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用故事表達,輕鬆感動任何人》讀書心得
讀完這本書有沒有辦法真的學會講個動人的故事,我不知道。別提說故事了,連把一件事前因後果表達清楚對我來說都是浩大的工程。
至少,裡面提到的「發生什麼事?」敘事法,給不知從何開頭的人(包括我)一個新的方向。
只要說出「發生什麼事?」就可以了。我稱作「眼耳鼻喉+雙手」法。
聽起來很簡單,實際練習會發現困難重重。因為這和我們平常說話的方式大不相同。只要堅持反覆練習,不只改變說話方式,可以觀察讀者和聽眾對待我們的態度會不會和練習前不一樣?
想像自己是台攝影機,讀者/聽者們是看著鏡頭的人,他們會看到什麼、聽到什麼?
消除外在、內心障礙 讓閱聽者盡可能不帶先入為主的想法「聽故事」
干擾閱聽的因素比我們想得到的多得多。除了窗外下雨的聲音、可能只是前一晚沒睡好、要很努力才能不去想口袋裡的手機,或者原因就出在我們自己的心:帶著批判別人、認為自己的想法才是正確的心態。
因為讀者/聽者和我們對同一件事的感受、觀點很可能和我們預期的不同或排斥。因此只要陳述看到、聽到、聞到、或嚐到、碰到什麼,把評斷的權力還給讀者/聽者們。避免用感受(生氣、高興);批判、評論、意見(他對員工很苛刻、不尊重人);「決定去做」某件事來敘述、表達情緒。
溝通基於事實 降低被指責的感覺
在有上下權力關係的職場(上司和下屬)、家庭(父母和子女),善用「發生什麼事?」的說話方式更加重要。能幫助我們更快的直接講重點、並減少被過度解讀、避免衝突升級的風險。
比方說,我們不指責別人「你沒有時間觀念」或是「你又遲到了,你總是遲到!」可以改成「你今天晚到一個小時」或「這個月打卡記錄顯示你遲到了三次」。因為「晚到一小時」和「記錄顯示遲到了三次」是沒辦法反駁的事實。然而,「沒有時間觀念」、「又遲到了、總是遲到」就有狹自己主觀想法攻擊他人的意圖了。也許對方會反嗆「晚一小時怎麼了,你不會先去咖啡廳坐坐嗎?非要站在風口吹風做什麼?弄得自己很可憐似的。」,或是內心暗酸「我哪有老是遲到,你大老闆早到辦公室也沒馬上幹活呀,還不是悠哉吃早餐。」
和他人溝通,是請求對方的理解、協助或認同,而不是爭執與衝突。這不是我們本意,不是嗎?
有些感情,不說出來反而更重要、更具衝擊性
說到這裡,也許還有人有疑問:「只說發生什麼事,要怎麼傳達故事中的情緒?」
這個假設如果成立,是因為有以下兩個先入為主的觀念:
1. 只談「發生什麼事?」,就沒有傳達情緒的可能。
2. 唯有談到情緒,才能真的把情感表達出來。
「發生什麼事?」敘事法,對敘事者和聽者同樣重要。
在第一段有提到:把評斷的權力還給讀者/聽者們、相信他們的想像力,根據接收到的訊息試著同理的能力。作者舉了個實際的例子:「鮑伯走進室內,甩上門,從我身邊走過去,一直看著窗外。」聽故事的人其實不需要更多的線索,就能想像憤怒、痛苦或沮喪等反應。
但我發現這個方法對自覺存在感低、無法順利表達負面情緒、一說話要不激起強烈反應,要不被當空氣,久而久之變得害怕表達己見的人來說,不管到最後有沒有人願意聽他們說話,對說出心中想法的排斥感、抗拒的壓力會減輕不少,即使沒有使用任何情緒性字眼。
有興趣的人可以閱讀前篇拙作:
1+1=0 ? (3分鐘閱讀時間)。可以試著感受一下去除所有解讀、評論和批判之後的故事。
不管最後我們說出來、寫下來的故事能不能被他人聽見或看見,至少可以確定:願意嘗試用和以往不一樣的方法說件事,是勇於改變的敘事者,也是最好的聽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