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一天起,我就掉進他精心設計的陷阱,無休止的討論成為我生活裡的「絕大部分」,我很想把「絕大部分」這四個字替換成「噩夢」,但考慮再三,我決定暫時保留,留給你來評斷。
十二歲的小文森個子不高,有些微胖,穿著有明顯汙漬,尺寸也稍微嫌小的國小制服。他才剛剛放學出校門,就站在一輛載滿紙箱、寶特瓶的破舊三輪車後方,沿著十五度斜坡的馬路奮力地往上推進。三輪車前方把著龍頭的人是文森的父親,文森望著他的背影,心中的羞恥感、憤怒感,讓他的臉越來越扭曲。
他父親常告誡他職業不分貴賤,靠勞力吃飯並不丟人。但他卻總覺得似乎並不是這樣,卻又沒辦法反駁,畢竟那時候他只有十二歲,能說些什麼呢?
常常在他推著三輪車回家的路上會遇到同學,他只好更加低著頭,更加使勁推著三輪車向前走;一方面是希望能早點回家結束這場羞辱,另一方面藉由低著頭的舉動,希望同學沒有注意到他。但無論是哪一個理由,他所迎來的始終只有更深刻的、更血淋淋的自卑感罷了。久而久之,同學們果真也不再和推著三輪車的小文森打招呼。這種情況延伸到學校的結果,就是一起聊天玩耍的小朋友一天比一天少,直到一個人都沒有。
「也沒有關係啦!」文森大手一揮對我說:「反正那時候我也不喜歡那些幼稚的小孩子,沒有朋友就沒有朋友,我不是很稀罕......」他的話語裡有明顯的倔強,我沒戳破。我試著想像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窘迫,最後卻不知道為什麼只是重重地嘆了一口氣。我拍了文森的肩膀,說不出任何一句話。十二歲的孩子能做什麼呢?只能繼續推著那輛後來還陪伴他好多年的破舊三輪車。
「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我爸非要靠『撿破爛』過日子......」文森說到『撿□□』這三個字,牙齒咬得很緊,我差一點聽不清楚。「靠勞力工作可以啊!可以去做綑工、搬家工人或是去工地打雜,為什麼他非要挑這種工作?就算做這種工作也要去遠一點的地方啊!為什麼就要在家裡附近?還在放學的時間叫我去推?」我沒回答他,任由他在那裏咆哮。他像是陷在囚籠裡不停掙扎的野獸,一下又一下匡瑯匡瑯地衝撞,直到滿身是血;然後腳瘸了、眼瞎了,張開滿是腥臭唾液的大嘴伏在地上不停地喘息。
也許......我是說也許那個時候的小文森,能做的選擇只有一個;就是接受他父親所說的「職業不分貴賤,靠勞力吃飯並不丟人」這句話,然後認真地唸書,成為一個貧窮卻上進的小孩,希望有朝一日成為社會階層流動的典範。但文森顯然並沒有做出這種選擇( 我很懷疑這種事真的可以由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來選擇) ,以致於最後他讓自卑感填滿他身體的每一個細胞、每一個分子;像海綿吸飽了水,然後稍微一捏就流出眼淚了。
文森又開口說了一些以前的事,像是他終於學會了說謊。
有幾次文森好不容易提起勇氣和家裡附近的小朋友一同遊戲,卻老遠地看見父親一個人穿著破舊的髒衣服,提著一些看起來像是青菜水果的食物一步一步地走近。接著小朋友就開始大聲喊:「文森、文森你爸爸來了!」那時候他的回答是:
「他不是我爸爸啦!他是我家的工人......」他心裡其實很清楚在這個小小的社區裡,哪有什麼家庭請得起工人?也很清楚那些小朋友根本就不會相信他的話。但他寧願說這類沒人相信的滔天大謊,也不願意接受他父親是一個「撿□□的」這件鐵一般的事實。所以他的說謊初期是有意識的,然後漸漸地變成了下意識、無意識。
但,這真的算是謊言嗎?我們了解謊言在某種程度必須要有一點可信度才行。要有一種非事實但有替代事實的可能才行吧?文森說這種話真的是謊言嗎?還是更接近一種扭曲呢?像是光線射入水裡後產生的折射視差,他的心裡就是水下的世界;靜謐、黑暗、無聲;沒有一隻魚,沒有任何一個有生命的蝦蟹在水下悠游,就只是寂寥地靜謐、黑暗、無聲。
文森說:「然後,我學會了一件事情。就是只要你相信,就算你說世界是方的也沒有關係。別人的不信任對我來說只
是極端地無知......」我沒有接他的話,靜靜地聽他說下去。「只有相信自己說的,其他人才可能會相信你。重點不是相信自己,是根本就把那些說出口的話當成事實。」他用像個沉思哲學家的語氣做出結論:「然後,別人就會相信你。」
這段極拗口饒舌的話在文森口中說出來卻如此的自然,像是拿著燒紅的刀子,從奶油中間快速切下,然後奶油一分為二,順暢無比,沒有絲毫難度。之後文森的世界就有了水上和水下的區別,他用水下的世界觀、扭曲的折射概念來適應水上的世界。但如果套用他的邏輯,這世上又哪裡有什麼扭曲和正常的區別?只要相信,就已經成真了。真與假在他的腦袋裡只是不同的「相信」程度所造成的結果罷了。
