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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居共住」近年炒的超夯,但真的有這麼美好嗎?

2020/03/11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通常,被炒作的議題、或被造神的新聞,我都會先打個問號。我會好奇,它這消息釋出來的背後目的是什麼?
例如近年很夯的共居共住,真的有這麼美好嗎?我不認為,至少我看到的並沒有因此變美好。你可以住附近、你可以住同一棟不同樓層(一層一戶)、一可以住同一層樓不同戶,但要「共居共住」,你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價嗎?其中最大的代價大概是自由吧。
相較於日本、歐洲的生活價值觀與共居默契,我們還有許多細節待釐清。我發現共居團體有個現象,就是一開始一群朋友(以客氣之名)把事情都丟給強勢者主導,等到住進去才在反悔、抱怨連連。
要知道,一起出國旅行發現不合、回國還可分道揚鑣,一旦共同買屋共住發現不合,就不一定還有退路了
共居示意圖,圖中人物與共居無關。
舉例,即使是從國中就是非常要好的五位同學,他們在四十多歲共蓋了一棟公寓,至今同住兩年了也仍在適應。其中一位無奈的對我說,下班後跟週末的公共大客廳,總是有同一個人窩在那邊,很愛攀談。只要走出房門來到一樓大客廳都稍感壓力,現在他跟老婆寧可窩在自己的小客廳。(聽他這樣描述我忍俊不住,聯想到「阿公阿媽全天候待在客廳,其他叔伯嬸都躲在房間」的場景XD)
他希望不要被強迫聊天,但大家同學這麼久了,「明講出來實在傷感情」,「有時只想靜靜的享受客廳天井的採光發呆而已,並不想聽別人的家務事。」講不出口,只得默默躲回自己的小客廳。
因此,共居真的沒想像中的簡單,希望你能先釐清以下四點:
1. 台灣的居住空間形式不同於國外
共居共住的規劃,通常擁有公共互動的空間,諸如大客廳、大餐廳、公共廚房等,在歐洲空間較大,共居形式通常以集村、社區為單位。
台灣地小人稠,大部分的共住計畫多選在交通便利的大都市或衛星城鎮,因此共居形式多偏向選擇共同住一棟公寓、或者買下建商的其中2、3層樓,大家住樓上樓下互相照應。
我會建議選擇新興市鎮的新建案,一來房價不如市中心昂貴、二來步行尺度相對舒服。不過新興市鎮也要看人口移入率,如果宛如空城、甚至生活機能根本就不完整不太適合。
2. 愛「逗陣」「相揪」的個性,要小心副作用
西歐人普遍較為「注重隱私」、日本人則秉持著「不造成他人麻煩」,即使是共居,他們的民族性可以克制生活的互動。
台灣則多偏好「逗陣」「相揪」等行為,而且都很臨時,比如突然想聊天、就馬上去敲朋友家門,也沒顧及到對方心情如何等。
同時我們的民族性也較為情緒化,八卦耳語乃至於互相比較等習性,很難一時戒除。一開始會覺得大家感情好好喔,好像永遠有聊不完的天。但要知道,那是偶爾小聚才有這種新鮮感。如果是幾乎每天甚至每餐都會碰面的話,有話也會聊到沒話(就跟老夫老妻一樣)。所以共居者更需要有能力自處、獨處,若凡事都要依賴他人,還是找管家或看護比較好
共居者要有相近的價值觀、默契與共識,要有各自的生活嗜好,彼此互相尊重、保持最舒服的距離,否則很容易造成他人的困擾
3. 共居共住很好,但西曬、最吵那間誰要住?
最初都想得很簡單,一人一間、一人一棟。
如果是連棟透天,那誰可以選邊間?誰選停車道旁那間?誰選路衝?如果今天是一整棟公寓,那視野最好那間誰選?西曬那間誰要?頂樓、臨路側又是誰住?
例如,選擇西曬面的共居者,將來會繳比其他人更多的空調費用,是否要用其他方式加以補償(例如管理費減少25%之類)。要做到全然公平不容易,只能透過彈性調整來讓所有人盡量滿意。
若從公平的角度來看,共住共居較理想的形式是一層一戶、或者是有電梯的連棟透天。
比如說4個好朋友合蓋一棟多層樓電梯公寓,一樓作為共用的客餐廳、甚至規劃幾間小店面大家聯合收租,二樓以上一層一戶。只是,一層一戶面積較大,一個人住40幾坪在環境維護上較需花費心思。
↑合蓋成小型住宅公寓,A西曬又臨路、B則可看後方公園景觀,在大家都想選B的狀況下,如何協調?(手繪_林黛羚)
↑連棟集合式住宅,A是臨路邊間、D旁則是一片荒地,A是最佳的店面條件,合蓋的話大家都想選A,如何協調?(手繪_林黛羚)
4. 空間共享很好,但誰來維護管理?怎麼付出?
上述的共居形式,通常除了大家共用的大客廳、公共餐廳外,理想狀況下,家中都還是會有各自的客餐廳。
但若空間有限,客餐廳等設備僅在公共空間、要一起使用的話,那就有了誰來清潔維護管理、以及如何用餐等的軟體規劃了。通常分為「輪流付出」及「雇用專人」兩種,成本有限就選擇輪流清掃環境、備餐給其他人吃,但可能流於有些人打掃較隨性、有些人又過度潔癖等窘境。「雇用專人」較能維持一定的生活品質,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爭執。
一旦一年365天住一起,基本的尊重他人生活隱私與自由空間,務必要有明確的共識。因為,太多人會無視那條「不被明說」的界線,進行空間侵犯與情感依賴(沒錯,我說的就是賴皮、巨嬰、情緒勒索)。
以上都是想共居的朋友,需要冷靜好好思考的。至於基本的興建經費、財務規劃、公共空間產權切割、法律上的權益等就不多贅述,自我權益的保護是基本要有的,別一頭熱的什麼都好、什麼都答應,到時候後悔莫及!
共居共住的成員,不一定要是多年的好友或老同學,而是至少要有共同的價值觀與生活習慣、經濟能力相當(但即使是這樣也不一定能成)。委託有經驗又有耐心的建築經理人,能帶領大家順利處理貸款、法規及工程管理等細節,大家也要有耐心的與建築師討論規劃,不只是每個人的房間,公共空間的規劃設計也需要所有人同意才行。
確認後,找法律顧問,大家都白紙黑字簽約。規劃討論過程也許會耗費3、4年,但一旦方案確認,施工完成只要1、2年時間。完工後,建議共居者同樣要繳管理費,以便做為日後的維護管理費用。
#儘管如此,除親戚與大家庭之外,我仍一點也不看好共居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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