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注定》:無情者非人也。乃萬物。

2019/03/30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結界
「我恨早起。」獅子難得這麼想的清晨百廢待舉,大海從店門走了進來。牠看見了,但照樣散散地用鋼絲絨刷著流理槽。「我該把店收一收,到深山裡去,度假,狩獵,磨牙。」牠漫不經心。「等到我破產,或長了一身皮膚病,再找個地方洗澡。」
大海面有難色。清晨的霧色裡人人面有難色。獅子甚至一句招呼也不想多嘴。
大海捧著一紙箱柑橘,紅滾滾的,像小丑拋向空中的球。他在吧檯左側坐下,拿起一顆橘子開始剝皮,小心翼翼地,把果肉掰開的一瞬,柑橘皮的辛嗆氣味噴到他的臉上。大海看著潮濕的肉。他說:「我註定會遭天譴。」
獅子擦拭起玻璃杯來。叮叮噹噹的。牠解釋:「裝進不同的水位,就有不同的音階。然後你就可以叮叮噹噹出一段音樂。」獅子補充,「蠢斃了。」牠走過去,在大海面前放下一個瓷盤。「該死,把皮放在裡面,別放在桌上。」大海照做。橘子的白絲黏黏地纏在他的手指上,他甩一甩。「對不起,我有點累,我剛騎了三個小時的夜車,到這裡趕飛機的。」
「你要吃早餐嗎?」獅子問。
「等等再說。我怕我吐出來。」大海的臉皮凝凝融融的。「快五點的時候我就知道我趕不上了,所以就慢下來,等天漸漸亮。接近出山口的路段,是個大彎,一台載滿橘子的大卡車翻了,路上全是塑膠籃和橘子。司機折了頸,輪胎的縫在冒煙。」大海吃了一瓣,因為喉嚨苦澀,嚐起來竟有些辣。「所以我就停下來,在旁邊看了大概有二十分鐘吧。你猜怎樣,那橘子山,落在濕潤的馬路上,紅通通的好像火堆被冰凍起來。一個女子背著大大的麻布袋走過案發現場,與我相反的方向。她的白襯衫染了濃血,那模樣像是剛捅了某個人,支解以後裝在袋裡四處尋找扔棄的地點。怪嚇人的。」
獅子的耳朵顫了顫。大海抬起眼皮。「送冰塊的來了。」牠說,走到廚房裡面打開暗門,底部立刻傳來冰塊撞擊冰櫃的噪音,像凌汛的河床。「我總覺得他很適合帶領一幫痞子搶劫我的店,再放把火燒掉。」獅子回到吧檯。「你說誰?」大海問。「送冰塊的。」獅子說,「他知道逃生的捷徑。」大海沉默一陣,然後說:「給我一點鹽巴,這該死的橘子酸得要命。」
獅子用尾巴勾來了平常抹在雞尾酒杯緣的粗鹽。「拿去。」「多謝。」大海倒出一些鹽粒。「那個女子的厚跟鞋踩爛了一顆橘子。」他忽然說。「什麼?」獅子問。「我在說那起交通事故。」大海說。「喔。」沒有客人上門,獅子百般無聊,坐下來點煙。「我阿嬤也會穿厚根鞋。」牠說。「你阿嬤穿的那個是荷蘭木屐。」大海反駁。獅子聳肩,「對獅子來說都一樣,我們不需要鞋子來限制我們的爪子。一切命運都太殘忍了。」
「總之呢,我不由自主地開始撿起地上的橘子,像個網球小弟。她忽然轉了個方向,筆直地朝我走來,一步步啪吱啪吱的。她站到我面前,站定不動,然後拿出一把刀,上面全是血。我有點怕,就當場拋起了一顆橘子,上上下下、上上下下這樣。她對我說,『師傅,吃果子得削皮吧,拿去用吧。』我想她只是想用一種簡便的方式處理掉凶器,便推辭:『誰吃橘子得用刀削,太慫。』但願沒有激怒她。她也不堅持,就把刀收回口袋裡去。我問她你那袋裡兜著什麼,看起來挺沉的。她笑笑說:『不沉,這是我舞衣,我跳佛朗明哥的。』我喔了一聲,說我載你一程吧。她說不可以,如果我們要合作釀造一場完善的車禍,她必須是被撞的人,而我是撞人的人。然後她就走了。」
「我想她只是想用一種簡便的方式遭天譴。」大海濛濛地說。
獅子的煙抽完了。牠厭惡車禍就像厭惡早起。昨天,牠在瘋狂的十字路口賭了車,看到一個學生跪坐在路中間,下巴沾著血,傷勢好像重又好像不重,而她好像要哭又不哭。可她的表情的確疼地像斷了一條腿,也許她真的斷了一條腿呢?「噢,我厭惡車禍。」獅子說。大海剝起第二顆橘子,「這顆比較甜。」他說,稍微想了想:「來一顆?」
「不了。」獅子擺擺頭,鬃毛像燒焦一樣地微卷。「我剛吃過早餐。」

內外
三弟告訴我,他一點都不恨他們。他從來就沒有恨過任何人,誰惹了他,他就走開,走不開的,就把他靜音。同樣地,他也沒有愛過任何人,他喜歡的事物,就像陳列架上的商品,看看便是,拿得下來的,摸摸便好。然後他會走開。「一個人吃飯多麼無聊。無聊且安靜。」他會說。