「後來我跟同學說我家很有錢,只是家裡說不能讓人知道,所以才會請人來假裝撿□□的當作是我爸爸。」我問:「同學聽了有什麼反應?相信嗎?」文森用一種像是看著白癡般的眼神皺著眉說:「沒人相信。」然後趕緊補上幾句:「因為那時候我還小,還沒有學會相信自己,別人怎麼會相信我呢?一直到很後來,我越來越相信自己說的話,還有在技術上把情節弄得更合理,別人才開始相信我。」
這些文森說出來的話,其實並不是像你現在看到的文字那麼順暢,他足足用了好多的時間才把這些話說完。整個過程反反覆覆,顛三倒四,有時候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他家到底是有錢還是沒錢。詢問故事的過程中我和他又發生了好多次的爭執,花了好多心思一再和他確認才湊出這麼一段文字。這應該接近事實了吧?我無奈地這麼想。
文森的故事先用逗點暫歇一下好了,就這幾千字就花了我好一陣子時間,主要是他的精神狀態並不是很穩定,一會兒說說小時候,一會兒又跳到成年後的戀愛史。反反覆覆也就罷了,更多的是前後不搭。而我除了繼續做一隻辛勤工作的狗仔外,又能怎麼樣呢?既然我相信他身上具有「金礦」特質的故事,也打算好好琢磨這一顆他說的寶石原礦拿去付我的房租、水電費和麗塔下個月的生日禮物,就只好繼續聽他瘋言瘋語下去。
唉......說到麗塔就讓我有點頭痛。一個挺單純善良的女人,也不知道為什麼就和我攪在一起。而女人這件事最讓我煩心的就是永無止盡的禮物和節日;生日、情人節、聖誕節、跨年,每一個「節」的幸福感,都是用時間和金錢堆砌出來的結果。雖然她也很貼心的回贈我禮物,但重點是我需要的不是禮物而是吃飯錢、房租錢、水電費錢,禮物有個屁用!我真的很窮啊!又不敢讓麗塔知道,於是我就常常在一些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對她說一些自己都不太能接受的爛藉口。
今年的情人節,我窮到只能用手繪的卡片權充禮物。
我遞上卡片:「麗塔,這是我的心意,希望妳能喜歡。我想與其花錢買禮物送妳,還不如我用心親手畫的卡片更能代表我對妳的心意,情人節快樂。」他媽的,說出來我自己都快吐了,那時候我的臉大概已經和蘋果一樣紅了。但是你知道麗塔聽我說完後有什麼反應嗎?我原本以為她會用一種看著神經病的眼神盯著我不放,然後一怒之下甩頭就走,我也樂得從此輕鬆,但沒想到麗塔聽了之後卻用一種奇怪的釋然態度看了我一下,接過卡片開心地說:「哇!好特別的禮物,我好喜歡!那玫瑰花呢?」我聽了她的問題心跳不爭氣地有些加速,嘴上卻說:「唉......我一想到玫瑰花沒幾天就會凋謝枯萎,就實在提不起勁去買。妳看卡片多好,可以放個幾十年都沒問題......」看她的表情沒變,我又大著膽子接著胡扯:
「花本來就是生命,一摘下就變成屍體,拿屍體送妳,我總覺得很怪......所以......」麗塔終於露出像看著白癡一樣的眼神,只是她修養好沒當場飆出髒話--我喜歡她的態度。
那晚我們沒去吃情人大餐,也沒去看電影或是跑去情趣旅館。我們到公園走一走,坐在椅子上看著天上的月亮。她的行為舉止再正常也不過,一隻手挽著我的胳膊,優雅的倚在我身上。可是我彆扭的很,渾身上下不自在到了極點。二月的氣候有點涼,我卻冒了幾滴汗,那真是一個難熬的夜晚。
隔天,她下班就到我住的地方,堅持要我陪她到附近的超市買點東西。我心不甘情不願地才同意和她出門。到了超市,她就像一隻忙碌的小蜜蜂在花叢裡瘋狂的飛舞,一下子到生活用品區,一下子到蔬菜水果魚肉區,手推車一臺不夠用,又去推來一臺。等過了一個小時,這個月的伙食和用品已經在她付帳後的通道前方等著我。
我心裡很感謝她做這些事,但嘴裡卻一直說:「我自己買就可以了,妳幹嘛這樣......」她沒怎麼理我,叫了計程車就把一堆東西往後車箱塞,然後優雅地把我推上後座一起回家。
你問我那她到底知不知道我很窮?我想,這是一個非常愚蠢的問題。她做了這些事情會不知道嗎?只是我一直很疑惑,如果她知道,又幹嘛和我攪在一起?一個只出過一本書( 還是自費印刷) 的窮作家,沒權沒勢、沒名沒利,有什麼理由讓她願意和我在一起呢?我可不會自戀到認為自己有梅爾吉勃遜的帥氣,也不會無知到把自己想像成洛基般的強壯英勇。
或許這世上真的有所謂愛情這回事吧!只是常常被麵包取代了。啊......糟糕,說到麵包我得趕緊去弄晚餐,待會麗塔下班後要來我這裡,我要去準備一下。
《收錄於法務部矯正署104年「長路-小說文藝創作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