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訪談 092 @ 20200610 論黑金

2020/06/24閱讀時間約 39 分鐘
[00:00:11] 主持人:上個週六,六月六日,韓國瑜被罷免。這件事情,我想民進黨應該早有準備了,因為在六月三日,總統兼黨主席就釋出了正式的支持罷韓的聲明。但是,許崑源議長的自殺顯然就不在臺灣任何政治人物的算計之內。這個人的生平其實可以說是臺灣地方政治人物的縮影,所以想要請您稍微點評一下。
[00:00:33] 許崑源從政的資本其實部分來自于他的父親許其養。他的父親是一個地政士,地政士在臺灣是類似於專門處理房地產問題的律師這樣的角色。生前他幫助了許多高雄市的市民,他也算是地方上的凝結核。而許崑源真正的政治導師是他的哥哥許崑龍,他是黨外運動的先驅,曾經參加美麗島事件,而且也是民主進步黨創黨之後的首任高雄市黨部的主任委員。
[00:01:03] 在五十年前,就是民進黨剛創黨的那一段時間,在臺灣搞黨外組織的基本上就是三種人:第一種是流亡海外的臺灣人,第二種是不得志的外省人,第三種是在被國民黨戰後砍掉精英之後重新成長起來的地方勢力。最後這群人一般來說被我們稱為“黑金”,因為他們的事業和金流都遊走在法律的邊緣,而且經常持有私人武裝。許家兄弟其實就屬於這種類型。這群人也是被偉大的統戰者李登輝著意拉攏、最後翻掉國民黨的拉攏物件。
[00:01:39] 1984年,高雄發生的泰福閣酒樓槍擊案據說是跟許崑龍有關,所以許崑龍就退隱了,地盤就交給他的弟弟——就是這次自殺的許崑源打理。他在十年後的1994年當選市議員,2004年跟國民黨結盟,2008年正式入黨,2010年擔任縣市合併之後的首任議長,之後政黨輪替,2018年他再任一次議長,2020年墜樓自殺。
[00:02:06] 他在高雄的風評其實並不好,主要是幾個方面。第一是他利用議長的職權干涉員警辦案,這個是很多次上過新聞的,他常常會把警察局長叫來他的辦公室訓話。其次是他促成了臺灣縣市議會議長選舉“亮票”的惡習。議員選舉議長,原則上也應該是秘密投票,但是他鼓吹他的支持者在投給他的時候要“亮票”。後來這個官司打上去,最高法院認為這是政治行為,無罪,議員選舉議長不應該是秘密投票保護的對象。但是我覺得這是一個相當不好的習慣。第三是他教子無方,他的孩子涉及製作偽鈔和販毒而被捕。
[00:02:57] 許崑源作為一個地方性的政治人物,他爬升到直轄市的市議長這樣一個准全國性的政治人物的地位,其實關鍵時間點就在2000年到2010年這段時間,正好跟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發大財的時間點相當接近。而且,許崑源的第二任妻子林絲娛曾經擔任婦聯會的高雄分會主委,很可能是借由這樣的一些白手套資金來幫助國民黨和白區黨統戰高雄的地方勢力。您之前也說過,在二十世紀的前十年這段時間,從中國湧出的移民和資金淹沒了全世界其他地方絕大部分的華人群體。聯想到,2020年4月4日下午,香港特首辦新聞主任譚啟耀從香港將軍澳的高樓跳下來,也是墜樓死亡。許崑源的經歷和遭遇可不可以預表,在未來二十年,在前二十年拿過白區黨統戰經費的人都要倒大黴了?
[00:03:55] 劉仲敬:我想,實際上“黑金”這個詞是很有分析價值的,它涉及一個習慣法和財富的問題。現代教育給受過基本教育的知道分子一個印象,就是法律規則和財富是彼此不相干的東西。他們把規則這個東西看成是一種像空調提供的溫度這樣的背景,把財富看成是客廳裡面的傢俱那種跟空調沒有關係的東西。所以,多一些傢俱,財富就多,而空調的溫度跟他沒有關係。但是實際上,兩者基本上是一回事,規則和財富是基本對等的。或者說,所謂的財富就是規則容許你亮出來作為白金的那些東西。基本上普遍的現象就是,黑金多的地方,國家就顯得窮。但是這實際上很大程度上是一個錯覺。這實際上主要反映的是造法能力的匱乏,或者說是習慣法與成文法的嚴重衝突。例如像北歐國家和南歐國家,從GDP的字面上看差得非常遠,但是實際生活水準差得沒有那麼遠。南歐國家,特別是義大利和希臘,習慣的做法就是像華人一樣隨身攜帶大筆現金;而德國人和美國人身上就沒有什麼錢,只有一點點零花錢。這反映的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高低。社會信用體系低,大家就都把現錢放在身上。還有大量的偷稅漏稅。德國人和美國人基本上是從不偷稅漏稅,而且認為偷稅漏稅是一種近乎奇恥大辱的事情;而希臘人和義大利人跟華人一樣,認為你要是照章納稅就是傻逼。所以,把這方面的因素考慮進去的話,實際上南歐國家存在著大量的黑金性質的地下經濟。這些地下經濟如果統計出來的話,它跟北歐的差別不像是想像得那麼大。實際上,兩者之間的差別主要是政風民風是不是足夠廉潔的問題。