我曾對他說,你就是心小。「心小?」他問。「對,別人是小心,你是心小,裝不下什麼東西。」他笑,不是沙拉廣告的那種,是深夜在速食店點了杯奶昔的笑。在獅子的店打工那陣子,我見識過不少關於食物的笑容,各種貪婪、滿意、解渴的笑。也出現過似笑非笑的客人,無關食物的給與,而是關乎一種內部自毀但外部保持順利運作的傾向。他們是深秋上門的一對男女,女子穿得很鬆垮,男子則是服貼筆挺,像是一個事業有成的兄長拎著自己的妹妹到自己的公司面試。我恰好在擦桌子,所以由獅子負責為他們做了兩杯濃縮。隨後他們聊起一些飛機迫降的事情。
三弟搬來跟我一起住的時候,頭髮蓬亂得從毛線帽裡炸出來。他帶來了一串香蕉,想要伴冰優格來吃,我說我租了電影,等等放來看,別吃什麼優格了,燈一暗也不知道是血漿還是優格。我走進小廚房,把香蕉切片,裹粉煎了,沾上糖粉端出去,坐下播片子。他說這燈一暗也不知道是香蕉還是誰的掌心肉。我幾乎想把他趕出去。
後來,他捲在地上的褥子裡,說起那樁公路殺人的事,我也幾乎想把他趕出去。那時外頭下著暴雨,我們喝光了雜貨鋪買來的啤酒卻一點兒也不感到醉,只好各自靜悄悄地躺下睡覺。三弟坦白的,是五年前他幹的破事。他在河口鎮子附近的工廠做工做到失業,還欠了混黑社會的同事一筆債,連夜落跑,想回老家避一陣。半路無人,遇到三個流氓小子攔路,似乎不是本地人,只會重複說著「留下錢」、「留下錢」,一邊揮舞槌子鐮刀之類的東西。三弟誤以為來者是追債的小弟,一時失神,便開了槍,槍是他兩個星期前偷偷在碼頭撿的,原只想嚇嚇他們,沒想到真有子彈。連續的失神。他開了第二槍,從背後射殺了尖叫著竄逃的另一人,然後發動機車,追著跑得遠些的那個,又開了一槍。他彈跳著撲倒的樣子,就像一顆地雷緊貼著他的肩窩爆炸。
三弟平淡快速地略過他如何離開那個地方,又如何不被找到。「想要找我的人都找不到,因為我會事先走開。」連續五年的失神。「我並不恨他們。」他抬起頭看我,「是的。我並不。你怎麼想?」
我說:「槍聲很吵的。」三弟點點頭:「的確是。」「你連續開了三槍,大概會耳鳴好一段時間。」三弟想了想,又點頭,「你說得對。」我把身體攤平在床上,繼續說:「我們店長休假去狩獵的時候,扛著一把好大的獵槍。我問牠,你不是有牙嗎,為什麼還要槍?牠說牠熱愛火藥帶來的煙嗆味和耳鳴感。你開到第三槍的時候,是不是覺得挺有意思的?」
三弟幫忙關了燈,臥到地上。「事實上,我總共發了四顆子彈。槍管裡就只填了四顆,沒別的了。」
「你去打獵?」我在黑暗中問。
「不是,我回到老家,正好是元宵節的傍晚,村裡到處在放煙花,我就順勢朝天開了一槍,那聲音一模一樣。然後我去拜拜,感到非常非常地哀愁。為什麼我殺死那幾個小鬼的感覺,就跟點燃一束煙火的感覺一樣呢。」
我不說話。我只是想。「我是不是很無情呢。」他彷彿自言自語。「哦,你是,是這樣的,無情比邪惡殺傷。無情者,非人也。乃萬物。」
我問:「既然事情過了這麼久,你來找我做什麼?」
三弟的聲音似是把頭埋進被窩裡。「因為你從不找我。你根本不想。但你不會主動趕我走,我們之間是誰先自己走開的問題。或者,誰先裝聾作啞。」
「啊。」我贊同。三弟睡著了,就在某個瞬間,他的耳朵與記憶了無關係。他不擔心我去向任何人舉發他,他知道我會選擇最簡便的策略也就是不理不睬,繼續往錄影帶店租片子,繼續在廚房裡摸魚摸麵條,至於白天,繼續在許多違建的舊公寓裡散步。我想起獅子的店裡,那個站著喝濃縮咖啡的女子,她把飛機的迫降形容成「電子樂尾奏失敗的效果音」,然後笑也不笑。我屏住呼吸。她繼續說:所以呢,天譴這種東西,就只是橘子皮剝開來、噴出的那細細的汁液,而命運,不過是被一不小心所決定的煙火點燃順序。
她或許是對的。收走那塊盤子以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大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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