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進公司就和設計伙伴們開始構思昨天客戶委託給我們的企業LOGO設計,
昨天和客戶窗口開會時,整場會議都挺順利的。
唯一美中不足是…客戶最終有決定權的人未出席。(這是我和客戶開會前再三和窗口要求的事項之一)。
最後還是沒有出席,這是我最擔憂的點。
當然、夥伴設計馨沒察覺,我也就沒說破(當沒發生)。
所以今天一早還是開始討論LOGO的方向,定位、理念開始切入和討論。
經過了1個多小時,大夥開始手繪rough,並且在rough中選了其中3個做提案。
當然、每一個idea都是我們戮力構思出來的。
這個案子就這樣依照往例提案給客戶,也就順勢交給了馨去負責了。
自己就和其他設計夥伴去接手新客戶的案件。(所以做設計真的必須有很大的熱情呀!)
隔了2個多月,早上會議問了馨上次的案子如何。
結果是-還在討論和修改,我看設計馨一臉無奈。
討論了解後,依我多年經驗,我叫馨把第一次提案再稍修改送了出去。
結果是,過了。您問我為什麼,因為人會對自己有看過的圖案有熟悉感和親切感。
所以冷飯熱炒就過了,當然,情非得已。
想想,一個公司的LOGO何其重要,如果有決定權的人能出席,不透過傳話在背後指指點點,尊重專業
然後雙方充分討論,那作品一定是水準之上,但當設計加入了頭銜地位傳話就如一瓶美酒加入了太多的雜質。就不純了。
任何的事加上了人就雜了,不是嗎?
所以如果您希望您委託的案件能很專業的完成,除了要找很專業的設計公司外,您也必須親自出席,尊重自己,尊重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