[00:06:01] 但是這裡面實際上的問題就要更進一步討論:什麼是黑金?它實際上就是規則不能容許的財富。這些財富產生出來又得不到保護,因此必須用黑的手段——例如對於廣東人來說就是用那些斧頭幫之類的手段來保護。跟大多數知道分子想像得相反,武力是財富的背面。沒有武力的財富是不能夠存在的,就好像是沒有皮膚的人不能存在一樣。但是它如果得不到合法的和形式上的武力保護,就要用非法的、准黑社會或各種不正當的手段來保護自己,因此它就會被稱為黑金。那麼我們考慮一下,什麼地方沒有黑金或者黑金比較少?從歷史上來看,真正的答案就是,財產本身就來自於習慣法,比如說典型的就是大家最喜歡談的所謂英國資本主義。什麼叫英國資本主義?霍爾特大法官(John Holt)在奧蘭治親王時代做出了一個著名的裁決:商業糾紛按照商業習慣法裁決。就是說,商人之間的習慣就等於是法律,國家立法權等於零,自己產生出來的司法權對財產下定義。因此,按照這種方式就沒有黑金這個問題。你產生出來的所有東西,在你相應的生態環境中得到這個小團體的認可,那麼它自然而然就是合法的財產。而這個造法機制的容受性是無限的,它可以容受以後產生出來的所有各種各樣的財產。
[00:07:47] 但是,羅馬法在這方面就要麻煩得多。為了把羅馬法的“有體物”觀念跟現代的比如說像電力之類的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相對應,使羅馬法學家感到頭疼,特別是在羅馬法和習慣法有銜接的地方,就是像荷蘭和德國這樣的國家。在法國和義大利還要好一點,因為法國和義大利是不尊重習慣法的。既有習慣法又有羅馬法的地方,是傳統的日爾曼國家,但是又使用了羅馬法,像歐洲大陸的德國和荷蘭這些國家,在整個十九世紀末期就存在著雙方之間非常激烈的衝突。而日本的法律是從德國民法典移過去的,所以在這方面也基本上是複製了德國所造成的所有問題。而在拉丁系各國,南歐系的這些國家,就存在著極其廣泛和普遍的黑金問題。究其實質來說就是,人民根據其傳統習慣所創造出的財富只能通過黑幫手段來保護,而在官方正式的法令體系中間卻是得不到保護的,然後相應產生出來的保護體系跟國家正式的權力機構存在著無法相容的問題,因此政風民風都一直敗壞。普通人不得不發展出類似政治家的雙重道德觀念:法律規定的某些事情其實是不道德的,像《教父》裡面描寫的義大利黑幫那樣,我們自己最高尚的忠義在法律看來卻是不可原諒的罪行。這樣的人格分裂,是所謂的民德不健全的主要原因。
[00:09:21] 英美和北歐國家的主要優越性就是,馬基雅維利主義只適用于政治家,而且只適用於國家利益,人和人的私人道德方面基本上大家是相互一致的,不存在道德上的明顯衝突。而像俄羅斯、土耳其、阿拉伯國家,凡是處在歐洲邊緣和現代化邊緣的國家,它們都存在有國家社會主義(例如從彼得大帝那個時候搞出來的那些現代化企業和國家主導的現代化體系)跟民間保守的原有自發秩序之間的嚴重衝突,因此就有更加嚴重的人格分裂,國家的正義和人民的正義是截然衝突的。當然,這樣的國家始終存在著嚴重的貪污腐化現象,帳面上能夠記載的大部分財富集中在以國家為中心的經濟體系周圍。人民創造的財富基本上是非法和無效的,而人民的政治行為始終是不正當的、跟恐怖主義或者其他什麼惡劣現象相聯繫的東西。所以,黑金存在這個事情,就明顯是在把傳統社會的經濟和秩序投入跟現代經濟相結合的投資過程中間轉出來的一些有形財富得不到保護的現象。
[00:11:01] 實際上,臺灣的現代化模式基本上是土耳其式的。它本質上就是一個國家社會主義的體系,是依靠國家投資和國家訓練的科技人員維持的體系。而這個體系跟與它相衝突的民間體系之間的博弈,實際上就是所謂的臺灣民主化。而臺灣能夠成功的主要原因就是,臺灣的體量較小。臺灣的民間經濟能夠以跟比如說俄羅斯、阿拉伯國家和土耳其不同的方式,能夠以西方式的民主運動的外表、以有形態的方式、以政黨政治的方式呈現出來,在美國人的保護之下擠壓仍然存在、只不過是漸漸萎縮的國家社會主義體系而獲得成功,這件事情的關鍵因素就是它的體量小。這樣一個體系的一部分能夠納入美國的外貿體系,因此它的上層分子和精英分子(也就是社會運動的貴族階級)能夠為美國式的政治語言所容受,它的體量是不大的。但是,這個社會性貴族階級和產生它的基層社會之間仍然是有裂痕的。可以設想,假定臺灣不是臺灣,而是印尼或者印度那個巨大的比例,那麼臺灣民主化可能就不像是臺灣現在的樣子,很可能會像是阿根廷和巴西現在的樣子。比如說,一個軍政府或者威權政府在美國的壓力下形式上還政於民,但是社會上卻顯示出像現在的拉丁美洲那種狀態。這是因為它的人口多達幾億,它的體系不是像典型的日韓這樣依靠美國的外貿體系就能夠吸納的。所謂黑道政治,其實就是不能吸納的反映。
