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完全意想不到,早上才有伍展邦律師來探訪替我正式入誓章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外 出,下午五時左右竟獲懲教職員告知我將在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上庭,屆時可直接申請保釋擔保外出。如無意外成功率也高達八成的。
雖然「佔領旺角」一案也有三份二機會在十一月下旬再判監入獄兩個月,而我也對終審法院在覆核刑期的審訊中減免一半刑期(這樣我便在判決後無需服餘下的刑期)並不樂觀,看來也要有心理準備今年年尾再度入獄。
然而,一想到三天後便能恢復人身自由,跟父母女友及戰友伙伴重聚,還是有點難以置信,本來週一才抵達東頭監獄,而下週一已經是服刑最後一天了。若服刑六十九天後可以出獄回一回氣, 逃離這個禁錮人身自由的地方還是非常興奮,坐監還是分開坐比較好。
也許是經歷了壁屋青少年監獄那種嚴格管制,來到東頭監獄也覺得情況算是好了許多。雖然一天洗五次廁所有點吃力(早上清潔囚室、飯堂和工場廁所,下午再分別清潔工場和飯堂的廁所),但除此之外便沒有獲分配其他特別工作,而餘下來的時間也沒有特別限制。我今天是第一天在東頭監獄收信,厚厚一疊還包括寄了去壁屋監獄的信件,當中有中學同學從英國寄來的信件,還有眾志義工和前學民成員從北歐芬蘭寄來的打氣說話。
還是要說,東頭監獄比壁屋監獄好,不止有較多自由時間,而且環境也較為清潔。相比壁屋只能一週更換兩次外衣褲,這裡卻可天天送到洗衣工場清洗。今晚放進洗衣籃,明天晚上就能收到。而食物更是有改善,如壁屋一週三晚也是吃烚蛋,這裡每週至少有一次煎蛋吃。以 前晚上派發的牛奶被青少年監房的囚友形容為白色無味水,但東頭監獄的牛奶卻有牛奶味,已是十分珍貴。
在東頭監獄的這段時間,不知是否如我所願下週一便是最後一晚。又或者真的如那兩成 機會一樣,法官拒絕保釋申請。但我在這裡也領悟到一個道理:即使身處於監獄,只要恰當地分配時間,光是早上寫日記和閱信,下午回信及閱報,晚上看書,已可以令生活過得很充實。
只要不浪費光陰,入獄這一段時間也不是想象中那麼可怕,特別是 每個時段(早/午/晚)也各花兩小時作自己設定的工作,感覺也可以令時間過得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