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 Au 泳桐-avatar-img

Wendy Au 泳桐

1 位追蹤者
為一名事務律師,現於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修讀醫學倫理及法學碩士(MA in Medical Ethics and Law),專研精神健康﹑臨終及死亡相關的法律及醫護倫理,同時為社企「上有高堂」聯合創辦人及InnoTech Law Hackathon 2018冠軍
如何尊重病人選擇及自主權? 當倫理與法律衝突時,怎麼辦?此出版專題將解答所有有關醫學倫理與法律的相關議題。
全部內容
由新到舊
對於一個從外地回港接受自我隔離14天的港人來說,相信這個隔離要求絕對是合理的。畢竟,香港較為安全正是有賴於醫護的付出及港人的自律。作為回留的一員,怎可以令自己成為「生化武器」?然而這個合情合理的的要求,在西方公共衛生研究竟然是一個有爭論的議題!
Thumbnail
 或許從主權出發,會比較合適吧。  你被隔離,是自己做出決定,還是別人為你做決定?東方文化很常將個人的抉擇交給團體,從小就在家庭中進行類似的訓練,但西方並沒有這種文化,他們在意要建立個人主體性。  這單純就是文化意識形態不同,沒有優劣,不過在這種疫情時確實有功能性差異。然而,你是要主體性死亡呢?還是社會性死亡呢?這個話題極簡化說來,就是這麼回是。   現代人真的很幸福呢,至少可以決定自己如何死去。不過要這麼說,古代奴隸也是可以決定自己是否想死呢,在這一點上似乎沒有區別?   而且若要說「像瘋子一樣無理」,那麼我也可以說,CCP的作法絕對有他們合理之處吧。畢竟為了國家著想,死了些政治犯和穆斯林,是必要之惡。嘛,我想大大您做醫療相關行業,肯定理解汙名化對於心理疾病研究有多麼不利,理解您論述的功能性矛盾吧。
我要去英國倫敦讀碩士,主修醫學法及倫理學(Medical Law and Ethics)。 兩年前,我決定離開全港最大的港資律師樓,走入紅底國企做內部律師(In-house counsel),最大的原因是要了解「內地人做生意和做事的思維文化」。
Thumbnail
「媽媽買了這本書,有意無意的叫我看看。我不是抗拒閱讀,但真的覺得很大壓力。」朋友拿起龍應台的《天長地久》,說實話,包裝精美且內容盡的《天長地久》,如果是由母親推薦閱讀的話,確實很「沉重」,因為母親的意圖無非是想你多點陪她。因為朋友的控訴,我在重讀此書時,想起了龍應台去年在香港大學「女朋友 ──《
Thumbnail
我喜歡去旅行,也不介意一個人出行,正確點說是寧願一個人也不想因為要遷就旅伴而令自己不愉快。所以老實說,與「子親旅遊」一定不是我的首選。但自己遊多了,更覺得人一生如果沒有機會多看看世界便離開,是一件很可惜的事。英語不靈光科技不通的媽媽,若不是有我作伴,是不會到中台以外的地方的。
Thumbnail
上星期閨蜜找我訴苦,說明明已經28歲,但財政狀況仍然被母親掌控,不時登入她的網絡銀行帳戶。
Thumbnail
有事務律師(solicitor)好友跟我說,在他就職的律師行(law firm)同一層樓有10多人先後辭職,絕大部分都是年輕一代。
Thumbnail
媽媽從小在我印象中一直是緊張大師界中的模範生,甚至因為精神緊張而肚痛,困擾多年 。
Thumbnail
在香港(或所有大城市),絕大部分事務律師(solicitor)的日常工作與「公義」二字,都沒有關係。但根據非正式統計,法律系入學面試時,同學被問到為什麼要念法律,大部分都回答「公義非常重要,我希望能出一分力!」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