[00:13:03] 我們回過頭去看廣東人在美國的情況就可以看出,廣東人創造出來的體系,儘管它的體量不大,但是在美國社會中的容受性是很低的。這一點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也有幾分必然性:他們之所以選擇華人這個發明,本身是為了使得他們那些不能為美國社會結構所容受的精英在另一套話語體系內能夠取得一個對抗性的地位。換句話說,寧為凱撒不為虛無。比如說,凱撒在羅馬可以坐第二把交椅,但是他在羅馬以外的小漁村能夠坐第一把交椅,那麼他寧願在跟羅馬對立的體系中當老大,也不願意在羅馬當老二。當廣東人的社會精英的財富和資源積累到一定的程度,比如說如果按照理客中的方式來說可以跟市政法官(像柴契爾法官那些人)平起平坐,但是卻又不被接納的時候,他們就會把自己發明為中國人,把他們不能被接納的事實解釋成為中華文化和西方文化之間的對立。那樣的話,他就建立了一個平行體系。在這個平行體系內,他仍然是跟柴契爾法官平起平坐的人物。但是如果不發明中華文化,那麼照美國法律來說他純粹是一個黑幫老大,沒有任何值得尊重的地方。發明了中華文化,他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協委員司徒美堂,是美國的敵對勢力,以敵對的方式實現了跟柴契爾法官平起平坐的目的。
[00:14:39] 我們要注意,臺灣的黑道組織重新成長起來的過程,跟臺灣民間經濟發展起來、變得足以跟蔣經國主持的官方國家社會主義經濟平起平坐,以及黨外勢力成長起來、變得足以跟國民黨的党國體系平起平坐,是一個同步現象。它們反映的都是雜草和割草機之間的鬥爭。當然,我在比較樂觀的時候說的是,自發秩序總會戰勝計畫。但是這裡要注意,自發秩序本身不是同一個體系。例如,過去清治時期低地那些儒家地主形成的豪門(他們是二二八以後土改被打擊的主要對象)形成的那個體系,跟冷戰經濟時期形成的以外貿為基礎的體系、高地各部落之間的體系和帶有黑道背景的這些新的邊緣經濟體系,呈現的是一個分裂社會的面貌。雖然它們都是在國民黨党國體系之外存在的力量,但是它們彼此之間是存在著嚴重割裂的。並不是像我們設想的那樣,在西北歐的典型的社會演化過程中間,比如說由於教會和封建制的緣故,他們事先已經經過了幾百年的整合,彼此之間的連屬性很強。他們如果仍然存在的話,彼此之間呈現的很可能是相互分裂的力量。除了都在党國體系以外,可能彼此之間是沒有共同點的。或者說是,他們彼此之間在自發造法的過程中間形成了彼此割裂的體系。而這些體系,沒有比如說像是亨利二世國王法庭或者像是沙裡亞的協商機制那種能夠把不同來源的造法機制產生出來的規則和其所代表的相應財富彼此整合起來、形成一種共同協調機制的可能性。
[00:16:51] 這時就是政治家的用武之地了。這種分散的、小團體的、地方性很強的黑金團體,在它成長的過程當中,會不由自主地尋找高級政治的語言來申張自己的利益。比如說如果是在滿洲帝國時期,他們很可能就會用儒家的語言。之所以會用儒家的語言,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找不到更加高級的語言。比如說我在深圳的時候曾經聽說過一個故事。一個鄉鎮幹部,他本身就是黑社會那種鄉鎮幹部,是改革開放以後依靠官黑合作修路或修什麼的,在村民當中有了一定的威望。這時,他知道鄉鎮幹部是隨時可能被撤換的,他就企圖把自己發明成一個儒家大佬。他試圖找那個給我傳話的人說是:“照我看來,連父親都不認的人簡直就不能算人。”他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就是說,在鄉鎮秩序全面失去、大家陷入無政府狀態的情況之下,他想維持一下秩序,而他找到了儒家倫理,他想把自己發明成為一個儒家大佬,通過整頓那些不孝順父親的兒子,把鄉鎮秩序整合一下。而他自己就可以像以前的左宗棠之類的人物一樣,在鄉鎮秩序中間扮演一個相對獨立於政權機構的長老角色。這樣一來,他就變成一個小曾國藩了。這些是我給他分析出來的,他自己和替他傳話、講述他故事的人可能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他自己處在鄉村大佬的位置上(順便說一句,他這個鄉村大佬至少按照我的標準來看是極不乾淨的,是根本沒有資格對別人發揮道德上的號召力的),他感覺到了,他是當地的新發財的有錢人之一,因此他對維持秩序和建立秩序的需要比一般朝生暮死的無產階級要大得多。而他迫切地感到了這種需要,於是就以這種方式提出了重建鄉鎮秩序的需要。
