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別人認為最不應該離開律師樓的時間點辭職了

2018/03/16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在香港(或所有大城市),絕大部分事務律師(solicitor)的日常工作與「公義」二字,都沒有關係。但根據非正式統計,法律系入學面試時,同學被問到為什麼要念法律,大部分都回答「公義非常重要,我希望能出一分力!」
香港能成為國際金融大都會,受過普通法(common law)教育的高質事務律師發揮了極大的作用,我為此感到非常自豪,寫這篇文章沒有任何眨意成份。但正正因為香港經濟側重金融業,基本上大部分事務律師都在從事金融相關的工作(跟「公義」兩字實在不能扯上任何關係),那麼金融相關的工作即是做什麼呢,我們看看這位律師的感受:
我以往的工作和法庭、訴訟無關。主要是為一些金融機構草擬法律文件,和替他們管理的投資產品寫說明書(介紹投資產品的操作,像洗衣機說明書介紹洗衣機如何操作一樣)。
Andrew Wong —《律師這回事》
在香港,要成為事務律師,除了要讀很多年書(我讀了六年大學),拿取法學專業證書(pcll)後要在律師事務所(law firm)當兩年見習律師(trainee),才能正式執業(practise law)。想當年,我也算是喜歡讀法律的一群,曾經有一次因為不同意老師對某案例的見解,在課堂上與他辯論,最後還拿了該學科的學科獎,絕對不是「隨意讀」。Final Year 的暑假,我非常憧景即將展開的「法律人生」。

你不能想像,後來當我發現我的工作跟寫洗衣機說明書沒有太大分別時,我有多沮喪

由於香港律師會(law society)有規定見習律師於實習期間最少要有三種不同專業範疇的工作經驗(practice area),因此大多數律師行都會讓見習律師輪流在不同部門工作(seat rotation)。兩年的實習,我花了一年時間在金融服務部工作。見習期後便順理成章在金融服務部執業。
各位的強積金文件及不定期收到的相關信函,其實都是事務律師起草的(估計大家沒有認真看過(笑))。基金文件其實都很類似,我也因此常常怕把不同項目的資料搞亂了,工作壓力來自於在緊拙的時間裡完成一份沒有錯誤的文件。每日機械性地草擬法律文件,靈魂都被蠶食掉了。夜半無人時經常質問自己,這是我讀法律的初衷嗎?原來,在工作中找不到自己的價值,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你不能想像,當年回答「公義非常重要,我希望能出一分力」的我,發現工作跟寫洗衣機說明書沒有太大分別時,我有多沮喪。長長的工時亦令我沒有時間尋找工作以外的興趣, 更不要說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

我決定要在一個截然不同的環境,給自己與法律一個最後機會

我是一個很怕悶的人(怕悶但念法律,不是自討苦吃?這是另一個故事,下次再說)。我的求知慾很強,亦很喜歡接觸新事物。當時想過不如放棄當律師,但知道自己其實並不是不喜歡法律,男朋友也覺得就這樣放棄很可惜。
執業後差不多一年,探索轉到公司成為in-house lawyer的可能。大部分較大型的公司,一般都擁有自己的法務部,處理公司所有法律事務。 律師樓的客戶群就是做生意的公司,所以,律師樓律師跟in-house lawyer,可以說是「服務供應商」和「客戶」的關係。如果律師樓的律師都是某範疇的專才;in-house lawyer側是法律通才,因為公司內的所有法律事務他都需要處理。然而,前輩或朋友(包括非法律界的)當時都表示不贊成我的提議。前輩一般都認為「in-house沒有什麼可以學,要在律師樓才有機會學到更多啊」﹑「成為了in-house就得靠你肚裡有多少墨水來應對事情,還是先留在律師樓多學幾年吧」。朋友也竟然認為,我不應該這樣衝動,執業了一段短時間便轉工,弄花自己一直辛苦建立的履歷。
剛巧,有獵頭問我有沒有興趣到一家中資機構工作(即現在的公司),成為in-house lawyer。當時,我很迷茫。糊里糊塗走去見工,人家都說要聘請我了,我竟然還拒絕。經過幾番周旋及互相了解後,我最終決定作出這改變。我決定要在這個截然不同的環境,給自己與法律一個最後機會。要是最後「分手」收場,也總算盡力試過嘛!前輩朋友的意見,我一直很在乎。我知道這個「一意孤行」的決定,根本是一場賭博。決定要到中資機構後工作,更是絕口不提。十分幸運的,是媽媽和男朋友都十分支持我。

原來,我同時在給我人生多一個機會

轉工後,我第一個感受是—世上原來真有準時放工的工(不是說工作很輕鬆的意思,只是這裡真的沒有加班的文化)!這對於一個一直在律師樓熬的人來說,是多麼的訝異。當然,我很明白,這完全是幸運之神的眷顧。很多in-house,仍然是「有開工無收工」。這完全是我賭博嬴回來的bonus!而我亦發現,in-house lawyer的工作不如別人所說的「沒有什麼可以學」,反而,我接觸了很多「洗衣機」以外的事物,還能夠與前線「做生意」的同事一起工作,給我一個全新的角度去了解商業機構的運作。
從見習律師到現在,工作了三年多,我第一次有時間整理自己的人生,可以問自己,下班有時間要怎樣好好利用?我想學西班牙語,很想參與社會工作。於是,便開始學西班牙語,義務參與了社企「上有高堂」的工作,還有認識了活躍於香港社會創新領域的人。雖然in-house lawyer的工作仍然與初衷無關,但有機會接觸「洗衣機」以外的事物,絕對能滿足我的求知慾和好奇心。工餘時間多了,還可以參與社會創新,即使不是「維持公義」,但一定向我的初衷邁進了一大步。
如果,你很討厭現在的工作,又或者,現在的工作與你的初衷背道而馳,在理解清楚自己的心意,了解過可能性後,請 不要 不要 不要 害怕做出別人眼中不理智的行為,又或是離開現在的安全網!因為,你的初衷,只有你清楚,而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安全網以外,會否是一個更適合你的世界。
原本,只是想介紹事務律師的工作,怎料,寫出了我辭職的心路歷程。
Wendy Au 泳桐
Wendy Au 泳桐
為一名事務律師,現於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修讀醫學倫理及法學碩士(MA in Medical Ethics and Law),專研精神健康﹑臨終及死亡相關的法律及醫護倫理,同時為社企「上有高堂」聯合創辦人及InnoTech Law Hackathon 2018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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