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確認將赴台投案,但針對其先前在香港的「陰謀殺人」罪證,港府卻置若罔聞、未予偵查。陸委會表示,港府意圖規避其應有的司法管轄權,急於將嫌犯脫手,已有輿論認為陳嫌係「被投案」,呼籲港府不應踢皮球。
陸委會認為,本案嫌犯與被害人皆為香港居民,惟港府對我方之前多次的司法互助請求均「已讀不回」;現陳嫌出獄在即,港府竟意圖規避其應有的司法管轄權,急於將嫌犯脫手,顯然其並非以法治、彰顯公義為主要考量。
陸委會更注意到,已有輿論認為陳嫌係「被投案」、質疑香港方面有人藉本案政治操作。
陸委會表示,我政府已多次表明,願意與港府就本案進行司法互助;若港府有相關意見,大可透過台港之間「官方對官方」既有管道正式溝通,不應在未承諾司法互助的情況下「踢皮球」。
陸委會呼籲,港府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解釋說明,不要讓各界質疑港府另有政治盤算,更莫再讓實踐公義的初衷變調,致辜負受害家屬的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