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疫情還未趨緩,又發生非裔人士George Floyd遭白人員警壓頸致死的事件,種族對立的傷疤再次被掀開,而就如湧出的鮮血,大規模抗爭一觸即發。
許多受疫情影響的商家,因暴動波及,紛紛再次停業。甚至還有玻璃被打碎、店內遭洗劫一空的情形發生。
不少知名企業,如蘋果、Google、Nike,皆向倡導種族議題相關機構做出捐贈。
蘋果執行長庫克表示:「我們國家和數百萬人心裡深深烙印著痛苦,現在我們必須團結一致。」
Google放置黑絲帶在美國Google Search及YouTube首頁,表示支持種族平等。
Nike原本口號:「Just Do It」改為「Don't Do It」,表態反對種族歧視。而競爭對手Adidas罕見的轉發Nike影片,表示共同努力,推動種族問題的改革。
Spotify計畫於播放清單及Podcast中上架8分46秒的無聲音訊,而這個數字,正是警察壓住佛洛伊德頸部的時間。
企業會選擇不沉默,除了年輕世代對品牌「承擔責任」的期望增加,最大原因在於這是第二起慘案—早在2014年紐約,就發生過黑人商販遭白人員警「鎖喉」致死,死者生前十一次重複著「我喘不過氣」。
再回顧這次George Floyd死亡案,期間Floyd也是不斷告訴警察「我無法呼吸」,但員警卻充耳不聞,完全就是事件重演。
即使涉案員警被革職並進入調查,但對悲痛的民眾來說,他們情緒的背後是絕望與困惑,同樣的悲劇為什麼一再發生?
在美國,警察能夠根據主觀、即時判斷,合法剝奪生命,不用承擔太多責任,所以有色人種見到警察,跟看到瘟神一樣。
反觀台灣警察,分工較細,如派出所民警、交通警察,邊境管理的保安大隊與辦重案的刑警等,各司其職。
而美國大部分「郡」或「市」人口密度底下,負擔不起這麼多警員數量,因此必須一警多用,警察的管理涵蓋所有大小事。
與台灣執法權不同,美國警察有滯留權、訊問權、搜查權、逮捕權,只顧逮捕嫌犯,不需任何請示,銬上直接帶走,再協助檢察官把案子辦完。
而台灣警察因為民意觀感與分工範圍,需要更多請示和流程,當事情演變激烈,才可採取強制措施。
最經典的差異就是「自衛權」,美國警察感到自身安全受威脅時,可採取「高人一級」的自衛方式,即是比對方暴力等級再高一級的自衛方式。
當嫌犯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辣椒水、電擊槍、警棍等方式自衛。嫌犯手裡有利器(如酒瓶,甚至是一張鋒利的紙),警察是可以掏出手槍嚇阻的。而嫌犯如果裝作身上有槍,會二話不說,立馬被射成蜂窩。
說白點,在不確定嫌犯的狀態下,美國警察可以直接按最高方式處理。甚至連開槍都不必對空示警,而是直接射擊目標。其核心原理是鳴槍容易暴露位置,為警察自身招來危險。
這份權威,延伸出一套美國警察的執法規則—當場就要聽從警方命令。第一次只是口頭命令,之後就是滯留或帶上手銬;要是再反抗,就會放倒在地。
除了美國警察的執法權力,釀成悲劇更深層的原因,在於黑奴制度、南北戰爭、種族隔離這些歷史烙印,黑人經歷了一世紀多的不平等待遇。
當現代人權與資本主義普及,黑人卻站在與曾經壓迫者們不同的起跑點。這種背景與生活下,他們難以擺脫貧窮和犯罪的標籤。
而美國警察每天面對嫌犯,有色人種就佔大多數,想當然面對黑人,警戒只是一種本能。另外,美國是槍枝氾濫的國家,買槍跟逛淘寶一樣,警員執法壓力相對比其他國家還大。
曾經有人問他們:「受盤查不要逃跑或反抗不就好了嗎?」一名黑人青年無奈表示:「身為黑人,就算在住家附近散步,也會無故被警察盤查,在這樣處境下長大,是誰都會抓狂。」
「美國有種族,台灣有統獨」這些是長期來看,難以跨越的時代鴻溝。我們明明都知道,這類鬥爭對群體福祉的意義並不大,但誰又願意成為犧牲自己成全多數的一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