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可愛動物區裡的不可愛動物

2015/06/08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2015,新聞圈一點也沒有擺脫過去一年的熱鬧,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元旦當天的演練又掀起新聞圈內外的熱烈討論,主要是在柯P新政雷厲風行之下,台北市警局也順應上頭推出新規,未來警方將在陳抗現場規劃媒體採訪區。從苦勞網「北市警推採訪新規 抗爭現場媒體須進採訪區」的報導中我很懷疑警方真的有做好準備?如果報導真實,中正一分局副局長李權哲的受訪回覆存在許多細節的疏忽與疑問,他可能沒有想到過可愛動物區裡的動物這麼兇猛不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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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我無意針對個人或文字去針砭,也不想去討論法律或新聞自由的問題,而是提供幾個我覺得重要的延伸閱讀給大家,接著我來跟大家分享幾個以「攝影記者」角色出發的個人發想。

 

  1. 苦勞網王顥中「北市警推採訪新規 抗爭現場媒體須進採訪區」。(事件開端)
  2. 臉書「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
  3.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新聞自由倒退,何來新政? 我們反對設置集會遊行採訪區」聲明。
  4. 臉書『連署拒絕台北市警察設置「媒體採訪區」』連署行動。
  5.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李志德「既然有一肚子話,就說了吧」。
  6. 關鍵評論網『增設「媒體採訪區」喊卡!柯P:未來每個警察都有編號』。
  7. 臉書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針對陳情抗議現場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一事」聲明。
  8. 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針對《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聲明」。(歷史說明)
  9. 臉書「公共電視產業工會公告」。(歷史說明)
  10.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鐘聖雄『我是記者,我不會乖乖待在「無法採訪區」!』。(記者身份思辯)
  11. 新頭殼林雨佑「警設傳媒聯絡人 李志德:記者自由度變大」。(記者身份思辯)
  12. 天下獨立評論網「【周二專欄】胡慕情:在記者焦慮拉扯間我們忽略的事」。(記者身份思辯)

 

「記者」這個職業身份存在著先天的曖昧,它是一個延續自古老的刻印、一種威權的遺毒,如果現今要去定義它便會顯得左支右絀,「攝影記者」與「新聞照片」也是陷入相同困境。與其說著名攝影大師布列松是一位優秀的攝影記者,不如說他是一位漫遊者與見證者,《心靈之眼》書中提到他的職涯經歷與攝影心得,他覺得攝影師最好能隱身在市井街坊,冷靜精準的用照片拍下眼前所見。連結到自己之前在蘋果日報的經驗,我充份認同這樣的想法,「耐心、冷靜、聰明的拍下照片,否則什麼都不用說」,如果你認為自己是一個足夠專業的攝影記者,那麼你就沒有太多理由讓該被拍下的片刻錯過,歷史上所有的經典照片都不會「應該」輕易送到眼前,一張照片背後有著許許多多照片以外的難題要去克服,相形之下,拍下照片似乎變成是最容易的動作。

 

 

美聯社的攝影記者Alan Diaz,以一張古巴少年在美國依親避難,遭聯邦探員攻堅遣返的照片獲得2001年普利茲獎年度突發新聞照片,然而他拍下這張照片並非偶然,在美聯社出版的《新聞攝影工作手冊》中就有特別篇幅敘述。他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去建立信任和熟悉環境,每天花費12~15個小時待在少年的居家附近,任何可能劇本都在腦中上演百遍千遍。就在美國政府要行動當晚,他做好準備、不顧一切跨過柵欄,幸運地成功從前門衝進到屋內,緊接著用西班牙話在漆黑中找尋古巴少年的下落,另一方面聯邦探員也攻堅進到屋內,最後雙方在臥室短兵相接,58秒內他一共拍了7張帶著閃光燈的照片,雖然他一直以為自己會吃下幾發子彈,但這個劇本沒有上演,他的照片震驚世界並且榮獲大獎。

 

 

另外一個例子是去年11月27日國道收費員到交通部前抗議,部份成員遭警方過當執法受傷,同時現場採訪媒體也遭阻擋採訪與拍攝,其中幾段關鍵的影片是由獨立紀錄片工作者倪惠晨所紀錄下來,這種後退的做法似乎是對真相更前進的力量。如果你在現場被逮捕或阻撓,就無法更貼近真實的報導真相。前一陣子食安風暴,攝影記者被要求進入賣場捕捉相關照片,大部份的同業都會隱藏自己的身份,相較之下,曝露身份者通常很難完成自己的工作,因為被報導的對象都是負面新聞。這邊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一個專業者就必須更有智慧的表現自己的專業,否則便你我相同,如果你自許為「記者」,那麼就沒有必要去太在乎外界的認定,去做一個「記者」該做的事;如果你自許為「攝影記者」,那麼就用影像去做一個「記者」該做的事。

 

中國備受爭議的攝影師盧廣,從來就不稱自己是「攝影記者」,但他所觸及的每個題材都是強而有力的寫實報導,從吸毒禁毒、愛滋村到中國的汙染,最後他在2009年以《中國的汙染》獲得尤金史密斯人道攝影獎,這個歷經四年多、遍及大陸東西南北的題材,揭露了中國大陸作為世界工廠的黑暗與悲哀。套一句食神的話:「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有沒有什麼記者證?要不要佩戴識別或背心?都不應該影響你作為「記者」該表現出來的專業,國內《環境報導》的朱淑娟就是另一個很好的例子,如同鐘聖雄文中所述,國內的記者證都是受僱媒體自行印製,根本沒有任何效力。

 

最後關於前陣子警方採訪規範的風波,我覺得談判跟協商都是為採訪相關新聞同業多一份保險,就像社會中的諸多保險,每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和能力去評估自己合適的保單。這件事情的重點不應放在媒體與陳抗者身上,而是應該訴求警方的法制和民主素養,不應該在民主的國家施行威權的鞭子,如果警方的執法行動足夠智慧、合情合理合宜,媒體跟陳抗者在採訪上也就無需多加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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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更多關於《偉攝影∞非典型新聞攝影》

 

 


延伸閱讀

〈新聞影像的遺珠,主流之外的選舉〉

〈看見影像更希望看見台灣〉

 

小偉
小偉
來自高雄,在台北生活。用攝影說故事、生活,跟著攝影死去。 Telling story with photography, living and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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