[00:18:56] 這種人的級別還太低,假如他的級別再高上N多級,是一個更重要的大佬,比如說是綿陽市或東莞市的一個起類似作用的大佬的話,那他就符合我們敬愛的江澤民同志的三個代表的定義,他就會被吸納入党,作為擴大政權統治機器的一部分。同時反過來,假定他在體制外,那麼他是會被作為在他的團體之內設定暗樁的對象。這是一個統戰策略,也差不多是在江澤民時代定下的:在未來劇烈的社會轉型過程當中,為了順應它和控制它,我們必須在將來存在的各種機構當中事先就安插下我們自己的人,免得等他們長大了以後變成我們的反對力量。例如在神學院安排愛國神學生,在未來預計會壯大的國內草根教會力量中安排党的代理人。這個政策也就是在江澤民時代制定的,是由於建嶸這樣的智囊制定出來的。默認地下基督教會在共產黨放棄的民間社會空間傳播,也是在這一時期定下的決策。作為對抗,壟斷神學院的辦學權,嚴格控制國內神學生跟海外的交流,把大量的匪諜安排在海外華人教會當中,裡應外合。這樣,未來產生出來的基督教會將會很大程度上被共產黨控制。同樣的,可能產生出來的勞工團體和其他力量也有類似的功能。當然,知識份子當中,自由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當中,也肯定有這樣的所謂五毛暗樁之類的,線民所見到的五毛只是他們的最低形式。這就是一種預先安排好的統戰。
[00:20:51] 在李登輝時代的臺灣,你可以想像,所謂的地方派系的成長是什麼呢?那就是國民黨的党國體系原有的統戰資源和吸納機制顯得不夠用了。照蔣經國時代的“催台青”政策,他們本來應該吸納像許信良這種人。如果這個機制跟社會的發展完全吻合的話,後來的很多事情都不會發生,像許家這樣的人的故事就不會發生,他們應該早就被吸納進來了。但是實際上,吸納的資源並不足夠大,吸納的機制也並不足夠寬,所以在體制的邊緣地帶還會有像許家這樣的地方性集團。他們有自己的正義。任何集團都有自己的正義。而財產本質上是一個社區現象,它不是個人的現象。例如,魯濱遜在荒島之上是沒有財產的。他雖然有很多羊、很多吃的和很多工具,但是這都不是財產。只有在他跟文明社會相接觸的過程當中,這些東西才可以轉化為財產,而且不一定能轉化為財產。所以,許家和諸如此類的團體在他們內部肯定有他們自己的江湖道義。這些道義可能來自於家族倫理的擴大或幫派倫理的擴大,也可能有其他的來源,但是這些東西都是純粹依靠習慣而缺乏高級理論的東西。所以,他們就面臨著一個“魯濱遜登陸時刻”。如果得不到保護的話,這些東西可能完全得不到承認,甚至會被列為黑社會和打擊物件,全部煙消雲散。
[00:22:20] 所以,這就是小團體精英階級的一個智慧的考驗,也就是司徒美堂決定把自己發明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協委員的那個關鍵時刻,他需要做一個發明的選擇。而他跟李登輝政權的關係是雙方都需要的,像他這樣的人在當時的社會環境當中面臨著幾種不同的發明。例如曾國藩當時面臨的發明,可能他除了把高地酋長國發明成為儒家倫理以外沒有別的升級方式。但是一個潮汕的曾國藩或者海陸豐的曾國藩之類的人就有選擇餘地,他可能把自己發明成為儒教徒,也可能會把自己發明成為基督教徒。那樣的話,就會使他們後來的發展非常不同。假定把自己發明成為儒教徒,他可能是1900年排洋鬥爭的主力。跟那些把自己發明成為基督教徒的同僚,由原來的夥伴或者至少是鄰里關係,一下子就在1900年變成死對頭了,而以後雙方的路徑就會差別很大。許家在1980年代後期和1990年代初期,實際上他是可以運用不同的高階語言的:可以把自己發明成為一個具有江澤民風味的、“解放政權,不再代表外省人對臺灣人的剝削壓迫,而是代表所有新臺灣人”的李登輝政權的週邊;也可以把自己發明成為剛剛集結起來的黨外勢力的開國元勳,是黨外勢力的張靜江。後一條道路,那就是你要準備耕耘二、三十年以後,在你的子輩才能收割;而前一條道路,你現在就可以收割。他選擇了前一條道路,於是他就變成了一個典型的新臺灣人和新國民黨人。
[00:24:14] 我可以想像,在老國民黨的階級基礎——就是相當於中國所謂的國有企事業單位這種類型的真正的外省人出身的根正苗藍的家庭來看,沒有問題,臺灣化和民主化是腐敗的根源,而且一切都壞在李登輝頭上。像許家這種人,就是國民黨墮落的根源。國民黨用黑金推行民主,搞選票,拉攏地方派系,本身就使得軍公教集團內部的紀律無法維持了。站在一個以領薪水和指望高額退休金為基礎的純正藍家庭來看的話,你這些黑幫拿了比我們多得多的錢,在地方上翻雲覆雨。我們幾十年幾代人的忠貞幹部,在老老實實、巴巴結結地指望著循規蹈矩一路排隊升上來的時候,嘩啦嘩啦被打入冷宮,讓你這種人爬到我們頭上。因為我們都在同一個體系之內,所以我肯定討厭你超過討厭體系外的人(甚至是綠營的那些敵人),你才是我最討厭的人。但是,像我們這種人就是屬於莫泊桑所謂的“滿腹希臘拉丁文,卻死於饑餓”的那種准公務員集團。只是學了一些裝逼的古典知識,這些知識是毫無市場價值的,還不如做菜和開菜館的技術有用。一旦離開體制,就會一無所有,毫無謀生能力。而你這個體制的領袖(例如李登輝和江澤民)選擇了一條統戰路線,把那些黑老闆都引進來當大佬。我們一面罵他們,一面卻絲毫也不敢動離開這個體制的想法,只能眼睜睜地忍受自己的雙重邊緣化。這種困擾和痛苦的感情,再過一代人就會變成韓國瑜的支持者:“韓總統啊,中華民國淪陷已經二十多年了,我們過亡國奴的日子已經二十多年了,李登輝早就背叛我們了。現在終於老天爺開眼,你回來了,我們的希望全在你身上呀!”
