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出了不少書,這些印製品耗費了許多自然資源,因此,總會提醒自己,當有一棵樹為我而倒下,就要以守護一片森林以為回報。
敻虹曾寫過一首令人印象深刻的小詩,名字叫「記得」:
關切是問,
而有時關切是不問。
倘若一無消息,
如沈船後,
靜靜的海面,其實
也是靜靜的
記得。
這首詩可以是思念分手的情人,當然,更可以是世間一切我們曾付出過情感的事物,或許曾經相濡以沫,雖然如今相忘於江湖,但是那個「忘」了的經歷,其實仍如沈船般,靜靜地躺在我們意識的深處。
記憶很奇怪,有時候我們想忘掉的事,卻不斷前來糾纏著我們;有時候很想記住的事,卻偏偏一點印象也沒有。
更多時候,當年以為重要得不得了的生命里程碑,現在回顧卻雲淡風輕了無痕跡;反而是一些偶然碰觸的吉光片羽,卻鮮明得宛如昨天才發生。
是的,我同意國學大師錢穆先生所說的,忘不了的人和事,才是真生命。
或許,也正如靈修大師奧修所比喻的,學劍要花二十年學到出神入化,然後再花二十年把它忘掉,於是四十年後,忘記的那些東西就會變成身體的一部份。到那時候,你就能夠達到無敵的境界。
那麼,我們腦海中有多少這些忘不了的人和事呢?
我想,只有我們用過心,流過血流過汗傾全力付出過的事物,才會印象深刻吧?
之所以想起瓊虹這首詩,一方面是年齡漸長,偶爾遇到了多年不見的老朋友時,總會想起更多過往的朋友,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有位腦海中沒有印象的伙伴,在往生前留下的遺囑中,捐了150萬元給荒野保護協會。承受這麼大的信任與託付,感動之餘也與伙伴們期勉要更加努力。
就像多年來出了不少書,這些印製品耗費了許多自然資源,因此,總會提醒自己,當有一棵樹為我而倒下,就要以守護一片森林以為回報。
因為那筆捐款,我寫了一篇「看不見,依舊在」期勉每位有心守護我們環境的荒野伙伴(文章附在後面)。
看不見,依舊在
十月中旬臉書私訊有一則劉月梅理事長捎來的訊息,告知兩個好消息,一個是荒野保護協會再度獲得綠獎的贊助,另一個是有位會員遺產捐贈荒野150萬元。
因為看診忙,再加上想說過幾天會參加荒野共識營就可以見到月梅,也就沒有立刻追問細節。想不到當天晚上就接到副理事長柯典一的來電詢問:「認不認識王某某這位荒野的會員?」
想了一下,對這個名字沒有什麼印象。原來協會帳戶忽然多了一筆150萬的個人捐款,於是打電話詢問匯款人,才知道是這位伙伴的家人遵照她的遺願,將部分遺產捐贈給荒野。協會當然想知道這位夥伴跟荒野的淵源,但是她的家人只知道她曾經跟她們分享聽過我演講後的感想,其餘就一問三不知。於是柯典一就打電話來問我認不認識她。
當然,協會也在資料庫中翻查她的資料,只知她是早年入會的永久會員,二十多年來只參加過一次活動,沒擔任過志工,也沒參加過任何荒野辦的課程,應該算是不活躍或是失聯會員。
掛斷電話,心裡很感動,腦海中浮現多年前曾寫過的一篇文章的標題:「看不見,依舊在。」
這是1999年921大地震之後,給荒野夥伴的募款信時所用的標題,以下摘錄當年信件的片段:
親愛的朋友,也許我們很久沒有見面,也許我們剛剛才掛掉電話,也許我們在協會人來人往的各組志工聚會中擦肩而過,也許在山上在海邊,咱們都曾戴著綠色領巾分別向民眾分享過我們對這塊土地的熱愛……每當想起有這麼多相知相惜,把盞言歡,同辛共苦也一同興奮歡笑的朋友,心裡總會充滿溫暖。「看不見,依舊在」,散居全國甚至全世界的荒野伙伴,只要我們常常想到彼此,只要我們彼此仍然為理想在努力,我知道,我們都是一直在一起的。
... 長久以來,我一直在思索,台灣有沒有機會能擁有一個全民性的環境保育團體?符合這個全民性必須有三個條件:(1)會員人數很多(完全自發性的)(2)很多人願意長期捐款(會費及義賣品)(3)很多人在這團體能長期付出實際的行動。
...我心裡一直有一個小小的理想,荒野是一個用大量人力的義務奉獻來做事,而不是用大量金錢來做事的團體,而且荒野的錢希望是來自最大多數的民眾。
... 四年多來,荒野總是盡量以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但是,以前都僅止於理念推廣及帶民眾接近自然及各種義工的培訓,這些全都可以用志工來達成(所以不用花成本)。可是接下來,必須透過立法、透過政治遊說、以及立法遊說基礎的學術理論支持,還有兒童自然教育的人才培訓及推展……很多領域就必須以更多專職人力及更多經費來支應。
我個人還是非常盼望所有的行政支出(包括人事及房租)能以會費或義賣品的收入就可以負擔,只有在我們賴以生存的財物來源是來自全民,是獨立而不受利益團體影響時,我們才可以大聲地說:我們是屬於全民的團體。
十月底參加荒野第九屆新任理監事及分會長的幹部共識營,我再度跟伙伴們強調,二十多年來,荒野之所以這麼堅持財務的透明以近乎潔癖的用錢方法,就是希望我們是一個值得信賴與託付的團體。
荒野目前在全台灣各地on schedule的志工起碼有三、四千位,每個志工除了奉獻時間與心力之外,也必須自掏腰包,因為荒野的志工是沒有任何車馬費補貼,也沒有誤餐費……等等支出,而且二十四年來,荒野的任何一筆收入與支出,都有收據與憑證,也都經會計師簽證,這麼的龜毛,就是我們不敢辜負捐款者的心意。
常會想起「紅色牧人的綠色旅程」作者霍華李曼所寫的「我們是否已盡力為後代子孫做了一切能做的事?世界上的樹木是否比我們出生前還多?空氣是否更新鮮?水源是否更潔淨?人們是否過著更長久、更健康的生活?飢荒是否更少?這個世界是否是一個更和平的地方?」
我相信我們辛苦的工作賺錢無非是希望我們及孩子有更好的生活,可是當我們不擇手段賺錢,是否得到完全適得其反的結果?為了錢殘害環境,禍延子孫?即便留下一點錢,剛好可以讓孩子上醫院治病。
那麼到底什麼是我們可以留給下一代最好的禮物?
或許,除了擔任環保團體的志工之外,當我們百年之後,把我們這一生從世界上獲取的金錢回饋給守護環境的環保團體,讓孩子有更適合生長的環境,是我們可以留給下一代最好的禮物。
除了擔任環保團體的志工之外,當我們百年之後,把我們這一生從世界上獲取的金錢回饋給守護環境的環保團體,讓孩子有更適合生長的環境,是我們可以留給下一代最好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