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討論熱烈的日本AV女優代言北捷悠遊卡,引發媒體輿論的諸多討論與爭議。反對方從政治與社會道德面大聲疾呼「政府不該涉足AV產業」、「有損悠遊卡公益形象」、「以後怎麼教小孩」,然而支持方也以「AV女優也是自食其力的行業」、「ooo都可以當封面為何波波卡不行」等,甚至波多野結衣本人也透過經紀公司發言「難道因為我的職業就不能參與善意的活動貢獻於社會嗎?」
這些論戰以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戴季全的一句「我原本是不認識波多野結衣的」而沸騰至最高點,不僅其卸責態度備受質疑,更連同市長柯文哲任命該職涉嫌政治酬庸也一併清算了。而戴季全本人在風波逐漸平息後的「悠遊卡是政治單位」評論也間接點出了波波卡事件的背後癥結。
但以上都停留在「政治層面」、「性別平權」等相關的辯論,這些的確都是相當重要的議題。不過,柯市長提到的「處理悠遊卡公司股權結構問題」,雖然只佔了極少媒體版面,才是波波卡事件背後更大的結構性問題,在這篇文章中,我會以專業財務的角度進行分析,如果你閱讀時間有限,我先說結論好了:也就是,作為一間按中華民國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悠遊卡公司的治理與經營績效大有問題。
關於悠遊卡公司的股權結構問題,大部分輿論多聚焦於「官股40%,民股60%」的淺層探討,但鮮少以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去深究悠遊卡的集團架構、董事會與股東組成。
根據悠遊卡公司每年至市議會的業務報告內文: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係於89年成立,98年因應金管會要求並參考香港八達通模式,以一比一換股比例成立母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換句來說,一般所謂的「悠遊卡公司」應當正名為「悠遊卡集團」,以「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集團母公司,「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關係企業皆為子公司。(按照同一份報告內文揭露,包含有點鑽整合行銷、群信行動數位科技、台灣行動支付、捷邦管理顧問等,悠遊卡母公司持股 1.1% ~ 40% 不等)
根據台北市議會悠遊卡業務報告以及悠遊卡官網所公佈之財務數字,103年悠遊卡母公司的集團合併營收為15.3億元,主要來自悠遊卡子公司的電子票證收入,但母公司1.89億元的稅前合併淨利,卻比子公司2.34億元短少約兩成。按照控股公司會計準則有兩個角度可以探討:
(1) 悠遊卡集團與簽核會計師,皆認定悠遊卡母公司對點鑽整合等轉投資子公司不具控制力,而沒有將子公司營收合併認列。但這無法解釋0.45億元的淨利短少。
(2) 悠遊卡集團對轉投資子公司具有控制力,那按照會計準則必須將子公司營收併入集團合併營收。如此,就數字上顯示103年點鑽等子公司幾乎沒有營收貢獻,且有0.45億元的轉投資虧損。
(註:事實上點鑽董事長李志仁、群信董事長林志盈,兩位皆為悠遊卡集團派任,所以應當是後者。)
如果先撇開財務數字的爭議,一個確定的前提是,「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與「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公司」是兩家各自獨立的公司,雖然是100%持股的關係,但既然以控股模式做出集團架構,那兩家公司的功能性確實應該有所差異。但就過去乃至目前為止,一般媒體輿論常把整個兩家公司、乃至整個悠遊卡集團視為一家公司混為一談,導致有「一家公司多個董事長多名特助」、「酬庸嫌疑」等等爭議。
然而,這不代表悠遊卡集團現行的控股架構是合理的。以103年的財報數字而言,整個悠遊卡集團中除了悠遊卡子公司外,並沒有足夠規模且具代表性的事業體,近年也沒有頻繁的併購或策略投資作為下,筆者認為現行的控股架構是相對浪費管理資源且缺乏經營效益的組織模式。悠遊卡母公司董事長林向愷在波波卡事件後,認為要將小額消費業務另立公司,若以經營效率而言,一間年營收15億元的電子票券公司,而且104年員工人數已達 200 人,在現有公司內成立新的事業部門或事業群也就足矣。
所以柯市長提出的悠遊卡股權問題,確實直擊波波卡淺層風波後的問題核心。如果悠遊卡公司是一間純民營公司,那在追求經營績效與股東權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它不會輕易成立子公司。但筆者想接著問:即便悠遊卡公司是追求公益的公營事業,難道就不需在追求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前提下,考慮成本效益問題嗎?
