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大家幫忙,根本寫不成這本書。」
「為什麼?」
「看了你就知道了」
會有這個念頭,是在大概半年前收到的一封信,當時提前已經交稿給編輯,進入納涼時間,結果...看完這封信的時候,不只是冒冷汗,傻眼加空白。
信中內容來自一位媒體人的善意提醒,提醒所有寫書的作者請務必注意影像授權。從看到這一段起,腦海中浮現的是...
「真的每一本書的作者都有申請各種景點的影像授權書嗎?」
「平常不讀書,這類智慧財產權要怎麼算?」
「景點在戶外、室內,教堂內的影像拍完之後,發行算誰的?」
「藝術品、雕像、畫作又怎麼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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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不歸出版社管#一切自理#出版社的顧問律師的功能在哪#不知道.
有一種平常不讀書,老大徒傷悲的淒涼感。不瞞說,公共衛生出身的我,只有修過醫事衛生法規,雖然考試合格通過,面對智慧財產權,也是一臉茫然,僅略懂部落客與廠商之間共處時保障雙方最後一條線的範疇,而已。
比方說,我想在旅遊書中放上照片,示意「東京大清真寺裡面伊斯蘭獨特的花窗與可蘭經文在土耳其藍襯托之下的美麗」,在書本印刷之前,我需要向清真寺單位提出申請,並且進行影像授權,拿到合約書之後,才可以印刷發行。
人生第一本書怎麼如此坎坷。
還沒出書,先來個法律問題嚇死我,先顛覆了我平常部落客寫文的慣性,打翻了我內心的問號桶,最可怕的是這些事都是在我交稿以後才發生。
「怎麼辦」
當時的我真的是快煩死了。
我真的有那麼一點後悔出書真心複雜。雖然會歐巴桑碎嘴,但行動派的我,還是趕緊找熟悉智財法的老饕朋友協助,同步詢問西班牙官方導遊、西班牙小婦人,以及幾位在西班牙走跳的夥伴,對,我還問了西班牙觀光局,以及台灣的智財局。
確認結果後,沒多久開始地毯式的詢問各大景點,逐一上官網閱讀公關政策,並且詢問是否可以在書中介紹景點與放自己拍的照片。
那時候的時間已經很緊了,安排好的景點與路線,如果因為對方拒絕提供授權而 GG ,那又該拿什麼景點來補?誰不愛看圖再看文,圖少絕對不是因為作者偷懶,而是有授權相關因素不允許刊登(當然如果拿出一大筆授權金又是另當別論)
「在特定的時候,西班牙人回信速度可是飛快的!遠遠超過台灣的 24 小時內回信,甚至比 pchome 6 小時到貨還快!」
很感動第一封回覆我的景點,大方授權,而且對方非常阿莎力(可能知道我寫書已經很窮了),很快就簽了授權書。如果可以,真想把我感動的淚水跟著 E-mail 一起傳到西班牙給對方,表達我真心感謝與感動,我發誓要繼續做好事,看到需要協助的人盡量幫忙,世界如果沒有這些善良大方的人,天啊真是難以想像,所以我一定站在良善有原則的這一方!
雖然也有遇到「以耶穌之名拒絕刊登」的理由,尊重乃是老蝦我最大原則。所以如果你發現我書中有些景點照片「特別少」,再度聲明~冤枉啊~大人~不是我偷懶,而是我非~常~尊重該景點的授權政策啦!
感謝文還沒寫完就半夜了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