[00:26:28] 從李登輝的角度來看,這樣一來是解放了一部分非法的或者說是介於非法和合法之間的社會資源,把這些資源變成了他自己的政協力量。而這些政協力量,能夠使他以“民主先生”的方式,打敗原來那些僵化的党國體系——那些反應不靈的、掌握了大部分帳面資源、但是動員不了社會潛在資源的党國大佬。在這方面,他完全達到了目的。但是同時,國民黨因此也變成了一個黑金党,在劉泰英這樣的人的主持之下。我們要注意,劉泰英這樣的人實際上就是一個類似於比如說江西的蘇榮那樣的角色。帳面價值可以算得清清楚楚、從帳面上來講仍然占社會資源大部分的党國資源,以及從帳面上看不多、但是像希臘和義大利的地下經濟一樣實際上占社會資源大部分的那部分資源,他在中間充當一個經紀人。蘇榮是一個在江西買官賣官的人。後來他被抓出來,當然是因為政治鬥爭的失敗,但是他也是反腐先鋒。反腐先鋒搞腐敗,並沒有任何問題。而腐敗的實質是什麼呢?就是改革開放以後產生出來的灰色財富跟党國機制不相容,他們需要通過買官等腐敗的手段來使自己浮出水面。而蘇榮充當了這個劉泰英式的角色。最後他失敗了,一方面是他政治鬥爭的技巧不好,在派系鬥爭中失敗了。別人也照樣要幹這種事情,哪有誰不幹的。但是另一方面也是說明,江澤民發明的那套党國機器的吸納機制,相對於中國社會的複雜和混亂以及野蠻生長出來的自發秩序的多元性和不規範性來說,任何人都完成不了吸納作用。薄熙來的打黑活動,習近平的反腐運動以及他在地方上的打黑活動,本質上講都是這個基本的不可吸納性的反映。
[00:28:33] 從更廣的歷史的角度來講,蘇哈托政權和印尼的腐敗政治,東南亞和拉丁美洲的腐敗政治和民粹政治,本質上也是由於吸納機制失敗所造成的。臺灣的優勢是,這方面的盤子比較小,所以勉強還可以維持得下去。在這方面,其實共產黨是幫了忙的,共產黨起了一個防止混亂的邊緣擴大、防止臺灣的政治體制負擔過重的有利作用。儘管它表面上看是敵人,但是它實際上是縮減了這個吸納過程所可能受到的過大負擔。如果是國民黨主持,把南洋和香港什麼的都給納入進來的話,那麼吸納的困難也就會更大。例如印尼,我們可以假定,伊裡安查亞如果獨立建國,假定爪哇建立一個單獨的國家,而加里曼丹建立幾個不同的諸侯國,而不是發明一個巨大的印尼民族,情況可能會比現在要好得多。簡單地說就是,秩序資源是有限的,它在同一時期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過大的負擔會傷害它的基本盤和它自身的生長能力。當然這樣一來,它實際上產生的作用就是削弱了党國可能的鎮壓機器。像劉泰英和許家這樣的人的存在,使得高雄的情治單位不可能被視為像老布爾什維克和契卡那樣要殺誰就殺誰、雷厲風行、能夠把恐怖施加到全社會上的力量了。儘管李登輝本來就不打算這麼幹,但是他造成的結果是,假定後來國民黨出了一個像習近平這樣的人,他想要這麼幹,他也會力不從心。經過了劉泰英和許家這樣的人的各種折騰以後,你可以想像,經常跟社會基層打交道的警員和各種治安力量(蘇聯所謂的強力部門)已經不可能得心應手地指揮了,他們已經不再全部是党國的忠僕。當然,他們也不是民主力量的體現或者社會的忠實公僕,而自身就是極其混雜的力量,因此他們不可能變成任何一方面的忠誠工具了。
[00:30:42] 在混亂和轉型期,新的規則尚未確定、舊的規則開始變得模糊和解體的情況下,許家獲得了現在的收穫,但是他們也搭上了國民黨這條船。等於是,所有人都有他的收穫時間線。他的收穫時間線,使他在國民黨轉型、但仍然可以維持政權這個時間段獲得了最大的收穫;而那些選擇了獨立於國民黨的人,“我就是臺灣人,以前我爸爸和爺爺在的時候你們一直欺負我,現在你們不行了又來找我,我不會這麼沒有骨氣”,那麼你就要準備吃虧二十年。前者沒有吃虧二十年,但是他失去了二十年以後的世界。在國民黨進一步衰落、在反對黨的位置都維持不下去以後,他這樣的黑金一定不能容於轉型以後的新政權和新的社會規範。我們要注意,什麼叫做腐敗?腐敗是被不斷發明的概念。亨廷頓在他的那本著名的《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中曾經提到過一句話:“英國人認為腐化的東西和豪薩人(Hausa)認為帶有壓迫性的東西,在富拉尼人(Fulani)看來,兩者都是必要的和傳統的東西。”什麼是腐敗呢?就是去殖民主義以後建立的新政權內部的一些相當於巴西軍事雅各賓主義的極其孤立的中產階級知識份子,以及少數對原有的政治體制看不順眼的人,把它們重新定義為腐敗。在原來殖民主義的間接統治時期,比如說,英國殖民當局從沿海地帶給內地的那些部落酋長發放津貼,然後在英國人走以後新的政權跟他們企圖吸納的那些內地部落酋長又達成了相應的政治分肥機制,這樣演化出來的政治分肥機制就被稱為是腐敗。
