工作。後面的故事都不會發生了,不是嗎?」 然而,請不要認為偷吃都是男人的事。接下來介紹: 人妻的偷吃,讓男人告上法庭的故事。
Thumbnail
2020-04-17
2
你的自首,我不減刑還記得我剛剛說,自首的要件是犯罪還沒被「發覺」嗎? 請問你現在覺得,這場犯罪有沒有「發覺」? 這個故事裡的警察,是還沒發現有這個犯罪事實?還是不知道凶手是誰?
Thumbnail
2020-04-15
2
種大麻吸毒,會不會吸大麻中毒?這種法律根本鼓勵種大麻的人,要趕快想辦法製造毒品啊。 只是栽種,刑罰比較重; 進一步變成製造毒品了,反而有可能緩刑。
Thumbnail
2020-04-15
3
食品廣告宣稱療效,不可以嗎?舉個例子: 法律規定食品廣告如果「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是違規的。 所以我們宣稱某一款食品「治療近視。恢復視力。防止便秘。利尿」這樣是違規,感覺很好懂。 好,請問以下哪些食品廣告形容詞,是合法的? A「本草備要」記載:冬蟲夏草可止血化痰 / B「本草綱目」記載:梅子氣味甘酸,可生津解渴
Thumbnail
2020-04-14
4
盜版線上看,不下載不犯法?但是,電腦有暫存檔啊,影片就會暫時記錄在記憶體裡面。 雖然這不是你直接下載影片,但線上觀看時產生的暫存檔案似乎也屬於「重製」? 這時候,著作權法有一個規定特別排除它,叫作「暫時性重製」。規定在著作權法第22條第3項、第4項
Thumbnail
2020-04-13
5
被霸凌是犯罪?當作浮雲(文字+音檔)我剛剛說,法律上的霸凌,是規定在校園。 但是真實世界,霸凌無所不在。 在法庭上,「霸凌」確實也不限制在學校。它可能在社區、在職場、甚至在網路。
Thumbnail
2020-04-10
7
網路盜圖怎麼提告在這些教學中,我很喜歡其中一句話: 「在得知被盜圖的24小時裡,馬上就跟盜圖者聯絡是99%的創作者都會犯的錯誤,而且是非常致命的錯誤。」 第一時間當然是截圖啊!怎麼可能是先聯繫對方。 對方收到通知,將圖片下架了,你如果還沒截好圖,是要告什麼?
Thumbnail
2020-04-09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