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識,到相交,之後相愛,走到相處,這是每對情侶夫婦都會經過的四個階段,我和虎嫂也是如此。某程度,更像是故事架構的「起承轉合」。
還記得當初相識,由於大家都比較內向,沒什麼交集溝通的機會,更別談過電了,只是知道有這號人物,團體聚會時彼此都有出席,大家身處同一個場合,僅此而已。雖然我們私下沒有聯絡,不過正因為這次相識,才會有機會走之後的路。
相識是緣份,至於如何掌握緣份,開始相交,就看各位造化了。就像是故事的「起」,開首要如何吸引人看下去?
之後沒有團體聚會,我們自然連踫面的機會也沒有。直到數年後某天,我再次在地鐵遇上這相識的女孩。時至今日,我仍然無法忘記那種感覺。或許經歷多了,在重新遇見她時,深深體會到什麼叫怦然心動。好吧,這不算一見鐘情,畢竟已經相識。當然,我沒有立即聯繫她,只是靜靜地在遠處看著,短短半小時車程,不多也不少。
後來,我們總會在指定班次的指定車卡踫面。過了幾次,我終於鼓起勇氣找回以前的聯絡方法跟她打招呼,原來她也認出我。於是我們每天一起上班,聊天,漸漸開始交心,互相加深認識。
相交是新鮮,探索新對象,開始和對方交心溝通,曖昧時的未知與進退,這是讓兩人認識彼此的最好階段。當捱過了開首,順利延續故事,如何「承」接這鼓熱情?
不過,要說到相愛,才是最困難最多變數的階段。看起來,相愛很甜蜜對吧?的確熱戀期是非常甜蜜的,我也不會忘記表白和牽手時的感覺,每天都聊個不停。只是隨著兩人的加深認識,開始表現出真我,亦代表摩擦的機會多了。還記得我跟虎嫂第一次吵架,大家都嚇倒對方了。
我認為吵架不是壞事,大家發洩情緒,表現出平時壓抑而隱藏的說話,只要不是無道理的人生攻擊傷害感情,結束後又是新開始。
相愛是轉變,彼此深深相愛過後,在意對方,也發現是否真正所愛。捱過這關走下去,守得雲開見月明,就是真正的修成正果。故事的高潮位能否「轉」得好,把前面的佈局與核心宗旨全數引爆,是否能夠帶動情緒與節奏,是否表達到訊息,就在這階段了。
從相愛到相處,無疑是一個哲學命題。(陳詠謙:《認真如初》)這句完全說中心坎裡的話。如果說相愛很難,相處更難。相處不是兩人物理地共同生活,而是兩人的生命裡存在彼此,大家不一定要每天廿四小時相見,但雙方都清楚大家活在心裡。
我跟虎嫂還在學習相處,吵架爭執少不免,但大家不再是相愛時為了各自的生活,更多是為了共同目標而衝突,為了這個家。
相處是共識,兩人穩定下來,為了共識而結束動盪的單人生活,亦是另一個階段的開始。故事的「合」並不代表故事的結束,相反故事引起的回響與後續,才是真正的考驗。如何讀完故事後不會「喔,這就完了」並消失於記憶當中,相反產生深刻印象?就是「合」的成果。
人與人的相互,是永不停止的學習課題。朋友如是,伴侶亦如是。
生若虎
經常脫稿的肥大叔。
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