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真相?何謂謊言?被害人與受害人的關係?殺人動機?又或者真相不過是礙於要給社會一個交代而產生的結論?
在僅有嫌疑人的情況下,命案該如何公正中立的審判?
在這部片中,三隅是否真的殺人變得不是重點。
三隅(役所廣司飾演)是個前科犯,曾經殺過兩個人。這次的命案只有他一個嫌疑人,沒有任何物證或人證,被殺的人是三隅的老闆,檢方也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就是兇手。重盛(福山雅治)受到同事委託,接下看似沒什麼了不起的案件,倘若三隅真的殺人,那麼就是協助辯論、和被害人討論殺人動機等說法,讓法官給予減刑,法官則會聽取檢方和辯方的說詞之後,再予以審判制裁,多次和三隅面談後,重盛卻漸漸地陷入五里霧中。
這個案件,沒有最實實在在的物證(人證也很容易因為主觀問題而有失公正),僅有一名嫌疑人和一名被害者。根據統計學中,有前科的人再犯機率極高,容易導致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三隅曾經殺過兩個人,再殺第三個好像也不足為奇。但統計學中,卻沒有再深入探討那塊『沒有再犯的人』。
檢方與辯方在這個案件中,只能透過死亡現場和嫌疑人的說辭去推斷。三隅打從一開始說的『為了還債殺人』,一直到最後『沒有殺人』,重盛即便從旁打聽,問了與他接觸過的房東,得到的也是很正常的評價。在電影中,重盛的父親用了『瞎子摸象』的故事提醒重盛,然而重盛卻已經不知道自己摸到這個案件的哪個部分。
廣瀨鈴飾演咲江,被害人的女兒。街訪鄰居說『她一隻腳不良於行,走路都一跛一跛,聽說出生就這樣,但對外宣稱是小時候從樓上跳下來受傷才變成這樣,不知道為什麼要說謊。』街訪鄰居的臆測,讓重盛第一個對咲江的認知就是『靠說謊來引人注意的高中女生』。重盛自己在處理協議離婚,且也有個高中女兒正值叛逆青春期,靠偷竊小東西來博取父母親的注目。他自認為自己了解女高中生,主觀意識認為咲江也應該是如此。
因為死者是三隅的老闆,三隅理所當然地認識了咲江。咲江在事務所告訴重盛,自己曾經受到父親的性侵害,這讓重盛大受打擊,他開始質疑自己是否該相信三隅是『為了錢殺人』、或者是感受到了咲江因為被父親侵害而制裁死者、還是咲江是在說謊?
在律師事務所時,咲江確切地說出『內心可能希望父親死掉吧』,但法庭內,被檢方問到『如果可以,你希望跟你父親說什麼?』,而她的回答是『感謝父親的養育之恩』,充滿了矛盾,在在顯示法庭上因為各方的戰術角力,而無法說出真相,因為任何一句話,會左右著結果。
在開庭前,法官會協同檢方與辯方在房間內沙盤推演。不論法官、檢方、辯方而言,這也只是工作。法官的目的要結束這個案子,檢方的目的要將嫌疑人當作兇手送上死刑台,辯方的目的則是減刑或無期徒刑。每個角色有各自立場,都希望結局朝著自己期望的方向走,只要是對自己一方有利,又有誰在乎說出來的是否為真正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