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自由接案的設計人,或是在公司的專職設計人,是不是總覺得客戶/老闆很難溝通,常常不懂設計亂改一通,亦或說不清自己要的東西,完全抓不到老闆在想甚麼?
我作為逾10年的行銷人,常常需要和設計進行Brief和溝通,加上曾在設計產業擔任業務經理,如何滿足客戶需求又能達到設計實用與美觀的平衡,實在是一門學問。我深度合作過的設計人超過30位,自身偶爾也會接案做設計,因此對於「如何和設計溝通」&「行銷人要什麼」&「老闆在意什麼」略有一些想法,分享給大家一起討論。
這篇先來談談,「行銷人要什麼」&「老闆在意什麼」?以下針對以商業目的為主的設計,包含平面、產品包裝、產品設計。
我個人認為:好的設計是能突顯品牌及產品特色,延續品牌價值,並能清楚傳達資訊給使用者。
我合作過的設計人大多很優秀,在設計領域上都有一定基礎,有的甚至曾獲得iF設計獎,但因每個設計人接觸過及擅長的領域不同,難免偶爾會有設計盲點,其實幾個重點提醒,就能抓到訣竅了。
我舉一個常見的例子,我時常會遇到設計人在設計平面海報時,把字體放得偏小,整個版面看起來很文青感,當然整體視覺也是協調的,但這樣的成品提供給客戶時,大部分都是被打槍的,客戶都會要求字體放大。
這時候設計人都會覺得,字體放大後變得很醜,會覺得破壞整體的協調感。但,有想過為什麼大部分的客戶都會要求字體放大嗎?
回歸商業設計的本質,字體多大並非重點,而是「是否能清楚傳達資訊給使用者」,若這項平面設計的目的是為了宣傳新品,那新品的特色與名稱就很重要,即使版面很美,但消費者卻找不到或抓不到重點,那這個設計就失去它的意義了。
因此做設計的一開端,需要先確定「這個設計的目的性」,有此依據才能進行設計發想,也更能站在使用者的角度思考,進而有依據說服客戶。
要誕生一個好的設計作品,並非只需要顧及到美感,反而更像是歷經整體思考後的成品。身為設計人,如果能把這些點一併考量進去,就兼顧實用與美觀的設計了。
這部份需要事前充分溝通,最重要的是這個設計的目的性,接著是這個品牌和產品的風格呈現為何。
風格百百款,同個產品可以走暗黑風、無印風、手繪風、童趣風..., 但到底哪個風格適合這個品牌和產品的,這需要設計前先定義下來,若客戶不清楚要哪個方向,可以請客戶提供這個品牌的相關資料供參考,再從外部資料庫提供一些參考設計給客戶,進而雙方達成共識,縮短雙方對於設計成品的認知差異。
作為行銷人,我每次在看一件設計作品時,我都會思考「視覺的第一重點和第二重點」。主要是因為人的注意力有限,加上現在玲瑯滿目的設計物,通常消費者並不會仔細且完整地看完整個設計,因此設計物的重點突顯就非常重要,第一眼會看到什麼、接著會再看到什麼,其他才是有興趣的人進而閱讀的。
一次讓消費者記住1-2個重點,就已經非常厲害了!所以主副關係很重要,不只是設計人進行設計時要思考的,也是一個可以與客戶溝通說服的點唷!
不只是設計版面的整體性與美感,還需要考量露出的位置。舉例來說,以平面設計為例,若為店舖助陳物,可以觀察設計物擺放上去的樣貌,是否會被周圍顏色干擾或擋住,更甚者閱讀距離的遠近,也會影響整體版面的視覺效果;若為產品包裝,可以思考放在貨架上的視覺呈現,以及周圍競爭品項的干擾,進一步思考如何突顯設計,同時也須考量貨架上是否會被價格牌擋住,部分文案就不能放置過低而閱讀不到。
通常在設計發想前就需要考量露出的地點,觀察可能出現的干擾因素,待設計完成後,再用模擬方式進行示意,進一步確認完整視覺效果。我始終認為,好的設計對於銷售有很大的加分效果,畢竟人是視覺性動物,設計真的很重要!
這部份分成兩個層面,一個是這個品牌和產品想要吸引的客群為何,進而要設計出吻合這個閱讀者喜好的樣貌,包含使用的字體和元素;另一個則是有可能你想吸引的客群並非為主要購買者,而是要從購買者的方向思考設計。不論哪一種,都需要在設計前就先釐清。
第一種情況,舉例來說,針對對象為老人家,字體和大小的呈現就很重要,甚至可能需要等比例輸出模擬,確認視覺呈現狀況OK。(若情況允許,不論何種設計物,都建議等比例輸出觀察,會比想像和電腦看來得精準!)
第二種情況,舉例來說,這個產品的使用者為孩童,因此設計會偏童趣,但同時產品的購買者卻可能是媽媽,因此設計的切入點又會不同;這部份需要事前和行銷人員或客戶確認清楚,這對應到設計的目的性為何。
當然,上述這些點並非所有客戶或行銷人員都會告知,因此,事前的溝通非常重要,可以避免自己重工或做白工,畢竟客戶沒提,不代表你不能提問唷!
身為設計人要考量的面向很多,但也因此更能展現你的專業力,進而更有利基點和客戶溝通與講解,適時地堅持自己的想法絕對是對自己專業的專重,畢竟這些設計作品,相信都是經過自己審慎思考後才誕生的,若客戶當下無法理解,也可以進一步探討客戶在意的點,說不定對於未來的設計作品會有幫助!
那如果客戶都不接受自己的見解呢?以我多年的經驗,我想和設計人說:「花錢的是老大!」,最後的決定權仍在於客戶/老闆,而設計人只要做到了告知或勸告的義務與責任,就足矣。
一個美食好不好吃,很主觀,而設計也是,沒有好壞只有適不適合的設計,每個人有不同的觀察與切入點,最後仍視擁有決定權的老大如何看!畢竟成敗也是由決定權的老大在扛啊!
身為行銷人,在與這些設計人合作時,我個人也很希望設計人多提想法與建議,而非照單全收,大家各有專業領域,若能多多交流討論,對於成品絕對會是加分!不論是誰,都會希望誕生一件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