而在柯市長拋出處理悠遊卡股權後,曾任悠遊卡特助的台北市議員徐弘庭在分析全民營和全官營的利弊之後,結論是「維持現狀」對悠遊卡公司是最好的選擇。「官股4成、民股6成」為一般人所知悠遊卡公司的股權現況,倘若進一步深究民間持股的6成,可以發現主要是由大眾運輸業者(24.56%)和金融業者(20.62%)組成。也就是說悠遊卡母公司股權並非表面上單純的官4民6,而是有政府代表、運輸業者、金融業者三股主要勢力,單一股東皆未過半。
就公司法而言,悠遊卡公司股東會裡除了台北市政府有單一否決權外,沒有一方有足夠的控制權。除了股東會,悠遊卡公司的董事會也有類似情形,在21席董事席位中,台北市政府僅掌握9席,同樣只有重大事件否決權,而無論官股、民股任一方皆沒有控制權。
筆者認為,這樣的股東會和董事會結構是典型的多頭馬車,可以很輕易地否決任何事情,但卻很難對一個決策有共同決議。即便我們不去追究其成因,但維持現狀絕不是一個經營企業該有的積極作為。
而21位董事的龐大編制也顯得不合理。台灣上市櫃企業一般聘任5至7位董事已是上限,年營收250億美金的台積電也只有8位董事。103年悠遊卡公司營收僅15.3億元,員工人數約200人,管理費用卻高達4.27億元,議員與媒體時常檢討悠遊卡公司經理人的薪資,但是否曾要求悠遊卡公司揭露歷年發放的董監事酬勞?
就企業經營而言,一般希望股東和董事的組成盡量單純,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董事會授權經理人,基於互信而分層負責。如果按照徐議員作為前特助的經驗陳述,企業擔心台北市府收回經營權而無法100%民營,顯示悠遊卡公司股東彼此間似乎存在某種程度的競爭與背信風險,那悠遊卡公司會有21位董事的龐大編制也就不意外。
在這樣資方組成下,其所選出來的董事長代表與經理人無法獲得充分授權,自然傾向帶領公司朝保守的方向前進,追求帳面上短期的EPS財務數字,而無法根據大環境變遷去投資未來發展。無論是定調為公營企業去追求最大社會福利和公益,或者定調為民營企業講求股東權益最大化和永續經營,資方結構已經在根本上決定了悠遊卡公司的人謀不臧。
龐大臃腫的組織、多頭馬車的決策層, 所呈現出來的經營績效是什麼呢?光從悠遊卡公司奉為圭臬的5,000 萬發卡量而言,似乎有著相當不錯的成長動能。但如果深入分析交易筆數,可以發現5,000萬張的發卡基礎中,每日使用2-3次以上的活躍卡比率僅有5% 左右,換言之有95%以上可能是極少使用的無效卡。
而從交易金額分析,如果以 5,000 萬張卡片為基礎,平均每張卡片每日消費還不到新台幣3元,即便以5% 的活躍卡片為計算基礎,近年每日消費金額也停滯於50-70元水準,扣除一般大眾運輸的費用30-40元,實在難見悠遊卡在小額消費業務的深化普及。
而從成本面看,伴隨無效卡片量增長的,是節節高升的管理費用和行銷費用,若以平均每張新卡所需的行銷費用評估,100至103間已成長了三倍,顯示使用者對於新增持卡的需求已經意興闌珊。
至此,我們不禁要問:波波卡是一個有道德爭議的政治議題?還是一個缺乏合理商業判斷的消費產品?如果媒體一直針對波波卡的社會責任擴大檢視,是否暗示著輿論容忍經營團隊偷渡經營無力與績效不彰?
戴季全董事長個人過往的經營能力,雖自始至終都遭到普遍質疑,但畢竟商業上的事沒有絕對,經營者過往的成敗可以作為參考,不應將其蓋棺論定永遠是個失敗者。但如果戴董事長針對波波卡事件,只在社會道德觀感上檢討,而不承認其是個失敗的商業決策,那悠遊卡公司的前景著實堪憂。
從財務面而言,悠遊卡公司自98年起確實連年獲利,98到103年間稅後淨利合計已達12億元。但如考量其獨攬大台北地區的大眾運輸支付業務,以及偏低的交易金額與活躍程度,實不足以堪稱一家成功的電子票證公司。作為台灣電子票證產業的指標企業,悠遊卡公司經營層不應只執著於發卡張數與獲利。
而從制度面而言,悠遊卡公司需要儘快檢討其對小型商家幾近嚴苛而排外的條款限制(資本額8,000萬元或營業額6,000萬元以上、門市店數超過20家、平均客單價200元以下),與其推廣小額消費的理念根本背道而馳,受制於金融主管機關法規限制的部份,悠遊卡公司應善用其坐擁的行政資源出面協商。近日國際支付工具 Paypal 已因台灣金融法規限制而停止台灣地區的業務,號稱台灣電子票證龍頭的悠遊卡公司若繼續放任資源閒置空轉,台灣將自外於全球金融數位化的趨勢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