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公司最主要的工作我想應該是運用自己的專業和美學
透過溝通和整合幫客戶解決視覺上的問題。
而在我合作的案件上最為難的是
碰上客戶最有決定權的(董事長或總經理)避不見面。
怎麼說呢?有時在開製作會議前一天我會邀請客戶董事長或總經理一起參與會議。
如果得到的答案是上頭授權給我們(與會的人),
通常聽到這個答案我只能安心一半。
另一半的擔憂是,當我們開始提案後,
完全避不見面的上頭就開始發揮他的創意了。
開始涉入他的想法。
例如
1. A提案LOGO和B、C提案LOGO可以合拼一下嗎?
2. 希望LOGO上有龍 (賣的是女性用品)
3. 親自手繪LOGO,但看不出畫的是甚麼(也無法電話溝通,因為很忙)
這時我們只好揣摩上意,盡我們的所能達到客戶滿意
但往往客戶滿意後其實我們內心知道是不OK的
但客戶滿意和專業和美學有時就必須去平衡和取捨
真的是滿為難的(滿為難的/滿為難的/滿為難的/滿為難的)
唉!!只能安慰自己,有人就有江湖呀!笑~~