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十一):離別前夕】

2018/06/18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獄(十一) :離別前夕

於2017年10月22日,當我明天即將要離開塘福監獄到荔枝角,然後後日早上上庭申請上訴許可及保釋時,我需要把東西執拾、整理好,然後放在垃圾膠袋中,一併由塘福運到法庭。當日,我還未知道結果申請保釋的結果,一旦失敗,我就會原路折返,帶著一大袋個人物品重回塘福。當然,成功的話,就會在終審法院的大樓門口向公眾揮手,擁抱身邊的朋友。
22號晚回到倉內,大夥早就從電視得知我申請保釋,議論紛紛,多是說我鐵定能走,恭賀著我。我心裡沒底,即使預計到機率頗高,還是擔心在如此高壓的大環境下,法庭,即使是最高的終審法院,能夠有著多少自主。兩個月來,總數廿多人的倉友來來去去,有些離開了監獄,有些則是轉了倉;來了新人,也與舊人與日熟悉。他們多是身上掛著紋身,有著背景的江湖人物,坐牢對他們而言是「上大學」。江湖人物混口飯吃,少不免要有剛強兇悍的外表,這是職業需要。監獄規則嚴格,遊走灰色地帶謀生的他們,也沒有太多發揮空間,結果他們都卸下了那種「江湖味」,相處起來,就沒有甚麼隔閡。一眾深感牢獄生活無聊的人,自然會聚起來,集體創造一些娛樂的空間。
 
當然,監獄嚴禁賭博和牌類遊戲,我是嚴守這個規則。但一大群人聚在一起,總有許多規則之內、意料之外的集體遊戲可以選擇:有從「超級無敵獎門人」中借來的遊戲,例如大電視、口不對心等;有玩「入黑殺人」、猜出誰是兇手的「狼人」遊戲,也有些是我在中學宿營時玩的集體遊戲。價值觀、人生經歷相去甚遠時,人與人之間恰恰能透過這些相處拉近距離,即使背景各異,也能感受到「同一屋簷下」的親切。
在倉內睡我旁邊碌架床的是阿勇(化名),當我被困監獄時,他因為製毒已坐牢接近十年。那時,他每晚靜靜的躺在床上看書,或者拿英語習作簿出來練習。剛到埗的時候,他主動地送我一包餅乾(對我而言,初來報到時完全沒有薪金買零食,有餅乾已經非常感恩),問我生活適應了沒。那時候我還未知道他的江湖背景,也不知他原來已在監獄一段長時應,我只覺得他待人有禮,靜心平和。
他從來都不參與我剛才所說的「遊戲」,大概是在監獄良久,任何我覺得有趣的活動,他都不厭其煩的經歷過無數次。或許也是性格使然,不愛胡亂湊熱鬧。監獄的變是在不變之間發生,生活的場地和日程一樣,與你同倉的人卻不斷變化,心情也會隨變不斷跳動波幅,慢慢收窄,直至明鏡止水。我發覺坐牢愈久的人,與你相處時的感覺愈為平和、看開,像是深沉海底的錨一樣,靜靜的在大洋待著。
一晚他突然拿出一張相片,圖中是他穿著稍為過寬的西裝外套和襯衣,手上拿了一張證書,身邊有父母簇擁著。「中學畢業照嗎?」我問。「不,是在壁屋監獄完成某個課程後取得的,上兩年拿到。」我立刻感到尷尬——我問了一個愚蠢的問題。從他的語氣眼神,可以想像到他多麼珍視這張照片——它代表著可以擁抱家人的機會,代表在漫長的監獄歲月中可以讓父母悅顏的一刻,代表著這十年來,少數值得高興的事情。我誤把這張相照片當作是畢業生隨手可得、不太稀罕的普通畢業照,就像賤視了他的寶貝一樣,我立刻頭皮發麻。
十年呀,是多麼悠長的歲月。我不可能想像我在監獄生活十年,也很難想像面前這個相貌端正、文質彬彬的人,多年前的他鋌而走險,繼而受到社會如此嚴厲的懲罰。眼見他發奮自修,我也提出每天教授他一些英語知識,他欣然接受,也展現出苦悶日常不會見到的笑容。
可惜,這個約定之後數日,他就離開監倉。那是準備起程前往荔枝角的數日前,據聞是申請調往一個較靜的倉。這些事情都總有許多原因,就像世事一樣,十居其九都無簡單解答。沒有可惜,也沒有感嘆,這就是身不由己的生活,就似大海中的一葉小船,與各式各樣的飄浮在大海的物品擦肩而過。
夜晚執拾物品,一個大膠箱中的幾本日記簿、一大疊書信,十多本書,整齊的放在垃圾膠袋中,等待搬運離開。剩下的日常品全都放在倉內,如果我不重回塘福,幸運兒就可以使用。晚上睡覺時,我想著,終審法院那威嚴的法庭,以及一張張在8月17號曾目送我進入囚車的臉孔。我即將會以滿歷滄桑、卻不失希望的姿態迎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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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
羅冠聰
羅冠聰,24歲,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學聯前秘書長、常委,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歷史上最年輕的立法會當選人。幾年在學運和民主運動的累積,成為了一個有獨特故事和感悟的人。 政治是走鋼索的技藝,步步為營,風愈猛烈、肩膀的負擔愈重,每一步就更要分外小心。沉穩、堅忍、專注,是我們在這個不安世代向前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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