[00:32:39] 比如說川普所謂的在華盛頓排乾沼澤也就是這樣,只是美國以外的人沒幾個人有膽子說美國人這種做法是腐敗。但是美國顯然有它自己的豬肉桶交易。而且,哪些交易算腐敗,哪些交易不算腐敗,在不同時期也是不一樣的。在林肯以後,格蘭特將軍和海斯總統當權的那段時期,法官和公使都是經常可以買賣的。如果我給某個黨的重要俱樂部捐了很多錢,我就希望他們的黨上臺以後(那時候還沒有公務員法)給我適當的報酬,這個報酬可以是駐巴拉圭或者泰國的公使,反正當時美國也沒有什麼像樣的外交。如果我是一個成功的豬肉桶商人的話,我可以在當幾年公使以後覺得自己很有面子。至於美國跟泰國有什麼外交事務,純粹是名義上的事情,我不需要知道泰國在亞洲還是在非洲。或者是買一個法官頭銜,諸如此類的報酬,這是非常經常的事情。在當時是習慣的,而在1880年以後,這種事情就會視為是腐敗了。但是發展的時間線是不一樣的,首先是法官被認為是不可以買賣的,而外交使團的無足輕重的公使被認為是作為政治傭酬是沒關係的事情。實際上,政治傭酬是時刻都存在的,只不過是改變了形式。社會對它的容忍度,什麼是腐敗,什麼是合理的、經過正確理解的政治交易,這兩者的邊界是各不相同的。例如,川普定義為沼澤地的那些東西,很顯然在克林頓夫婦看來只不過是非常正當的政治交易而已,大家都是這麼玩兒的。而川普也不一定成功。假如他成功了,那麼美國人對腐敗的定義又一次發生了變化。過去不被認為是腐敗的,今後要被認為是腐敗了。
[00:34:33]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過去那些被認為是腐敗的人會變不過來。例如像范登堡參議員(Arthur Vandenberg)這樣的人,在冷戰時期,他照樣可以發表一個聲明說他放棄孤立主義,然後又捲入到麥卡錫主義的事業。這個事情是要看時間線的。你在1942年講孤立主義還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在1954年講孤立主義就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了。黃仁宇說:朱熹曾經說“言規恢於紹興之間者為正,言規恢於乾道以後者為邪”,這全是胡說八道,儒家怎麼逼格這麼低。那麼他敢不敢說美國人的逼格也很低呢?在杜魯門以前講孤立主義是正人君子,在杜魯門以後講孤立主義肯定是匪諜。范登堡參議員是一個正人君子,他在二戰以前講孤立主義完全是遵循華盛頓將軍的傳統,他在冷戰以後放棄孤立主義則是維護美國的國家利益,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而一個匪諜在三十年代范登堡參議員講孤立主義的時候就會講“打倒資本主義”,在五十年代范登堡參議員放棄孤立主義的時候就會講“美國應該放棄歐洲”。
[00:35:51] 如果你按照某些傻逼民主小清新的看法,只按照言論來判斷的話,那麼好像范登堡參議員還不對,是一個不堅持原則的人,而上述那個小匪諜反倒是孤立主義傳統的適當繼承人了。其實,范登堡參議員得到的這個評價跟朱子當時對南宋朝野的評價是完全相同的。紹興以前,戰爭還在進行,誰也不敢說汴京城一定打不回來,這時候講北伐的人可以是正人君子;以後北伐明顯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你明顯是想投機,從皇帝那裡騙到錢,或者是打破官僚制度正常的晉升管道,想搞幸進,排擠開那些比你更有資格的人,依靠行險僥倖,一下子像康有為那樣從小官變成大官,所以你肯定就是小人。同樣的道理,在五十年代講孤立主義的人肯定就是小人。實際上,這個機制在所有的政治體制當中都是存在的,只不過儒家文化當時處於弱勢。黃仁宇肯定是不敢說在美國也有類似的事情,但是他肯定就敢拿朱子出來當作他的批判物件。這是知識份子自命公正、而實際上卻充滿勢利的一個表現形式。
[00:37:05] 許家所代表的這個模式顯然給他們帶來了很多好處,但是必然也使他們捲入高雄地方上的江湖,因為高雄的大量財產在党國體制時期也是得不到吸納的。他們不是要在二十年以後得到利益,而是現在就能夠得到保護、並參與各種相關的利益。這種事情應該在現代也存在。例如在蔡英文執政以後,就有很多屬於綠營的元老或者元老子弟向我抱怨說是:“現在的民進黨讓我大失所望,他們變得跟以前的國民黨沒有什麼區別,享受權力的滋味,撈到了各種好處,對於原先我們流血流汗把他們捧進總統府的那些大義名分卻顯得一點都不積極,讓我們這些在外面的人非常失望。”其實,任何體制從外看和從內看都是不一樣的。而這些事情實際上是表明,他們對那些維持社會運作的灰色力量正在進行一種社會性融合的工程。融合以後,它的權力才能夠真正站得住腳。一個完全堅持大義名分的政治團體是缺乏造法能力的,因為大義名分是空的,它具體不到每一個匹夫匹婦的身上。而且,堅持大義名分的話,肯定會造成戴東原所謂的那種“以理殺人”。
