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北卡大副教授 Zeynep Tufekci 提出管制 FB、Google 等公司的三大原則: 1. 平台若要收集個人資料,用戶必須自願加入,過程跟文字必須清楚、明確、透明,不能再用過去那種落落長沒人看的使用條款。 2. 使用者可以取得所有平台收集的關於他的資料,包括演算法推論出來的個人傾向。 3. 所有收集到的資料都只限定用於特定明確目的,並且要有使用期限。 出處:https://www.nytimes.com/…/…/zuckerberg-testify-congress.html #你支持她的論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