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稿的第一頁,我通常會打上書名及作者名,書名放左上角,作者名放右上角,以前當我打上"作者:OOO"時,總會因為擁有這樣的身份覺得很愉悅,明明稿子一個字都還沒動,卻在打上這幾個字時,瞬間感覺又是一個嶄新的開始。
而現在,是一個人人都可以當作者的年代,只要你願意,網路上一抓就有N個平台可以讓你一展身手,想寫啥就寫啥,想畫啥就畫啥,小說可以,散文也行,作詩也不會有人管你,基本上如果你想,你願,你敢,在這樣的年代當作者比吃大餐還容易。
但就算如此,還是很多人裹足不前,想東想西,打開電腦光第一行那幾個字就下筆艱難,寫了幾句又覺得太平凡太普通太不專業或太不吸引人,刪除鍵比以前立可白還要好用,咚咚咚按幾下就可以把寫半天的文給刪的不落痕跡,每一頁看來都是全新的,所以刪除這件事比以前那個用手寫、用立可白修改的年代還要更加容易太多。
還記得以前在看電視劇裡的作家藝術家,因工作不如意,寫稿不順心而在那邊拚命揉紙團亂丟或把稿紙撕掉的畫面嗎?隨著時代日新月異,現在的電視劇裡,若作家藝術家工作不順,寫稿不順,已經沒有紙可以揉,只有電腦可以砸了,當真少了很多劇情的張力可以發揮。
說到這裡就順便提一下以前用稿紙寫小說稿的年代,當時寫稿子,很挑紙很挑筆,因為手感對一個作者來說太重要了,如果不能下筆很順很舒服,筆下的故事恐怕也會讓大家不太舒服吧?記得當時從手寫稿轉電腦稿的那幾本書,寫的真的很不順,面對電腦畢竟和面對稿紙很不同,稿紙上頭的字是有生命的(因為是自己手寫的),電腦上的字卻沒有,不管是誰把字打上去,它都是一樣美麗好看工整。
大家知道現在還是有小說作者是用手寫稿的嗎?不只用手寫,還可以一日用手寫上萬字,這對我來說當真天方夜譚,以前青春年少時辦不到,現在老了更辦不到,別說用手寫了,用電腦打字一天五千字對現在的我來說都是件苦差。
話題好像扯遠了......
主題是各花入各眼。對,我要說的就是這句話。
寫作不難,建立自己的寫作自信才是件難事,培養寫作自信這件事,除了要多閱讀多看多寫之外,還得擁有可以欣賞及鑑定一篇文或一部作品的能力,不管這篇文是自己寫的,還是別人寫的,培養一個開放包容的心胸,找出它們吸引人之處,好的學起來,弱的也要記下來,這樣可以避免再次犯下同樣的錯誤。
我知道大家都很仰慕所謂的「大家」、「大手」、「大神」,就像我們那個年代很仰慕「文學作家」一樣,羨慕這些作家可以出口成章,引經據典,寫的文字富含生命哲理,或刻骨銘心,或曖曖內含光,或擁有大時代愛國情懷,或充滿著許多東西方交融的思考哲學及歷史軌跡。
真的,年輕時我也頂羨慕這些人的。
但老實說,在我有限的生活及生命中,這些文字及大家的意涵並不是必要存在的,它們就像個擺放在家中的藝術品,美麗富有意義與價值,是一份品味的展現,卻不是必須。
文字和文章亦同。
在我們羨慕那些大家寫出來的高雅文章後,不必因為自己到達不了那個境界或是無法寫出那樣的文采就畏縮不前,甚至自卑難過,就算當不了別人家中擺放來彰顯品味的藝術品,也可以當別人心靈的維它命,生命中的空氣和水,那樣的存在對我而言更具有真實的價值,而且必要。
就像路邊的陽春麵很好吃,家裡的泡麵也很好吃,偶爾要吃吃大餐或辦桌,但每天給你吃大餐或辦桌,你也不一定會覺得好吃~~^^
作者呈現出來的作品也是一樣的。
不管你寫的是陽春麵、泡麵還是大餐,都會有想要快樂享用它們的人。
所以,在這個人人可以是自媒體的年代,不要畏於嚐試及下筆,筆不動,你在心裡想上一千次也開不出一朵花來。
筆動了,就算一時開不出花來,動上千次萬次之後還真有機會生出一朵花來。
當然,這朵生出來的花值不值錢,卻又是另一個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