[00:38:36] 這一點也被很多粗淺的批評家認為是儒家特有的現象,但是其實只不過是因為當時儒家已經快要完蛋了,它的弊端就暴露得特別清楚。實際上,所有的空洞的大義名分,如果不考慮到習慣法和自身秩序的因素,施加到具體的人身上,都可能造成:像《芙蓉鎮》那部電影描繪的那種一心想要來一場運動讓自己翻身的流氓無產者喊一聲口號,就能像阿Q一樣打進土穀祠去分財產分女人;而那些真正負責任的、做出實際犧牲的人反而得不到保護,甚至會因為這些意識形態口號而吃虧。例如像西馬庫斯(Pope Symmachus)在基督教剛剛興起那時候就對皇帝上書說:“我們這些人之所以不擁護基督教,是因為忠於先輩的傳統,我們是出於最高尚的道德觀念。而加入基督教的很多人,在皇帝反對基督教的時候積極迫害基督教。現在他們加入基督教並不是對上帝有任何真正的信仰,只不過是看到皇帝加入了基督教,就想在皇帝身邊分一杯羹。皇帝如果鼓勵了這些人,對社會道德是非常有害的。”這種現象肯定是存在于所有的大義名分當中的。
[00:39:54] 像許家當時在高雄搞的那些做法就是,成文法(因為臺灣的法律也是成文法體系的)是涵蓋不了民間社會產生出來的許多自發秩序的,因此也會使很多人幾十年辛苦創造出來的財富一下子就黑化而得不到保護,這些人就需要灰色經紀人的保護,他們必須要許家這樣的人起溝通作用。有許家這樣的人在,他們才可以通過比如說一代又一代的代際轉型,把他們原先得不到正常表達的財富和利益轉型成為陽光下的財富。你要是說,這是不是洗錢?我得說,洗錢就是在幾年時間內、在一代人的時間內迅速進行的轉型,轉型就是跨越幾代人的洗錢。為什麼我們認為轉型很正當而洗錢不正當?答案是,一個人通常只能有一種價值觀念,青年時代以前形成的價值觀念在中年以後不可能真正轉變,你只能把他變成一個卑鄙的投機分子而沒有辦法使他真正轉變,轉變只能通過他的下一代或下二代,而且通常孫子和父祖之間會存在嚴重的代際衝突。
[00:41:12] 像甘迺迪總統搞的那些打黑除惡活動,直截了當地說就是美國天主教社會對自己的祖輩不滿意。他們自己的祖輩搞的那些坦慕尼式的交易和黑幫政治,是他們在比英國系和德語系居民社會地位要低得多的情況下在美國社會邊緣能夠混得下來的主要原因。但是他們的子弟讀了大學、變成中產階級以後就要引以為恥,就要主動地打黑除惡。甘迺迪現象是美國天主教社會愛爾蘭人和義大利人(主要是義大利人和南歐人,愛爾蘭人還好一些)融入美國社會的標誌。他們自己要以正宗的美國人自居,來對他們的祖輩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現象進行打黑除惡。天主教徒當了總統以後,南歐天主教社會才真正融入美國社會。
[00:42:01] 我們不要忘記,在十九世紀末期那個時代,他們在美國社會得到的待遇就像是何清漣今天描繪的穆斯林和墨西哥人一樣,他們被認為是無法同化的下等人。什麼叫做無法同化的下等人?就是破壞美國政治規則和社會良風美俗、以黑幫的秩序來侵蝕美國社會、破壞了美國遊戲規則的那些人。然後等到孫輩,他們自己來清理祖輩和父輩的遊戲規則。而他們的祖輩和父輩推行的坦慕尼式政治,就是紐約的許氏家族所做的事情。他們所做的事情,按照華盛頓將軍時代的規矩和川普時代的規矩都是純粹的黑幫活動,但是在格蘭特將軍時代卻是一個灰色的模糊地帶。所以,許家所執行的那些遊戲規則在蔣經國時代和蔡英文時代都是非法的,但是在李登輝時代卻像是格蘭特將軍時代的坦慕尼社會一樣,它是一個介於合法和非法之間的存在,是社會轉型所必需的。這種事情會被他們的孫子所否認、譴責和痛恨,但是如果沒有他們的存在的話,這些孫子根本就不會出生,或者說根本就會混不下去。
[00:43:17] 這是假定在沒有中國存在之下的發展模式,但是中國存在了。在加入世貿組織以後,中國進行了世界性的華人統戰。當然,像季諾維也夫同志在波蘭、土耳其和中華民國進行的各種活動一樣,它是試探性和篩選性的。比如說,我出一個賞額,你們誰要?像馬林同志、越飛同志、加拉罕同志1920年在北京、廣州和上海各地活動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的。我出一個價格,請看,我拿二百萬銀元來了,誰要?吳佩孚、陳炯明、孫文、張作霖都是它的統戰物件。我們要注意,蘇聯人跟俄羅斯人不一樣,俄羅斯帝國對遠東還有一定的瞭解,而布爾什維克剛來的時候是不瞭解的,所以他們是亂撒網的。所有的軍閥和強人,他們都試了一遍,最後他們發現孫文最好打交道。
