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微昏,像頭腦一樣腫脹。
芊芊喝了一口鹹狗,鹽粒固執地停留在她的嘴角,導致我不能專心聽她說話,一直注視著那顆結晶。
「......後來呢?」她的聲音淹沒在四起的噪音裡,我聽不清。
三十分鐘前,我隻身一人賴在雙人沙發上大嗑新劇和碳水化合物,要不是木芊打來,我大概能吃完公寓裡所有存糧。
「欸!市區開了一間新酒吧,還上過AAZ國際生活版頭條,去不去?」
「現在?」我往嘴裡塞了一坨打結的魷魚絲。
「此時不去更待何時?走啦走啦!」木芊好像很想去。
跳下沙發,我光速掀開筆電,找到AZZ的報導——禁酒令、隱秘的地下酒吧、達人帶路,感覺不會有太多人,還行。
「好啦!給我三十分鐘。」還得洗臉換衣服整理頭髮。
「耶!那三十分鐘後泡泡站見喔!」
泡泡站離我家神近,確切來說,公寓的地下室就是捷運站。沒錯,我是泡泡糖人,傳說中經一事也不長一智的人。
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說什麼,那你一定不是天球人。天球上所有城市都以糖果命名,像是——小豬軟糖市、膠帶糖市、驚悚蛋市……,還有很多,有機會再說。有趣的是,每個城市的人都「名符其市」。例如,大家都說我們泡泡糖人活在自己創造的泡泡裡,無法自拔。關於這點,其實我很不想承認,但又說得通;另一方面,大家也說來自泡泡糖的人最純真,接受這點,成全了我的身份認同。
「什麼後來?」我對著芊芊的耳朵大聲吼。
「妳—上—次—說—妳當警察的原因,還沒講完阿!」芊芊吼回來。
四周太嘈雜,我們的閒聊有點像潑婦罵街。
其實我不喜歡喝酒,也不適合喝。
只是想一窺禁酒令時期酒吧的樣貌,沒想到人擠人。
一群人大聲唱著生日快樂歌,一群人玩起了桌遊,還有好幾對情侶打得火熱,雞犬不寧。我想禁酒時期的酒吧要是真的長這樣,肯定很快被查封。
我和芊芊對吼幾回,確認彼此都想離開。立刻抓起大腿上的手拿包,跳下吧檯區的高腳椅,衝出沸騰的地下酒吧。
雙排路燈的關照下,我們並肩走在深夜的大馬路上。
「唉,我以為是一間有氣質的酒吧......我看報導照片,人也沒那麼多阿!」芊芊有點喪氣。
「是有氣質的酒吧,但報導總會吸引人去朝聖。」我笑笑,身為警察,深諳媒體力量是基本生存法則。
「如果我是酒吧老闆,絕對不讓媒體採訪,還要控制秩序,限制入場。」芊芊嘟嘴握拳。
要是你以為芊芊也是泡泡糖人,那可是大錯特錯。芊芊是跳跳糖人,平常是文靜的大家閨秀,但只要給她一點提示就能變嗨咖,屬於易燃體質。
「妳是不是老師當太久都和社會脫節啦!沒有報導,誰會知道有間地下酒吧?況且,去的人也不見得喜歡品酒,或許只是想要拍照,而故事和裝潢正好能讓他們空洞的照片多一點內涵,讓他們發文時有話可說,再吸引他們的朋友光顧,何樂而不為?」我踢飛一顆路上的小石子。
「對欸!不然我們轉職當記者吧!你負責寫,我負責拍,怎麼樣?」芊芊跳到我面前。
「妳是真的蠻會拍的啦!不過天球上好老師已經夠少了,妳再離開,教育就真的無望了。」這次換我跑到她前面。
芊芊大笑了一分鐘,我也笑。不知道我們是慶賀芊芊的優異,還是嘲笑教育的無望。
「那妳呢?壞警察該說故事了!」芊芊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