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公司或是創業者,一開始通常身兼創辦人、經營團隊同時也是大股東的三種身份,但隨著公司規模愈來愈龐大時,三者角色目標不同時,便容易起了衝突。
本集來聊聊某知名茶飲品牌創辦人
出售自己手把手拉拔大的公司,出清手上股權的故事
2021年11月國際餐飲集團宣布,以1,280萬美元收購創辦人51%的股份
一個新創公司內的三個角色其作用或目的,往往創辦人同時身兼三種身份
- 創辦人:實現自己的理想
- 股東:公司應追求股東權益最大化
- 經營團隊:擘畫公司未來路徑與執行營運策略
但隨著公司不斷地開展,陸續會有其他利害關係人加入,簡略分為兩種勢力
股權 vs 經營權
股東會的召開提出整個公司經營面的指導方針
股東們依照持股比例對於議案表決,制定出總體目標、預算及資源分配
股東們可表決出董事人選,董事人選在董事會中互選出董事長
董事們透過董事會選任總經理
經營權通常是落在〔董事長〕或〔總經理〕,由他們主導經營團隊尋找合適人選
優雅阿姨的職場觀察
- 創業是一個漫長且辛苦的工作,要有一定的決心與毅力
每個成功的故事,實際的艱辛外人難以觀察與體會
- 創辦人、股東、經營團隊分屬不同角色,隨著公司發展而出現目標不一致情況,新的成員加入進而產生角色衝突,公司策略前後不一致的情形
- 商場上決策沒有絕對的對與錯,賣掉手上的持股,拿錢走人
華麗轉身,不見得是壞事
雖說賣掉自己一手拉拔的事業,想必經歷過續多痛苦與掙扎
市面上不少成功創業家,失敗過很多次仍屢次創業,或是創業成功後將公司出售獲利了結的案件並不少見,尋找下一個戰場,也許是另一條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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