[00:44:17] 這個其實也是有客觀原因的。別的軍閥他媽的全都有地盤,而孫文當時跟桂軍和粵軍全都鬧翻了,正在上海打秋風過日子,他的談判地位最弱。談判地位最弱的人會最先接受最糟糕的條件,這是必然的規律。他們原先在意識形態上講的大義名分是哪一套的,那是沒關係的事情。張作霖的談判地位是最強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結束對他極其有利,他接管了大批的協約國武器。而他的敵人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緣故,都受到了相應的削弱。他覺得自己是大佬,所以要價最高。吳佩孚雖然地位比較軟弱,但是他至少也有地盤有兵。陳炯明有他自己的廣東地盤。所以談來談去,他們都提出了在蘇聯人看來是難以忍受的苛刻條件。只有孫文願意無條件地投懷送抱,把國民黨成立的宣言書都交給鮑羅廷去起草,所以最後他們就一拍即合了。從火星人和理客中的角度來講,意識形態因素全不重要。統戰能夠得到的,就是目標社會當中最機會主義的。換句話說就是,最邊緣和最弱的力量首先投懷送抱。而比較中間的、屬於建制內的力量,因為資源比較充分的緣故,很難統戰。
[00:45:37] 統戰造成的博弈機制,必然是使原先的建制力量和邊緣力量之間的對立尖銳化。例如,孫文雖然下野,但是徐世昌和張作霖還是把他當作中華民國的建國大佬來對待的。他要在上海搞一點軍閥活動,這是可以允許的。用毛澤東同志和施密特同志的術語來說,他跟張作霖和吳佩孚之間的矛盾不是敵我矛盾,而是人民內部矛盾。我們都是中華民國的建國大佬。凡是人,都有衝突,但是有衝突以後不妨礙我們下一次開善後會議的時候再坐下來。但是自從投了蘇聯以後,人民內部矛盾就變成了敵我矛盾。張作霖就要發動他的討赤戰爭,蔣介石就要發動他的打倒列強、打倒帝國主義走狗的戰爭。雙方之間的矛盾由可以妥協的人民內部矛盾變成不可妥協的敵我矛盾。那麼蘇聯人是吃錯了藥嗎?滿洲對蘇聯是最重要的,它為什麼不把張作霖給統戰過來呢?答案是太貴了。我如果有那麼多資源,我還搞什麼帝國主義反對活動呢?我只能把我能夠統戰過來的盡可能多的人統戰過來。但是因此不得不承擔一個副作用:孫文原來的敵人也就變成了我的敵人。
[00:47:01] 孫文的利益跟蘇聯的利益並非完全一致。在蘇聯留下來的那些報告當中,蘇聯代表就困惑地說:“孫文為什麼接受了我們的教育以後還是這麼不懂事,對那些軍閥的分析完全是錯誤的。他為什麼要要求我們對張作霖友好來打擊吳佩孚呢?在我們看來,吳張兩公雖然都是軍閥,但是張作霖顯然比吳佩孚更加反動一些。如果我們非要收買的話,我們為什麼不讓吳佩孚跟孫文聯合起來打擊張作霖呢?”於是他們就很友好很天真地(這個天真的性格跟威爾遜總統在歐洲的外交是差不多的)向孫文建議說:“為什麼我們不把中華民國的所有相對進步的勢力——孫文、吳佩孚和陳炯明團結起來,共同打擊張作霖呢?這樣我們不是可以很快取得中華民國的政權,跟蘇聯友好起來嗎?”但是孫文堅持說:“絕對不行。我寧可跟張作霖聯合起來打吳佩孚,也絕對不能容忍吳佩孚。我跟你們蘇聯人聯盟,主要的目的是要來打擊吳佩孚。”
[00:48:00] 蘇聯對此一點兒都不滿意,他們認為吳佩孚比孫文更值得統戰,堅持要統戰吳佩孚。最後統戰不成,是因為吳佩孚本人的原因。吳佩孚堅持說,你們如果不答應我的條件,不把外蒙古交出來,我就不讓你們統戰,而且我絕不容忍你們在鄭州京漢鐵路搞的那些工會做出違反我自己利益的事情。最後為了京漢鐵路工會和蒙古問題,吳佩孚主動地殺起了蘇聯代表,把蘇聯推向了孫文這一邊。從這你就可以看出,在統戰地位當中,吳佩孚是強於加拉罕的力量,而孫文是弱於加拉罕的力量。加拉罕為了把孫文統戰過來,不得不把吳佩孚變成了敵人。孫文和蘇聯進行了相互的妥協:最後,孫文和他的繼承者蔣介石不得不把孫文很想統戰的張作霖像對待吳佩孚一樣當作敵人;但是蘇聯也做出了犧牲,蘇聯為了國民黨的緣故,不得不把它原來很想統戰的吳佩孚當成了敵人。
[00:49:00] 這就是統戰造成的結果,統戰造成的結果是割裂。例如,蘇聯的偉大計畫當然是想把美洲的有色人種搞出來,在美國本土發動內戰。它統戰了一些邊緣的、比較激進的知識份子,這些知識份子抱著從速解決的心理,要一步到位地解決種族問題。對於黑人主流派達成的那些慢悠悠的妥協,認為這是背叛,於是就投入了蘇聯的懷抱。但是因為它得到了這些團體的緣故,就使黑人運動的主力——有色人種協進會投入了杜魯門政府的懷抱,把黑人的選民區放進了新政民主黨的選民區裡面去,跟他們形成了長達幾十年的合作關係。而且也像是英國工黨在1926年大罷工以後那樣,開始推行內部的清黨機制。等於是,蘇聯的干涉使得黑人團體內部發生了分裂,黑人少數派和激進派跟加入民主黨的黑人主流派之間形成了敵我矛盾的關係,使得邊緣的黑人勢力無法立足,最終像美國共產黨一樣不得不流亡到墨西哥搞恐怖活動去了。至於他們為什麼沒有能夠建立一個廣州北伐基地,而是只能在加州的加油站扔炸彈,那主要是因為美洲的社會形勢跟遠東不一樣。如果他們能夠找到自己的蔣介石的話,他們也會在墨西哥發動針對美國的北伐的。這些事情都是環境造成的,而非有關博弈者自己的主觀願望所致,但是基本博弈機制就可以顯示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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